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4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号),2020年至2022年连续多期财报虚假记载、虚构回款超5.3亿元等违法事实被正式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处罚之前,得润电子曾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6 号)。其中已指出,公司存在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此后,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01
违法事实
2020年至2021年,因得润电子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致使公司现金流紧张,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得润电子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前述主体向得润电子归还历史欠款。邱建民未向得润电子报告上述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得润电子2020年、2021年分别虚构回款394,584,426.91元、112,960,100 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 元、66,393,093.51 元;少计资本公积 321,316,487.76元、434,276,587.76 元。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得润电子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得润电子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到期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得润电子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23.99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
上述行为导致得润电子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02
索赔条件(仅是本团队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初步判断)
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最终索赔条件和索赔金额均以法院最终生效文书为准
03
管辖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04
索赔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得润电子证券交易对账单。
END

1

联系我们
白衣骑士团队成员多为法律与金融复合型人才,专注于金融商事诉讼,致力于为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等领域的投资者维权。
团队在资本市场以及争议解决业务上具有专业优势以及丰富的经验,办理案件标的金额300,000,000+元,具有全国各地市法院办案经验。
若您有索赔意愿可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在白衣骑士维权平台进行初步登记,白衣骑士团队将根据您所填信息进行回访。

往期回顾

投资者一审胜诉:华铁股份(000976)两次被立案调查,多年年报造假

点击“阅读原文”,进行初步索赔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