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观察】
聚焦绿色低碳前沿,解读碳中和背景下的产业变革、技术创新与市场趋势。以专业视角捕捉行业脉搏,为关注者提供深度洞察。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体现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庄严承诺与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担当。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而这离不开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有力支撑。因为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发展范式转型。颠覆性技术对于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将引领未来能源革命,重塑未来能源格局。而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如何使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跨过“死亡之谷”、越过“达尔文之海”,快速实现成果高效转化,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因此,探讨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界定,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及新质生产力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就是指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而对颠覆性技术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目前,专家学者十分关注颠覆性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相关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强调颠覆性技术研发能力。颠覆性技术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影响颠覆性技术的发展。提高企业颠覆性技术研发和转化能力至关重要。
二是重视颠覆性技术落地转化。颠覆性技术通过技术与场景的对接实现应用落地,从而使颠覆性技术体系的进化得以延续,并通过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创造重大价值突破。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动态匹配是产生颠覆性效果和建立竞争优势的关键。
三是形成了一些典型转化模式。中国科学院通过打造一个“技术选择严格、管理规范有序、机制灵活实用、运作高效安全”的专业化新材料成果转化平台,培养一支既对重大原始创新识别能力强,又能得到科研人员信任的“懂技术、懂工程、懂市场、懂知识产权”专业化成果转化队伍,强化创新转化过程,探索转化机制与模式,目前已成功推动了特种精细化学品、特种聚氨酯原料等多个新材料项目的技术熟化。
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紧紧围绕惠州石化、能源等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需求,瞄准全国石化行业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通过构建“小试+中试+企业孵化+成果推广”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以“互联网+成果+科普+专业展会”“惠企专家行”等模式,助推成果转化,支撑区域创新高质量发展。
安徽大学聚焦省市区重点发展产业中的“高精尖”和关键核心技术,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探索形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安大模式”。
四是注重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生态系统。颠覆性技术成长的过程中要适时构建好相应的技术生态位、市场生态位、范式生态位,同时推动低级生态位跃迁演化至高级生态位,是技术顺利跨越“死亡之谷”的有效路径,逐步形成新的社会技术体制结构及新技术社会愿景。构建基于颠覆性技术形成产业的创新生态系统的政策体系,可有效支持关键成果转化,进而助推颠覆性技术形成产业。
这些研究成果从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研发源头、转化过程、转化模式及创新生态等方面提炼了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关键影响因素及重要转化经验,为未来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与经验借鉴。但无论是研发能力创新、转化过程落地、转化模式探索,还是创新生态体系构建,笔者认为至少存在着如下亟待改进之处:
一是颠覆性技术成果的创意提出、研发、识别、评估、转化、提升、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闭环有待于进一步系统化思考;
二是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涉及的创新政策、人才、技术、资金、体制、机制、创新生态等如何有机协同与优化配置,通过优化信息链、政策链、人才链、资金链、创新链、技术链、产业链、价值链等诸链条,破除转化障碍,大幅降低成果转化成本,有待于创新理论的突破;
三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如何成为加速未来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工具与手段亟待探索;
四是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与可复制的典型模式有待进一步研究、提炼与挖掘。
这些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常规的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必须通过系统思考与研究,利用颠覆性技术的绿色成果转化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系统化解决,从而加快破解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世界性难题。
二、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
近三年来,笔者围绕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先后到有关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收集、了解并系统分析了关于零碳建筑一体化技术、氢能、新材料、新型储能、工业废水零排放等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典型案例及经验,笔者认为绿色转化是破解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上述难题的关键。下面就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的概念及内涵予以分析。
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是指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与碳中和目标,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利用创新集成理论与方法(见图1),以市场创新为基础,以文化创新为灵魂,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为重点,通过方法与手段创新,推动各种创新的有机集成、主动寻优,优化配置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成果、资金、土地、人才等创新资源组合,逐步探索颠覆性技术相关的政产学研金用等各方资源优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市场化机制,推动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加快转化成新质生产力。

