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填写模板

重要提示:请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并对公示信息负责。

一、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请务必准确填写您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
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
名称:【高唐县XX打印工作室】- (如有字号名称则填写)
经营者:【张某某】- (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联系电话:【138********】- (请填写能联系到您的有效手机号)
资金数额:【5】万元 - (填写营业执照上的资金数额)
从业人数:【3】人 - (包括经营者本人和所有雇工)
是否存在网站或网店:
□ 是 (如勾选,需填写网站或网店名称及网址)
☑ 否 - (大部分个体户无,通常勾选此项)
二、 行政许可情况
是否存在行政许可信息:
□ 是 (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等,需填写许可文件名称和有效期)
☑ 否 - (如无相关许可证,则勾选此项)
三、 资产状况信息(关键部分,可按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公示)
营业额或营业收入:【示例:12.5】万元
纳税总额:【示例:0.35】万元
注意:本页每一项数据右侧均有 “公示”或“不公示” 的勾选项。您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这些具体数据。无论是否公示,都必须向市场监管部门如实填报。
四、 党建信息(如无,按此填写)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0】人
党组织建制:
□ 党委
□ 党总支
□ 党支部
☑ 未成立党组织 - (大部分个体户勾选此项)
经营者是否为党员/党组织书记:
□ 是
☑ 否
五、 特种设备信息(如无,按此填写)
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数:【0】台
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0】台
填写完成后的操作流程
预览并公示:所有页面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确认状态:提交后,返回“年度报告管理”页面,查看对应年份的报告状态应显示为“已公示”。
保存凭证:建议对“预览”页面进行截图保存,作为填报完成的凭证。如需修改,在6月30日前可进入“年度报告管理”进行“编辑”。
最后提醒:本模板为通用示例,请务必依据您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营业执照上的信息进行填写。确保所联系电话在年报期间畅通,以便接收相关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