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质控节点
1、常规质控
首例质控:项目入组第1~2例受试者时
中期质控:入组合同例数的30%~50%时
结题质控:最后一例受试者访视结束后
2、计划外质控:除以上节点外,申办者向药监部门提交中期/阶段性数据分析前,请务必提前1个月在GCP管理系统中申请计划外质控
二、
质控要求
1、常规质控
(1)质控申请:GCP管理系统--CRA/CRC各类--事项预约申请--首例/中期/结题质控
(2)参加人员:原则上CRA或CRC必须参与
(3)需携带的文件:授权表复印件,方案小册子,研究者文件,受试者文件,生物样本处理记录(如有),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发放、使用、回收等记录表,受试者日记卡(如有),研究中的合并用药记录表,方案偏离记录,不良事件清单。
(4)携带原始记录文件要求
首例质控:首例受试者的所有材料
中期质控:至少10%筛选例数的知情同意书,10%~20%入组例数的原始记录及病例报告表
结题质控:所有筛选例数的知情同意书,10%~20%入组例数的原始记录及病例报告表
(5)质控前准备
首例质控:专业组QA完成项目的《试验启动检查工作表》(包含整改回复文件,见附件1)、首例质控的《试验过程中检查工作表》(包含整改回复文件,见附件2)
中期质控:专业组QA完成项目的中期质控的《试验过程中检查工作表》(包含整改回复文件,见附件2)
结题质控:
1)专业组QA完成项目的《试验结题检查工作表》(包含整改回复文件,见附件3)
2)CRA协助PI完成项目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见附件4或5)、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多中心项目须提供分中心小结,单中心项目须提供总结报告)审核,并将PI审核的电子版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发送至机构办詹惠中老师邮箱zhanhuizhong1987@163.com审核
3)研究者完成项目所有费用入账(包括尾款),且受试者的补贴及检查费等报销完全后,提交PI签字的纸质《临床试验费用付款明细》(见附件6)至机构办(曹钰然或邹汐湄老师)审核;
表中“研究者观察费等劳务费是否已提取完成”请据实填写即可,未提取完成不影响结题质控预约;
若因特殊情况(如尾款因特殊原因尚未支付入账、费用调整及退款未完成等),预约结题质控前无法提供该表,请提供临床试验费用情况说明(申办者盖章、PI签字)
4)申办者/CRO组织项目的全面自查,提供稽查报告/QC报告(稽查人员/QC人员签字)及整改报告(PI 签字)【上述稽查或QC可由申办者或CRO的质控部门、稽查部门,或者第三方稽查公司执行。不接受CRA的监查报告、PM自查报告等】
5)CRA整理好项目文件,并将《药物临床试验资料归档表》(见附件7)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归档表》(见附件8)交PI、归档者(院内研究人员,在临床药理研究中心开展的项目请找戴静怡老师签字)签字
2、计划外质控
(1)质控申请:通过GCP管理系统预约,GCP管理系统--质控报告--计划外质控
(2)计划外质控前准备:
1)计划外质控申请说明(申办者盖章、PI签字)
(3)参加人员:原则上CRA或CRC必须参与
(4)需携带的文件:
授权表复印件,方案小册子,研究者文件,受试者文件,生物样本处理记录(如有),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发放、使用、回收等记录表,受试者日记卡(如有),研究中的合并用药记录表,方案偏离记录,不良事件清单。
原始文件记录需包含:所有筛选例数的知情同意书,10%~20%入组例数的原始记录及病例报告表
3、免质控
(1)免质控项目类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已立项但未启动的试验项目;
2)在我院已启动但未筛选受试者的试验项目;
3)在我院已启动但未成功入组受试者的试验项目;
4)试验数据不用于提交国家药监局申请注册上市的试验项目;
5)已在我院或者其它机构通过国家药监局的数据现场检查的试验项目;
6)已在我院伦理申请提前终止并且拿到伦理提前终止通知函的项目;
7)试验用药品在研究期间已经获批上市的试验项目;
8)真实世界研究、上市后研究、体外药效学研究等不以注册申请为目的的非干预试验项目。
(2)免质控申请:GCP管理系统--质控报告--免质控
(3)需提供文件:
1、项目结题情况说明(申办者盖章、PI签字);
2、项目需完成稽查或QC检查,并提供PI签字的稽查报告/QC报告和整改报告;
3、《药物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项目情形6)无需提供,见附件4或5】;
4、《临床试验费用付款明细》(见附件6);
5、PI、归档者(院内人员)签字的《药物临床试验资料归档表》(见附件7)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归档表》(见附件8);
试验产品(药物或者器械)不提交注册申请的说明文件(申办者盖章、PI签字)。说明中需要描述清楚不提交注册的原因,例如未达到主要研究终点、试验结果阴性、安全性事件或其他原因,如为I/II期临床试验还需要说明数据后续是否用于其他注册项目的研究依据/背景;
如试验项目其他研究中心接受过国家局现场检查,请提供现场检查通知文件或者其他相关文件;
伦理终止通知函(向本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递交项目终止后获得伦理出具的终止通知函);此类项目无需提供《药物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
药品注册证。
(4)注意事项:
若试验用药品/器械已运送至本研究中心,需在申请免质控之前将剩余试验用药品/器械返还至申办者,并留存销毁记录或处理记录于研究者文件夹。
三、
质控报告查看、回复
(1)质控检查结束后,系统发送质控报告至PI及CRA邮箱。
(2)PI/CRA查询报告地址:GCP管理系统--质控报告--质控报告生成--选择目标项目--流程卡
(3)PI回复报告、进行签字地址:GCP管理系统--质控报告--质控报告生成--选择目标项目--流程卡
机构完成质控报告回复的最终审核即完成项目质控所有流程。
四、
中期/阶段性分析报告盖章
(1)机构完成计划外质控报告回复的最终审核。
(2)CRA/CRC携带经PI签字、机构办审核的中期/阶段性分析报告,PI签字的《临床试验机构公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9),至总院区门诊9楼机构办盖章(机构需保留一份纸质盖章原件)。
五、
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盖章
(1)机构完成结题质控报告回复的最终审核。
(2)CRA/CRC携带预约结题质控时的以下材料纸质版至总院区门诊9楼机构办,詹惠中老师完成《药物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题报告表》审核签字,陈小音老师完成《药物临床试验资料归档表》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归档表》审核签字。
文件清单:
(3)CRA/CRC提供PI签字的《临床试验机构公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9),机构办予以分中心小结/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盖章(机构需保留一份纸质盖章原件)。

机构办联系人
詹惠中老师/021-52888047
唐兴雨老师/021-5288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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