为统一规范宏旺控股集团廉洁管理,鼓励全体员工及相关法人主体、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并加强对检举人的保护,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诚信经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宏旺控股集团《廉洁监察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发布《检举人保护及奖励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检举内容
宏旺控股集团鼓励举报以下类型的行为:
(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财产性利益、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干股、贵重礼品等,或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干股、贵重礼品等;
(3)在生产、采购、销售、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违规接受客户、投标人、供应商、承包方宴请或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4)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或挪用企业资产;侵吞、窃取、骗取或采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财物;
(5)违反规定私设、私分小金库,或违反规定使用或利用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假公济私、公款私用;
(6)违反相关规定,将商务、外事活动中的礼品据为己有;
(7)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经营活动,或在与企业同类业务或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收受干股,或未经批准从事任何可能引起与企业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在工作时间开展私人业务,利用职务便利或企业资源从事个人谋利活动;
(8)违背对企业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企业进行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损害企业利益;
(9)违反企业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侵犯、泄露非公开信息、商业秘密或侵犯企业其他知识产权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
(10)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或产生负面影响;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或严重违反诚信、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检举人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检举内容应尽可能客观、详实。对借检举实施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总裁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检举受理渠道
检举投诉电话:13928539957
检举投诉邮箱:daim@cnhwjt.com
检举投诉微信小程序:阳光宏旺
检举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形式
检举人保护
总裁办严格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检举人实施打击、报复、歧视等行为。任何对检举人实施了上述不法行为的,总裁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具体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对检举人的身份信息、所检举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严格管控检举受理、调查和处置流程,并严肃处理泄露举报信息的行为。
(2)检举人系宏旺集团体系员工的,总裁办将保障检举人在宏旺集团的职业发展权益;检举人系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总裁办将保障检举人在宏旺集团的相关业务权益,防止因举报行为而遭受不公平待遇。
(3)参与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及相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规则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宏旺集团员工不管基于何种缘由收到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总裁办申报并说明相关情况。主动申报并上交贿赂所得的,不认定是贪腐行为,不予追究任何责任,还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对已向宏旺集团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但事后能主动向总裁办说明情况的,宏旺集团可与其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免除相关违约责任。
检举人奖励
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最低奖励金额500元/次,具体金额将综合检举线索的真实性、证据证明力、协助调查配合程度、最终追回赃款赃物的金额等因素酌情调整。
如检举线索或信息涉案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经查证属实且挽回实际经济损失的,可按照挽回或减少损失金额的20%进行奖励,上限奖励100万元(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由个人承担)。
不同主体联名检举同一问题线索的,按同一检举予以奖励,奖金视情分配。
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清廉之人。宏旺控股集团将推行廉洁敬业的价值观,倡导以“正”为核心的商业道德准则,树立清正廉洁的企业形象,规范与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关系,保障集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