图1:创新集成图
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系统理解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内涵。
一是强调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与碳中和目标、建设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的内在需求,又是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必然要求,还是加快推动新能源、低碳零碳负碳、节能减排及绿色发展等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的现实选择,更是培育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提供未来绿色发展的“中国方案”、提升未来全球话语权的不二选择。其中,创新是发展动力之源,是颠覆性技术成果的显著特点,是绿色转化的核心;协调是发展平衡的关键,决定着绿色转化的持续性;绿色是和谐发展的底色,绿色转化强调颠覆性成果提供方提供包括技术、资金、人才等一体化系统性解决方案;开放是解决绿色转化的内外联动性,决定着创新能力与水平;共享是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重要机制,解决绿色转化的长效性。例如,目前所有企业的水处理理念是“产生了废水该如何处理”,国内某技术公司强调新发展理念,强调“如何不产生废水”,据此开发颠覆性的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并集资金、人员及运营管理等,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全方位实现成果的绿色转化,实现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全过程。
二是理论与方法的系统性。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绿色转化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业、人才、资金等方面,没有系统思维与综合性方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核心问题,因此,成果绿色转化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实践,又是各种创新优化的创新集成理论与方法的最新进展。笔者基于创新集成的理论与方法,创造性构建了以成果信息链为基础,以政策链、人才链、资金链为要素,以创新链、技术链、产业链为支撑,研究形成以价值链提升为目标的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八链”融合创新集成理论体系(见图2),以及基于数据/事实+专家智慧+定性分析+科学计量的创新集成分析法,从多主体、多角度以及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等方面充分发挥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的优势,系统性推动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

图2 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八链”融合创新集成理论体系
三是创新资源组合的优化性。绿色成果转化强调的是按照绿色成果转化的内在规律进行创新资源组合的科学配置,不仅包括国内的绿色创新成果、政策、人才、资金等,还包括全球的绿色创新成果、政策、人才、资金等,注重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强调市场创新的引领性、文化创新的主导性、知识创新的基础性、技术创新的核心性、管理创新及制度创新的关键性、方法与手段创新的可操作性,以及创新集成的系统性,形成创新资源组合的优化配置,进而推动创新成果绿色转化综合效果的最优化。例如,深圳市推动智能工业终端等中心构建“技术储备库+验证平台+场景应用+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服务链,实现项目、资金、人才、空间等全要素聚集与优化,打造科技成果全要素绿色转化生态。
四是转化机制的长效化。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涉及政府、产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及用户等不同的市场主体,在转化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市场主体的转化需求。政府关注的是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的有效性、引领性与持续性,产业界关注的是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综合投入收益、产业收益及环境收益,高校更多关注的是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人才成长性、转化收益的颠覆性及连续性,科研院所关注的是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颠覆性、持久性,金融机构关注的是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的资本收益及成长性。例如,北京大学与北京科创基金合作组建10.02亿元规模的元培基金,聚焦北大颠覆性重大原始创新成果,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加快推动重大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截至2024年4月,元培基金累计审议完成投资项目50余个,总投资金额近9亿元,项目落地北京达60%左右。因此,成果绿色转化是协调参与各方的关注点,探索通过合同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共同体等方式,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有机结合,充分激发各个创新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既能收益共享又能风险共担的成果转化生态,进而风雨兼程、同舟共济,共同推动成果绿色转化。
五是成果转化的高效性。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高效性不仅强调以最少的创新资源投入、最佳的转化流程、最优的转化效果,实现颠覆性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产出,惠及政产学研金用等相关参与方,而且注重充分利用创新集成的倍增效应、“大数据×”的乘数效应、“人工智能+”的融合效应等,不断培养新产业、开辟新赛道、创造新场景等,加快形成绿色、低碳、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为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能。例如,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围绕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北京市科技创新企业培育,构建“从0到10”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打造了快研发、快生产、快验证、快转化的短流程科技成果绿色转化模式,2018—2023年由其发起的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结合各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投资北京硬科技项目74个,企业估值超过411亿元。
三、加快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建议
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建设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有可能催生新兴产业、重塑未来产业,因此,提出以下加快发展的建议。
01
更新传统成果转化的概念,全面系统地理解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

