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一)宏观背景
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售电侧市场逐步放开,售电公司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底,全国注册售电公司超过5000家,其中广东省注册售电公司约300家。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售电公司退出市场的情形日益频繁。
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售电公司因六类情形可被强制退出市场。据统计,2022年至2026年4月,广东省累计强制退出售电公司381家,其中2022年退出266家,2024年退出71家,2025年退出14家,2026年退出30家。售电公司退出后,其代理的电力用户面临电费结算、合同履行等问题,保底售电机制成为保障用户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关键制度安排。
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售电公司管理办法》,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保底售电机制。2023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广东交易〔2023〕248号),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保底售电规则体系。2025年12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交易〔2025〕331号》通知,确定了2026年保底售电公司名单。
(二)研究意义
本研究对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规则进行系统解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理论意义:保底售电机制是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市场主体退出、合同处置、价格形成、资金平衡等多维度问题。本研究梳理广东保底售电规则的核心条款和运行机制,为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理论提供实践案例支撑。
实践意义: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全面进入现货结算运行,保底售电规则面临新的市场环境。本研究识别广东规则与国家规定的差异,分析规则运行中的潜在问题,为规则完善和市场主体决策提供参考。
政策意义:广东省保底售电规则在全国具有典型性和创新性,特别是分段价格机制、用户原因触发等特色条款。
二、理论基础
(一)保底售电概念界定
保底售电是指当售电公司因强制退出、自愿退出或风险处置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代理职责时,由保底售电公司承接其代理的电力用户,保障用户持续获得市场化电力供应的机制。
保底售电具有以下特征:
| 被动性 | |
| 过渡性 | |
| 保障性 | |
| 惩罚性 |
(二)保底售电理论框架
保底售电机制涉及四个核心环节:
┌─────────────────────────────────────────────────────────────────────────┐│ 保底售电机制理论框架 │├─────────────────────────────────────────────────────────────────────────┤│ ││ 【环节1】主体确定 ││ 保底售电公司的产生、资格条件、变更规则 ││ ↓ ││ 【环节2】触发启动 ││ 售电公司原因触发、电力用户原因触发、启动程序 ││ ↓ ││ 【环节3】服务执行 ││ 批发合同承接、批发市场参与、零售价格执行 ││ ↓ ││ 【环节4】资金平衡 ││ 不盈不亏原则、盈余分享、亏损分摊 ││ │└─────────────────────────────────────────────────────────────────────────┘(三)政策依据
本研究主要依据以下政策文件:
三、现状分析
(一)保底售电公司产生机制现状
根据《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第一条,广东保底售电公司产生采用"意愿申请+信用等级+售电量排序+前三家确定"机制。
1. 申请资格条件
2. 2026年保底售电公司名单
根据《广东交易〔2025〕331号》通知,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公司为:
该产生机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确保服务稳定性;二是排序依据明确(近12个月售电量),规则透明可追溯;三是资格条件严格(AAA信用等级),保障服务质量。
(二)售电公司强制退出现状
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售电公司强制退出情形共六类。2022年至2026年4月,广东省强制退出售电公司数据如下:
| 合计 | 381家 |
数据显示,"连续3年未开展业务"和"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是强制退出的主要原因,合计占比超过85%。
(三)保底售电触发条件现状
广东保底售电触发条件分为两类:
1. 售电公司原因触发(三种情形)
2. 电力用户原因触发(广东省新增)
广东省特色规定:市场购电用户未及时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且未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由电力交易机构按本方案启动保底售电服务。
该条款为国家《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所未明确,广东增加了"用户原因"触发情形,扩大了保底服务的适用范围。也就是最近广东的场景。
(四)保底零售价格机制现状(核心差异)
广东保底零售价格采用分段执行机制,与国家规定存在重要差异:
价格计算公式:
前三个月:P_保底 = P_批发市场用电侧交易结算均价
满三个月后:P_保底 = P_日前市场月度加权平均综合电价 × 2
保底电费计算(峰平谷用户):C_保底 = Q_峰 × P_保底 × f1 + Q_平 × P_保底 + Q_谷 × P_保底 × f2
该价格机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分段设计体现过渡缓冲;二是系数提高体现惩罚强化;三是日前电价基准体现现货市场特征。
(五)批发市场参与规则现状
保底售电公司作为独立交易单元参与批发市场,规则如下:
上述豁免规则降低了保底售电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风险,体现政策扶持导向。
(六)平衡资金机制现状
广东采用"不盈不亏"原则,具体如下:
该机制体现以下特点:一是保底售电公司零利润原则;二是盈余普惠市场用户;三是亏损责任清晰。
四、问题识别
(一)问题1:用户原因触发情形缺乏明确时限
问题描述:广东新增"用户未及时签订零售合同"触发情形,但未明确"及时"的具体时限。
原因分析:规则仅规定"未及时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且未参与批发市场交易",未设定具体天数或月份界限。
影响分析:一是规则执行存在弹性空间,可能导致争议;二是用户可能因一时疏忽被动转入保底服务!!!
