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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对对碰——没有及时发布2025年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及其原因——也谈五粮液的“会计差错更正”

   日期:2026-05-13 08:29: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年审对对碰——没有及时发布2025年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及其原因——也谈五粮液的“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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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意味着430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期限已截止,还有没及时披露年报的公司吗?还真有。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收盘,共有5 家A 股公司未披露 2025 年年报。按当晚及后续进展,可分为“延期但最终披露”与“明确无法按期披露”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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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 家公司名单及原因

1.五粮液(000858)

延期原因:为完善定期报告编制与复核,申请延后至 4 月 30 日收市后披露。

额外背景:2 月 28 日公告董事长曾从钦被立案调查并留置,公司称不影响正常经营。

后续:已于 4 月 30 日晚间披露年报。

2.卓然股份(688121)

延期原因: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3 名独董全票反对年报,理由包括:

对关联交易真实性、公允性存疑;

公司及实控人因信披违法被立案调查,持续经营风险无法评估;

缺少第三方专项核查报告。

后续:截至 5 月 5 日仍未披露,股票自 5 月 6 日起停牌,面临退市风险。

3.*ST 赛隆(002898)

延期原因:审计机构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债务逾期等重大不确定性。

后续:已于 4 月 30 日晚间披露年报,触发财务类退市,将被终止上市。

4.东方新能(002310)

延期原因: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关键阶段,相关财务数据与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后续:已于 4 月 30 日晚间披露年报。

5.*ST 恒久(002808)

延期原因:审计机构对 2025 年财报及内控均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收入确认、资金往来等问题。

后续:已于 4 月 30 日晚间披露年报,触发财务类退市,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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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粮液财务数据的大变化到底是不是“会计差错更正“

这五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中最令人震惊的就是五粮液的。2025年全年营收405.29亿元,竟比此前披露的前三季度营收还少了204亿元。而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会计差错更正”:

两个会计术语就把原来前三季度营收609.45亿元、净利215.11亿元改成了营收306.38亿元、净利64.75亿元,凭空消灭了303亿营收、150亿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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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不会是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名称就是“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说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是容易混淆的事项,我们先用排除法来尝试排除干扰项。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五粮液调整的重点在于收入的确认时间。现行收入准则于2017年公布,2018年开始施行,要求国内上市公司最晚于2020年开始实施。从五粮液近年来公布的年报和审计报告来看,五粮液是从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且其收入的具体政策未做一个字的调整。

好,排除了会计政策变更,就可以对会计差错进行深入的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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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说是会计差错

五粮液在4月30日收盘后公布了差错更正的公告: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那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两个文件有何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

(二)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的;

第七条 第六条所指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包括三种情况:

(二)若公司仅对本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财务信息作出更正,应披露更正后的本年度受到更正事项影响的中期财务报表;

表面上看,与上述文件要求并无冲突。

但,据网上自媒体分析,五粮液在2025年开始了一项新规则(自己出台新规则当然能够取得可靠信息):

旧规则(行业通用、全中国通用):经销商支付全额货款、五粮液完成发货、经销商收到货,经销商取得商品完整控制权,自负盈亏、自担滞销与价格倒挂风险,无退货权。双方合同履约完毕,五粮液即刻确认收入。

新规则(五粮液独创):即便经销商已付款、厂家已发货、商品所有权已转移给经销商,仍需以 “经销商终端动销” 为收入确认前提,未卖给消费者则不确认收入。

那现在问题来了,到底哪种确认方式是正确的?是行业通用的经销商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呢?还是五粮液2025年年报披露的卖给消费者才确认收入?

如果2025年的动销确认收入是一项新的会计政策,为何在会计政策披露里没有说一个字?如果2025年的运销确认收入是一种新交易模式,为何在2026年4月30日才发现并更正完成?

2025年的“谨慎性”调整,是否应涉及2024年及以前年度呢?2025年的“谨慎性”调整,到了2026年是否会因为“过度谨慎”再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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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差错和会计差错更正

除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二十九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会计差错及会计差错更正给出了更明确的解读。

第一,要对会计差错的重要性进行判断。

毋庸置疑,303亿营收和150亿净利润是重要的。

第二,对重要的会计差错要进行调整和披露。

我们从五粮液2025年审计报告中看到了部分重要调整数据:

调整项目

调整金额(亿元)(以+列示调增、以-列示调减)

备注

营业收入

-303.08

营业成本

-78.44

销售费用

-18.97

其他流动资产

84.02

其中包含监管商品49.07亿元

其他流动负债

274.42

其中包含监管商品款项263.14亿元

第三,对会计差错要区分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我们从五粮液2025年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以看出管理层不认为其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管理层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发现收入“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第四,涉及重要差错更正要披露差错的性质。

五粮液披露的性质是“公司对2025 年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2025年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相关核算。”即,2025年业务模式调整而内部控制未做相应调整。

第五,差错更正并不对财务造假及舞弊行为的认定

我们摘录应用指南汇编的部分内容如下:

会计差错产生于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如果财务报表中包含重要差错,或者差错不重要但是故意造成的(以便形成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某种特定形式的列报),即应认为该财务报表未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报。在当期发现的当期差错应当在财务报表发布之前予以更正。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准则允许进行差错更正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并非企业为其实施财务造假及舞弊的辩解理由。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及舞弊有着本质区别,会计造假是导致会计差错的原因之一,也是前期差错更正的内容之一,会计差错仅仅是表现形式。本章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处理要求,不影响对财务造假及舞弊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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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会计差错”隐藏“财务造假”的A股先例

此前在 A 股市场,确有上市公司先实施财务造假,后以“会计差错更正”名义试图掩盖的先例。

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000802.SZ)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4.64亿元、净利润2.03亿元。

2021年1月,北京文化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经调查认定,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收入占当期调整后营业收入的38.4%,虚增利润占当期调整后净利润的62.6%。

2024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在投资者诉北京文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上市公司出现会计差错并因此造成信息披露违法,属于虚假陈述行为,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判决向市场传递了清晰的信号:上市公司不能简单以“会计差错更正” 作为挡箭牌,刻意规避证券虚假陈述的法律认定。

据财新网报道,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文化财务造假案宣判,法院查证,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中共计虚增资产6.48亿余元,虚增利润6.58亿余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因此,法院判决,北京文化原法人、董事长、总裁宋歌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上海金融法院2025年8月发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中指出,会计差错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取决于“主观意图”和“重大性”两个核心维度。假使财务数据失实是因企业管理层基于合理商业判断选择了特定会计政策,且该选择在会计准则允许的弹性空间之内,通常不构成虚假陈述;但假设管理层选择该政策的目的在于掩盖真实经营状况、迎合市场预期,即便披着“会计差错”的外衣,也可能被认定为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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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续关注事项

第一,网传深交所又向五粮液发出问询函。

我们要等待官网发布的信息及五粮液的回复(如有)。

第二,网传有些律师团队已开通了索赔预登记。

网传,好几个律师团队已经开通了索赔预登记,条件大致是:2025年4月26日到2026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并且4月30日收盘时还持有000858股票的投资者。我们要等待监管部门和法院的官方信息。

第三,网传“这次财务洗大澡是为新任领导扫雷”。

我们从《会计法》《证券法》以及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来分析,从内心不相信这种网传,希望这不是真的。

第四,天职国际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天职国际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两年都是双审无保留。我们等待中注协和财政部的发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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