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十五五”规划释放金融强国建设最强信号
3月1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作为未来五年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路线图,纲要分十八篇六十二章,全方位部署高质量发展,其中“金融”被提及52次,成为重点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首次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与“十四五”相比,纲要新增大力发展金融“五篇大文章”、构建适配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等新提法。据悉,金融强国建设将围绕“六个强大”标准和“六大体系”展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纲要明确多项金融重点任务: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实现从“总量调控”向“总量与结构并重”转变;系统部署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明确各领域发展路径与目标;推动538万亿金融体系错位发展,优化各类金融机构布局;完善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推动资本市场向“投融资并重”转型;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升级发展。
法治保障方面,今年将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同步修改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推动金融治理向体系化法治转型。业内专家表示,“十五五”时期是金融由大到强跃升的关键阶段,一系列部署将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财经杂志)
02 “十五五”规划明确国资国企改革方向。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规划纲要对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国资法则)
03 国有资产法今年将制定,国资监管迈向“统一立法”时代。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今年将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国有资产法,同时修改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注册会计师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商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将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是继2025年底《国有资产法(草案)》结束征求意见后,立法进程的又一关键节点,标志着覆盖全口径国有资产的统一法律体系即将形成。(国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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