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有时需要漫长的“审理期限”,但你所坚守的每一秒,都在加速它的到来。
——题记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最新发布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中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680361件953825人。经审查后,不批准逮捕325562人,不捕率为34.1%。
这意味着,在进入审查逮捕程序的人员中,大约每三人中就有一人最终没有被逮捕。
在刑事辩护律师看来,刑事案件中最为关键的第一道程序就是:是否批准逮捕。
这个环节往往决定着案件的后续走向,直接影响当事人的人生轨迹,甚至会影响一个家庭的命运。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一句话:越早越好
实际上,不少人对“不予批准逮捕”存在误解,认为这代表案件结束,或者嫌疑人已经“没事了”。取保候审后,案件并没结束!接下来,被告人及其家属需要怎么做?
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捕决定,仅说明在当前阶段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案件仍然可能继续侦查,也可能会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81条规定,批准逮捕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第三,存在社会危险性。
对于社会危险性:羁押的边界,公正的试金石,《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也给出了明确的判断标准。
换句话说,对于是否逮捕的判断不仅是基于证据,也涉及对嫌疑人社会风险性的评估。
因此,不批捕并不是否定对案件结论,而是对强制措施必要性的审慎判断。
一、三类最常见的不批捕情形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来看,不批捕的原因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证据不足不捕,占50.7%。
在所有不批捕案件中,超过一半属于这一类型。
这意味着,侦查机关在提请逮捕时,证据尚未达到应有的证明标准。
刑事案件遵循证据裁判原则,而逮捕本身就是一种高度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果证据未达到基本标准,检察机关依法不批捕,本质上是在坚守程序的底线。
第二类:无逮捕必要不捕,占44.1%。
这类情况在嫌疑人涉嫌轻罪的案件中较为常见。有些虽然构成犯罪,但犯罪嫌疑人可能具备有以下情节:
有自首情节
认罪认罚的
社会危险性较低
退赃退赔的
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并不强。
《刑事诉讼法》及刑事司法政策一直强调一个原则:强制措施必须与案件风险相匹配。如果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已足以防止风险,那么逮捕就不再是唯一选择。
第三类: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刑罚条件。
数据显示:
不构成犯罪不捕7061人
不符合徒刑条件不捕8474人
这类案件数量虽然少,但意义却很重大。这意味着,在侦查阶段就已经发现案件存在根本性问题,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功能。
二、刑事辩护律师能做什么?
在实际办案中,审查逮捕阶段是辩护律师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节点,因为此时案件证据可能尚未完全固定。
例如,2025年,我和那木拉律师共同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在开完庭前会议后,我们决定让当事人退赃退赔并获取谅解书。随后向法官提交谅解书后,承办法官非常有担当,决定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也顺利判处了缓刑。
再比如,年前,我和张宇轩律师在侦查机关报捕前,紧急会见了一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当事人,帮他理清了案件的思路。承办检察官提审后,没过多久就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也就是说,在案证据没有完全定性前,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提交辩护意见,能够对检察机关的判断产生影响。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审查批捕阶段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出专业意见:
证据是否达到逮捕标准
嫌疑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
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
是否属于轻罪案件
很多案件的走向,往往就在这一阶段会出现转折。
三、结语
34.1%的不批捕率,意味着超过32万人没有被羁押。
从制度层面看,这体现了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对个人而言,则可能意味着一次人生的转折。
刑事司法既要惩罚犯罪,也要守住权力的边界。
而“不予批准逮捕”制度的意义,或许正在于提醒我们:
权力越是强大,使用时就越需要克制。
因为在法律面前,真正值得守护的,不只是秩序,还有每一个具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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