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对照表
术语 | 英文 | 解释 |
数字资产 | Digital Assets/Digital Tokens | 广义概念,包括支付型代币、功能型代币、证券型代币、稳定币、NFT、RWA等 |
数字支付代币(DPT) | Digital Payment Tokens | 符合IRAS定义的支付型代币,如BTC、ETH等 |
加密资产 | Crypto Assets | CARF框架下的广义范畴,包括虚拟货币、稳定币、NFT等 |
支付型代币 | Payment Tokens | 主要用作交易媒介的数字代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 |
功能型代币 | Utility Tokens | 提供对特定产品或服务访问权的数字代币 |
证券型代币 | Security Tokens | 代表对资产、收益或权益的所有权的数字代币 |
稳定币 | Stablecoins | 价值相对稳定的数字代币,如USDT、USDC等 |
NFT | Non-Fungible Tokens | 非同质化代币,具有唯一性的数字资产 |
RWA | Real World Assets | 真实世界资产,如房地产、债券、股权等的代币化 |
DAO |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
CARF | Crypto 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 |
CRS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 共同申报标准 |
IRAS | 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 新加坡税务局 |
MAS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
GST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 商品及服务税 |
穿透原则 | Piercing Principle | 税务处理需穿透至底层资产,按底层资产性质确定税务规则 |
资本利得 | Capital Gains | 长期投资持有的资产转让所得,新加坡免征所得税 |
营业利润 | Business Profits/Trading Profits | 以盈利为目的频繁交易产生的利润,需按所得税规定缴税 |
研究范围
这份报告系统梳理了从2020年至今,新加坡关于数字资产的税收规则。我们分析了新加坡税务局(IRAS)发布的各类电子税务指引、金融管理局(MAS)发布的监管文件,以及国际合作框架(如CARF)的实施情况,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清晰的监管图景。
核心结论
回顾这几年的发展历程,新加坡的数字资产税收监管走过了一条清晰的道路:先是在2020年通过GST规则和所得税指引确立了数字资产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然后逐步完善了各类交易场景的税务处理细则,接着通过CRS 2.0和CARF框架实现了国际税务合规,最后在2026年通过第三版所得税指引明确了RWA等新兴数字资产的税务处理。整体来看,新加坡的监管政策以「资本利得免税、营业利润征税」为核心,同时注重国际合作与信息透明度,为数字资产行业提供了相对清晰和可预测的税务环境。

第一章 新加坡数字资产税收监管的演变历程
1.1 奠基期(2020):GST+所得税双轨奠基
2020年是新加坡数字资产税收监管的重要转折点。新加坡税务局在这一年发布了两项核心文件:
2020-01-01:《GST: Digital Payment Tokens》电子税务指引生效,明确数字支付代币(DPT,如BTC、ETH)的「供应(sale of DPT)」环节免征GST;以DPT支付商品/服务时,需拆解为「出售DPT」和「购买商品/服务」两个环节,其中「出售DPT」免征GST,「购买商品/服务」环节按常规GST规则执行(即商品/服务的供应方需按规定缴纳GST)。挖矿、借贷等相关行为仍按原有税务规则处理。
2020-04-17:《Income Tax Treatment of Digital Tokens》(第一版)发布,首次确立「代币三分法」:将数字代币分为支付型、功能型、证券型,为后续各类代币(含RWA)税务处理奠定分类基础。明确核心税务原则:资本利得免税、营业利润征税,区分个人/企业持有代币的目的(长期投资vs频繁交易)。
2020-10-09:《Income Tax Treatment of Digital Tokens》(第二版)发布,完善细节规则:优化ICO税务处理、挖矿费用扣除标准、代币公允价值估值方法。新增场景覆盖:补充空投、分叉代币的初步税务定性原则。强化证券型代币的「穿透原则」雏形,明确证券型代币税务处理需穿透至底层资产,为后续RWA(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资产的税务处理奠定了分类基础。
这三项文件构成了新加坡数字资产税收监管的基础框架,确立了「资本利得免税、营业利润征税」的核心原则,为后续规则细化奠定了基础。
1.2 规则细化期(2021-2023):覆盖更多数字资产类型
随着数字资产市场的发展,新加坡逐步细化了各类数字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则:
2021-03:发布数字资产税务FAQ(第一版),针对市场新增场景,明确质押收益、流动性挖矿收益、NFT的初步税务定性,进一步细化「资本利得vs营业利润」的判定标准。
2022-06:发布《GST 与所得税 FAQ 更新》,明确稳定币分类:算法稳定币、法币抵押稳定币,按其性质归入DPT或证券型代币,适用对应税务规则。NFT税务区分:收藏类NFT按资本利得(免税)处理;商业发行、频繁交易的NFT按营业利润(征税)处理。IRAS首次在数字资产税务FAQ中明确提及RWA相关税务逻辑。进一步澄清数字资产的GST处理规则,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具体的税务指导。
这一阶段的核心是将税务规则扩展到更多数字资产类型,包括稳定币、NFT等新兴资产。
1.3 国际合规期(2024):CRS 2.0 + CARF框架落地
2024年,新加坡开始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资产税务合作:
