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季度财报要不要报?一张表讲清楚!
分公司财务最头疼的季度申报问题:到底要不要报财务报表?答案可能比你想象的简单!“总公司统一报过了,分公司还要单独报财报吗?”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老规矩先说答案:汇总纳税的分公司:季度无需报送财务报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只需将总公司传递过来的分配表上的“分摊比例”“实际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分别填至分公司主表A200000的第37行和第38行即可(注意这里不同省份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方式略有差异)简单来说,季度申报时,分公司的活就是填两行数字,其他数据一律不填。年度申报时要报吗?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也就是说,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公司才需要报送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总公司报什么?季度预缴时,总公司需上传企业当期季度财务报表(包含总公司和所有汇总纳税分公司的财务数据)以及纳入汇总纳税的所有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一年报送一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呢?这里有个容易被误解的概念:“独立核算”不等于“独立纳税” 。只要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即便会计上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仍应与总公司汇总纳税,不得独立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如果分公司未按规定备案汇总纳税信息,可能被视同独立纳税人,那就需要独立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备案过程中有疑问可加微信咨询)一句话总结:汇总纳税分公司,季度不报年度报;总公司的活,分公司别瞎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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