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建院 二十四年成果展


课题研究的背景
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理论研究的加强,关于社会组织本身运作机制、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等角度进行的理论研究逐年增多,但是从政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尤其是我国社会组织中党组织作用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成果非常少。因此,从证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作用的角度进行研究,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党的执政理论,尤其是在公民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如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组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水平,是党的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另一方面有利于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社会组织将成为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那么,如何在加强党的领导下,更好地担当政党、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中介,并促进社会组织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是党的实际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重大而现实的问题。
课题研究内容
(1)课题从历史的角度对改革开放前后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演变轨迹进行了实证分析,以便从中总结党有效领导、科学领导社会组织的实践经验和历史教训。(2)课题通过阅读大量文献、进行数据分析和抽样调查等方式,研究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组织实施管理的各种具体举措,并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进一步对比分析了各种举措的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局限性。(3)针对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及其对党的执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双刃剑”效应,课题最后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能力、构建党与社会组织和谐互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课题研究成果
第一、分析了改革开放前后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演变轨迹。我们认为,同西方先有作为公民社会发育发展引擎的社会组织后有政党的自发演进过程相比,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的关系较为特别,即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不是同西方先发国家政党那样,沿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社会组织)→代议制民主→政党”这样一条路径自发演进,而是直接诞生于民族危机中,并且不以公民社会(社会组织)的存在为基础。因此,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这30年里,新中国的社会组织(当时主要以社会团体的形式存在)经历了两次发展和两次受挫四个阶段:从1949年到1956年是新中国社会组织的初始发展阶段;从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到1960 年前是新中国社会组织的首次受挫阶段;20世纪60年代初期是社会组织的恢复发展阶段;“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新中国社会组织的再次受挫阶段。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1978 年到 1987 年,可以称为社会组织的自在发展与管理滞后时期。第二阶段从 1988 年到 2000 年,可以称为社会组织的自觉发展和规范管理时期。第三阶段从 2001 年至今,可以称为社会组织的稳步发展与培育引导时期。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党的执政基础、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执政功能、执政环境、执政资源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其中对党的执政基础、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执政功能三个方面的影响尤为突出。社会组织大发展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集中体现为社会组织大发展与社会自治的突出互为因果,挤占了党的一些传统空间,党为了覆盖这些空间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大发展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和独立性不断增强,社会组织与政党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组织内部的冲突对党的领导权威带来了新的挑战,社会组织的“双刃剑”效应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了挑战,这就需要党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重塑党的领导权威。社会组织大发展对党的执政功能的影响,主要在于社会组织与党在社会管理、社会协调、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功能重叠,这给党重新定位自身的执政功能从而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能带来了新课题。
通过对改革开放前后党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对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对社会组织认识的深入和执政理念的转变,其对社会组织的态度和行动反应经历了一个从严格控制到规范管理,到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再到自觉整合社会组织的历史性变化过程。
第三,对构建党与社会组织的和谐互动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正面、积极作用给出了对策性建议: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总之,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党的领导是核心和保证,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前提;与此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建设性力量,形成以党的基本组织为核心,党联系社会、整合社会、服务社会的社会建设工作格局。
主 持 人:于今
所在单位: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完成时间:2010年10月



来源丨东中西部研究院
编辑丨丁宁
实干 谏言 不辱使命

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