2024-07:发布《CRS 2.0 & Digital Asset Intermediaries》电子税务指引,明确数字资产交易所、托管机构、钱包服务商为CRS报告实体,需履行KYC身份识别、账户信息登记、年度税务申报等义务,实现数字资产与传统金融资产的合规衔接。
2024-11-26:签署OEC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多边主管当局协议》(MCAA),承诺2028年启动加密资产交易、持仓信息的全球自动交换,对齐国际反避税规则,提升加密资产税务透明度。
2024-12-09:发布《CARF Overview and Latest Developments》,公布CARF本地实施时间表、报告范围(含RWA代币化资产)、相关实体的申报义务、信息交换流程,为后续落地做好准备。
这一阶段的核心是实现与国际税务标准的接轨,通过CRS 2.0和CARF框架提升加密资产税务透明度。
1.4 规则更新期(2025-2026):明确RWA税务细则
2025-2026年,新加坡进一步完善数字资产税务规则,特别是针对RWA(真实世界资产)的税务处理:
2025-06:根据OECD CARF框架要求,新加坡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适用CARF规则,加密资产服务机构需在2027年内完成首次CARF尽职调查与用户信息收集,2028年向IRAS提交首次CARF申报,并于同年完成与合作司法管辖区的信息自动交换。
2025-12:更新OECD CARF FAQ,进一步界定代币化金融资产、电子货币产品的范围,明确其纳入CARF报告范围,与RWA代币化资产税务处理形成衔接。
2025-12-12:颁布《Finance (Income Taxes) Act 2025》,将CARF纳入国内立法,授权信息收集与交换。
2026-01-12:IRAS更新CARF页面,正式确认2028年与全球合作司法管辖区,自动交换数字资产交易、持仓信息,明确RWA代币化资产也纳入信息交换范围。
2026-01-30:发布《Income Tax Treatment of Digital Tokens》(第三版),按2020修订版《所得税法》重新编号条款,优化规则体系。明确RWA相关税务细则:正式将「穿透原则」应用于RWA代币化资产、代币化基金、LPF架构,明确税归底层资产,与香港RWA税务处理原则形成呼应。补充DAO、证券型代币的税务处理,完善数字资产全场景覆盖。
这一阶段的核心是明确RWA等新兴数字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则,完善数字资产全场景覆盖。
1.5 全面实施期(2027-2028):CARF落地
2027-2028年,新加坡将全面实施CARF框架:
2027年:加密资产服务机构(交易所、托管、钱包等)正式启动CARF尽职调查,完成用户信息收集与分类。
2028年:完成首次CARF年度申报,实现加密资产信息的标准化申报。与全球税务机关自动交换加密资产交易、持仓信息,CARF与CRS 2.0并行实施,形成完整的加密资产国际税务合规体系。
1.6 关键节点时间轴
时间 | 事件 | 核心内容 |
2020-01-01 | 《GST: Digital Payment Tokens》生效 | 明确DPT供应环节免征GST,使用DPT支付需拆解为两个环节 |
2020-04-17 | 《Income Tax Treatment of Digital Tokens》(第一版)发布 | 确立「代币三分法」,明确资本利得免税、营业利润征税原则 |
2020-10-09 | 《Income Tax Treatment of Digital Tokens》(第二版)发布 | 完善ICO税务处理,强化证券型代币「穿透原则」雏形 |
2021-03 | 数字资产税务FAQ(第一版)发布 | 明确质押收益、流动性挖矿收益、NFT的初步税务定性 |
2022-06 | 《GST 与所得税 FAQ 更新》发布 | 明确稳定币分类,首次提及RWA相关税务逻辑 |
2024-07 | 《CRS 2.0 & Digital Asset Intermediaries》发布 | 明确数字资产服务机构为CRS报告实体 |
2024-11-26 | 签署OECD CARF多边主管当局协议 | 承诺2028年启动全球信息自动交换 |
2024-12-09 | 《CARF Overview and Latest Developments》发布 | 公布CARF本地实施时间表和报告范围 |
2025-06 | 确认CARF实施时间 | 计划2027年1月1日起正式适用CARF规则 |
2025-12-12 | 颁布《Finance (Income Taxes) Act 2025》 | 将CARF纳入国内立法 |
2026-01-12 | IRAS更新CARF页面 | 确认2028年与全球合作司法管辖区自动交换信息 |
2026-01-30 | 《Income Tax Treatment of Digital Tokens》(第三版)发布 | 明确RWA相关税务细则,完善数字资产全场景覆盖 |
2027年 | CARF尽职调查启动 | 加密资产服务机构完成用户信息收集与分类 |
2028年 | 首次CARF年度申报 | 实现加密资产信息的标准化申报和全球交换 |
1.7 演变逻辑与趋势
回顾这整个演变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监管路径:从基本原则确立到规则细化,从国内税务规则到国际税务合作,从传统数字资产到RWA等新兴资产。
未来的核心趋势呈现三大特征:
规则体系标准化:从零散指引到系统化框架,监管强度持续加强,规则体系日益完善;
申报要求透明化:通过CRS 2.0和CARF实现强制信息报送,提升数字资产交易透明度;
监管范围全球化:积极参与国际税务合作,与全球数字资产税务标准逐渐趋同。
1.8 小结
本章系统梳理了新加坡数字资产税收监管的演变历程,从2020年的GST+所得税双轨奠基,到2021-2023年的规则细化,再到2024年的国际合规,以及2025-2026年的RWA税务细则明确,最终将在2027-2028年全面实施CARF框架。核心原则始终是「资本利得免税、营业利润征税」,同时注重国际合作与信息透明度。
这些演变历程为数字资产的税务分类和具体交易场景的税务处理奠定了基础,下文将进一步分析新加坡数字资产的税务分类体系,为不同类型的数字资产提供清晰的税务处理指引。
作者:谢炎岑,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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