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征收评估报告上写的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却在10公里外合理吗?
小编回答: 可比案例选太远,评估结果很可能不靠谱
市场比较法的核心就一句话:拿你家周围差不多的房子成交价来比,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明确要求,可比实例应当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应选取位置较近的交易实例,而且要属于同一供需圈内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说白了,你家在城东,拿城西10公里外的案例来比,区位条件、配套设施、交通环境完全不一样,这个比较基础本身就站不住脚。
规范还规定,单项调整幅度不应超过20%,综合调整幅度不应超过30%,距离拉到10公里,区位差异修正系数很可能突破这个上限,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就要打问号了。
碰到这种情况别认,你有三步可以走:第一步,要求评估机构书面解释为什么不选附近的案例;第二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重点质疑可比实例选取的合理性;第三步,对复核结果不服的,10日内还可以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记住,这三步救济权利是法律明确赋予你的,谁都不能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