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绩效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建设,优化绩效分配机制,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效率,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现拟对我院绩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广泛征集符合我院需求的产品及技术方案,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调研目的
1. 全面了解当前市场上绩效管理系统的产品功能、技术架构、性能指标、价格水平及服务能力;
2. 收集符合我院实际需求的技术方案和产品参数,优化我院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3. 筛选具备良好资质、丰富行业经验及优质服务的潜在供应商,为后续招标采购工作奠定基础;
4. 确保采购的绩效管理系统能够适配我院现有HIS、LIS、EMR等临床业务系统及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全员、全流程、全要素的绩效管理需求。
三、调研内容
(一)系统核心功能需求
1. 绩效指标管理:支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自动采集、自定义指标配置,实现指标规范定义、动态匹配及多维度分析;
2. 绩效核算管理:支持多种绩效分配模式,具备多模态核算规则配置、科室二次分配、绩效奖金自动计算、结果汇总及公示功能;
3. 数据集成对接:能够与我院现有HIS、LIS、EMR、财务、人力资源等系统深度集成,实现数据实时同步、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
4. 报表分析展示:提供可视化报表,支持绩效数据穿透式查询、科室及个人绩效排名、趋势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5. 权限与安全管理:符合等保2.0三级安全标准,支持权限分级管理、数据加密及审计追踪,保障敏感数据(如薪酬信息)隐私性。
(二)技术要求
1. 系统架构:采用稳定、可扩展的技术架构,能够满足医院未来业务发展及功能升级需求;
2. 响应速度:系统操作流畅,数据核算及报表生成响应及时,无明显卡顿;
3. 国产化适配:优先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库,符合信创相关要求;
4. 售后保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具备本地化服务团队,及时响应系统故障处理、升级维护及操作培训需求。
(三)咨询服务需求
供应商需提供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绩效方案设计、指标体系优化、人员操作培训、实施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助力我院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绩效管理系统产品;
4. 近3年内具有3家及以上公立医院同类绩效管理系统实施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配合我院实地考察;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纳入我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每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PDF格式),资料未密封或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1. 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公司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如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相关认证证书等);
5. 技术方案:包括产品介绍、功能清单、技术架构图、实施计划、与我院现有系统对接方案等;
6. 报价清单:分项报价(含软件、硬件、咨询服务、培训、售后维护等所有费用),注明质保期及后续耗材报价;
7. 近3年公立医院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8.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配置、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流程、培训计划、质保期承诺等;
9.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调研时间安排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
3. 材料递交地点: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部四楼);
4. 电子版提交邮箱:jyjdyycw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绩效管理系统调研+供应商名称”);
5. 调研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供应商需派技术及商务负责人参加,现场讲解方案并答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15915672220
医院地址:揭东区金凤路198号
八、注意事项
1.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纳入我院失信供应商名单;
2. 本次调研仅为采购前市场摸底,不承诺与任何参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 我院对本次调研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调研过程中若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供应商;
4. 公示的功能需求及技术参数仅作为调研参考,如有不全之处,欢迎供应商补充完善,最终配置及技术参数以后续采购文件为准。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0日
编辑:蔡燕芬
初审:许小丹
终审:林孟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