一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领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需要将新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才能推动绿色转化行稳致远。
二是利用科技成果的全创新周期来看待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绿色转化。从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示范、小试、中试到规模化推广应用等创新链的全过程去理解绿色转化,尤其重视创新链后端,强调成果转化主体以苗圃化的创新能力转移方案代替传统的技术转移方案,破解成果转化中的技术、资金、人才等难题,顺利跨越成果转化中的“死亡之谷”。
三是利用“八链”融合创新集成理论体系指导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的绿色转化。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筛选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加大碳中和颠覆性成果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等不同创新之间的创新集成,推动政策链、人才链、资金链、创新链、技术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建立兼顾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创新主体责权利有机统一的长效机制,调动不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快形成开放、和谐、共生、共享的绿色转化生态,打造绿色转化的高端价值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02
构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加大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基础研究。建议加快建设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国家实验室,充分利用国内外知名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的创新资源,打造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基础研究的战略科技力量。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基础研发,重点探索“从0到1”的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新概念、新理论的可行性;建议设立符合碳中和不同领域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联合攻关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重大科学问题,突破“从0到1”的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新观点、新原理及新方法,创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知识创新体系。
二是打造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议加快建设颠覆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围绕绿氢、聚变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的关键共性难题,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组织形式,重点实现“从1到N”的拓展式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突破及“从N到1”的集成式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突破,形成协同攻关的颠覆性技术创新体系。三是加大建设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示范区。贯彻落实《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 2030)》,整合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已有创新基地与平台,实施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低碳零碳技术示范行动,聚焦基础研究最新突破,加快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路径,建设一批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示范区,开展一批典型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加快促进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
03
构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体系

一是持续建设与完善颠覆性技术成果项目库。在科技部已经建立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基础上,及时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公共财政支持的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研发项目形成的最新成果纳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形成权威、对社会开放的颠覆性成果资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二是支持建设颠覆性技术成果概念验证平台。建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领军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多主体共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概念验证中心,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形成具有产业差异性的概念验证平台,建立符合成果转化规律、产业特点、市场特征的长效运营机制,深化、拓宽、拓展概念验证中心全链条,集成创新资源,打造全过程成果绿色转化枢纽。
三是加快我国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建议由中央科技委牵头,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参与,总体谋划制定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经理人发展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探索技术经理人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经理人网络与市场。支持采用分类型、分阶段、分步骤等方式,加强学科专家+产业专家+企业家于一体的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经理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融合学历教育、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实践能力培养、终身能力提升于一体的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加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经理人专业培训,通过“学中干”提升其从事成果披露、成果挖掘、需求挖掘,促进技术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等成果绿色转化全程专业服务能力。通过成果绿色转化中“干中学”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研修式”学习,提升技术经理人政策解读、趋势研判、项目对接、团队构建、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04
全方位支持加快碳中和颠覆性成果绿色转化

一是建立完善支持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的政策体系,探索细化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设备加速折旧与首台套新产品政府采购、创新券、专利资押贷款、跨学科多领域多场景支持、绿色转化标准引领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建议设立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引导基金,以公共财政资金为引导、创新型企业转化资金为主体、创新型成果作价入股,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探索“公开公正、利益共享、和谐共生、风险共担”的新机制,构建规范化、市场化、长效化的成果绿色转化治理体系,加快引领成果绿色转化。
三是实施碳中和颠覆性技术人才专项。支持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与创新型企业的领军型人才牵头发起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倡议,探索形成成果绿色转化的规范与标准,引领绿色转化高质量发展;根据碳中和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需要,从发达国家引进成果绿色转化的创新型人才,并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联合共建碳中和颠覆性技术人才基地,共同培养并打造颠覆性技术成果绿色转化人才高地。
四是支持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国际合作。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加强与合作国家共建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共同推动碳中和颠覆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绿色转化。同时,建议国家科技奖励向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合作创新倾斜,设立碳中和颠覆性技术国际合作成果奖,支持国内外相关机构、专家联手合作推动成果绿色转化行动,贡献绿色发展的中国方案,谱绘全球颠覆性成果绿色转化、共创生态文明的新画卷。

文章来源:《科技中国》2026年1月第一期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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