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河县人民医院
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开展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前期各项筹备事宜,为保障采购科学合理、采购过程规范高效,现启动前期市场调研。调研内容主要涵盖设备技术参数、性能、主流品牌及厂商资质、产品报价等,旨在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与决策依据。欢迎具备合法资质、具有相应产品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厂家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调研方式:公开市场调研
二
调研时间:报名资料接收时间截至2026年4月2日16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
调研机构:塔河县人民医院
四
调研内容:
1、腹腔镜(4K荧光影像系统及配套设施)
2、膀胱镜(与宫腔镜可兼容)
3、体外碎石机(电磁式双定位)
4、外科双目显微镜(简易可行神经外科与手外科手术,具备冷光源)
5、尿液分析仪(双向LIS接口、样本可连续加载、试剂稳定性好、内置质控模块及数据统计模块)
6、尿液有型成分分析仪(双向LIS接口、与尿液分析仪连接配套使用)
7、自助终端打印报告机(可扫码或扫描身份证打印检验报告单,需连接LIS、HIS系统)
8、麻醉监护仪(在最基本的生命体征监测血压、心电、血氧饱和度监测的基础上加上有创监测、呼气末二氧化碳、麻醉气体和BIS功能)
9、麻醉机(可用插件与麻醉监护仪兼容使用,通气模式全面,动态潮气量补偿,人性化与扩展功能)
10、电动手术床(需神经外科、手外科、脊柱手术配件)
11、产科专用监护仪(需屏幕显示、打印等功能)
12、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13、角膜曲率仪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调研设备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医疗安全要求。
六
调研资料要求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内容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 若为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7. 报价单及联系方式(清晰标明设备名称、型号、价格、品牌等,内容简要)
8. 设备技术参数(每页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宣传彩页
七
递交资料方式
本次调研资料只采取快递邮寄方式提交,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需同步邮寄U盘电子版)
收件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218室医学装备科
收件人:医学装备科
联系电话:0457- 3606883
邮寄要求:内外双层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医疗设备市场调研资料。
八
备注说明
1.本次调研仅为采购前期市场摸底,不作为后续招标承诺或资格预审,调研材料仅作为我院后续采购文件编制参考及技术参数的参考依据。
2.本次市场调研不组织现场踏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发布调研结论性公告。
3.供应商所提供资料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
(注:我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总监制:刘 健
终 审:刘亚会
复 审:韩佳卉
初 审:邢凯悦
来 源:医学装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