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87号公告发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管理办法》,获得境外注册的企业,应当每年就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注册条件进行自我评定,并向住所地海关报告。
办理方式
1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

2
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进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系统,点击企业用户登录按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办理步骤
1
进入境外注册年度自我评估模块

2
填写自我评估封面信息
点击“创建自我评估”后进入“封面信息”页面,如实填写报告的年度、企业信息、注册国家及产品信息。

3
填写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信息
依次填写:上年度体系运行、国内外法规收集、内部审核、海关检查、其他部门检查等情况。

4
填写上年度出口情况
按要求填写上年度生产和出口情况、出口国家(地区)统计情况以及注册变更情况。

5
填写产品安全卫生状况
分别填写企业自检、企业送检、海关检验和进口国(地区)官方通报不合格情况。

6
填写自我综合评定
分别填写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的自我评定、持续符合进口国(地区)注册要求的自我评定和本年度政府监管部门信用惩戒情况。


7
保存与提交
上述内容经核对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并通过“导出报告”按钮生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境外注册自我评估表》,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存档。提交成功后可在首页查看当前进度。



提示:以上相关信息均应填写上一年度数据,如2023年应填报2022年度相关数据。
注意事项
1
报送对象与时间
厦门关区获得境外注册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在每年3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自我评定报告。
2
如何查看审批结果
企业可在首页“当前进度”栏查看审批结果。如填写不正确或不规范,海关审核时会退回,企业可重新填报后再次提交。

3
涉及多个注册国家(地区)如何填写
目前系统中“注册国家(地区)”只能选择一个国家(地区),暂不具备“多选”功能,企业在填报时可选择其中的一个国家(地区)的注册信息进行填写,未在首页填写的其他国家(地区)的注册信息可在“自我综合评定”项下的第四栏“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进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