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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供暖公司被罚75000元,原因是......

   日期:2023-08-24 13:17: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3    评论:0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呼环罚(新)〔2023〕4号

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街供暖分公司(星火巷锅炉房):

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3585179666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景文英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工人北村电厂宿舍14-2-2041

2023年3月22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通知》对你公司污染物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星火巷锅炉房未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3月22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2022年8月23日接管原呼和浩特市凯德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星火巷锅炉房),2022年12月初由于气温骤降,科林热电厂热网无法满足该区域供热需求,你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应急启用原有锅炉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由于你公司启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前未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准、校验。未能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导致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2.2023年3月22日现场检查照片。证明2023年3月22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星火巷锅炉房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公司现场处于运行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环境违法主体是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街供暖分公司(星火巷锅炉房),法定代表人景文英,王波接受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处理环境保护工作事宜。

4.呼和浩特市凯德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星火巷锅炉房《排污许可证》证件编号:9115010266731450XF003Q。证明你公司星火巷锅炉房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5月25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呼环罚告(新)〔2023〕4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于2023年6月6日以《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呼环听通字〔2023〕11号)告知你(单位)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并于2023年6月13日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会。

以上事实,有《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呼环罚告(新)〔2023〕4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呼环听通字〔2023〕11号)和《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的公告》(公告〔2021〕8号)“八、违反污染物自行监测及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运行等管理制度类、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5万元以上,不足15万元。”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柒万伍千元整(¥75000.00)的罚款。

限你单位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司法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1日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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