改进建议:建议明确"及时"的具体定义,如"当月20日24时前未签订次月零售合同",与《广东交易〔2025〕331号》规定的签约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问题2:亏损分摊机制增加保底用户负担
问题描述:保底零售电费低于批发购电费用时,亏损由保底用户分摊,加重保底用户负担。
原因分析:广东规则规定"不足部分以保底售电公司为单位由其保底的用户按用电量比例分摊"。
影响分析:一是保底用户已执行较高保底价格,再承担亏损分摊,负担叠加;二是亏损情形多为市场电价上涨,保底用户本已承担价格上涨压力;三是规则设计未充分考虑保底用户权益保护。
六、结论
(一)主要结论
通过系统分析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规则,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广东保底售电规则体系完整,涵盖主体确定、触发启动、服务执行、资金平衡四个核心环节,形成闭环运行机制。
二是广东规则与国家规定存在五大差异,其中分段价格机制(前3月均价+满3月2倍)和用户原因触发情形具有典型创新性。
三是广东规则设计体现风险防控导向,通过限制批发市场参与范围、豁免偏差考核和手续费、不盈不亏原则等条款,降低保底售电公司运营风险。
四是规则运行存在五类潜在问题,包括用户的签约不及时问题!
五是广东经验可为其他省份借鉴,特别是分段价格机制、用户原因触发、平衡资金分摊等创新条款,体现广东电力市场改革先行先试特色。
(二)创新点
本研究创新点如下:
一是系统梳理广东保底售电规则与国家规定的差异,形成"五大差异"对比表。
二是识别广东规则运行的潜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三)局限性
本研究局限性如下:
一是研究主要基于规则文本分析,缺乏保底售电实际运行数据的实证检验。
二是问题识别和建议提出基于规则分析,未结合市场主体访谈和市场运行反馈。
三是研究聚焦广东省保底售电规则,未开展多省份横向对比分析。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Z]. 2021.
[2] 国家能源局.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Z]. 2024.
[3]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广东交易〔2023〕248号)[Z]. 2023.
[4]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工作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331号)[Z]. 2025.
[5]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广东交易〔2026〕32号)[Z]. 2026.
[6]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广东交易〔2026〕32号)[Z]. 2026.
[7] 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省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Z]. 2024.
附录
附录1:广东保底售电公司产生流程图
┌──────────────────────────────────────────────────────────────────────────┐│ 广东保底售电公司产生流程 │├──────────────────────────────────────────────────────────────────────────┤│ ││ 步骤1:意愿申请 ││ • 有意愿承担保底售电业务 ││ • 无不良信用记录 ││ • 近一期信用评价为AAA等级及以上 ││ ↓ ││ 步骤2:排序形成 ││ • 按近12个月实际售电量从大到小排序 ││ • 形成"保底售电公司候选排序表" ││ ↓ ││ 步骤3:拟定名单 ││ • 排序表前三家拟定为保底售电公司 ││ • 2026年:粤电、华润、深圳能源 ││ ↓ ││ 步骤4:审批公布 ││ • 经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同意 ││ • 电力交易机构向市场主体公布 ││ │└──────────────────────────────────────────────────────────────────────────┘附录2:广东保底零售价格分段执行示意图
┌──────────────────────────────────────────────────────────────────────────┐│ 保底零售价格分段执行 │├──────────────────────────────────────────────────────────────────────────┤│ ││ 【第1-3个月】 ││ 保底零售价格 = 批发市场用电侧交易结算均价 ││ 价格系数 = 1.0(成本价) ││ 用户权利:可自主选择售电公司签订次月零售合同 ││ ││ 【连续满3个月后】 ││ 保底零售价格 = 日前市场月度加权平均综合电价 × 2 ││ 价格系数 = 2.0(惩罚价) ││ 与国家规定(1.5倍)不同,广东惩罚力度更强 ││ ││ 【用户选择权】 ││ 执行满1个月后即可更换售电公司,无需等待满3个月 ││ │└──────────────────────────────────────────────────────────────────────────┘附录3:广东与国家保底售电规则差异对照表
报告编制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