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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农村经营管理大调研获奖调研报告选登(三)

   日期:2026-02-10 14:15: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汉中市农村经营管理大调研获奖调研报告选登(三)

喜      报

喜报!我市在2025年度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大调研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汉中市农经中心荣获全省优秀组织奖,9篇调研报告获奖,其中3篇获得二等奖、6篇获得三等奖。

现将获奖调研报告逐一刊发,供全市农经系统干部学习。本期刊发二等奖由镇巴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李刚撰写的《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难点与对策透视调研报告》。

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难点与对策透视调研报告

镇巴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李刚

农村宅基地作为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核心载体,是维系农村社会稳定、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土地要素。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速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宅基地的资源资产属性日益凸显,其规范管理、高效利用与深化改革已成为破解“三农”问题、优化乡村空间布局、释放土地活力的重要课题。为精准掌握县域宅基地管理实际情况,切实破解管理难题。本调研报告基于镇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以及面临难点痛点如何通过法规政策进行透视化解决措施。
一、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现状审视
镇巴县地处秦巴山区,地域总面积3437平方公里,下辖19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涵盖158个行政村与23个社区,总人口28.9万,其中农业人口24.3万人。统计显示,2023—2025年镇巴县20个镇(街道)共计审批宅基地594宗,面积120.78亩,涉及人口2320人。其中原址翻建365户,改扩建100户,异地新建127户。截至目前全县共计登记或发放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46109份。本次对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覆盖全部镇(街道),查阅审批管理档案1200余份,访谈镇村干部群众120余人,深入40个村农房建设工地30余处,系统梳理了我县在宅基地制度机制、审批流程、批后监管、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及闲置资源盘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探索契合县域实际的优化路径,为提升镇巴县农村宅基地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乡村振兴土地要素保障提供决策参考。
(一)制度机制建设滞后,协同治理根基薄弱。一是镇级联审联批机制缺位。部分镇(街道)未制定权责清晰的联审联批制度文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站所职责边界模糊,导致“办事流程繁琐、审批权责交叉或审批渠道不畅”等现象频发,协同审批的体制机制基础未有效夯实。二是“一站式”服务效能不足。“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建设滞后,内部流程整合不充分,未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入口,审批服务的可及性与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三是镇级机构协同效能打折扣。审批过程中,镇级各站所因职责界定与流程规范不明确,推诿扯皮、衔接不畅问题突出;“四到场”制度(尤其是施工过程到场与竣工验收到场)落实不到位,实地踏勘等关键环节缺失,审批存在主观随意性;对不予审批事项,缺乏规范的书面告知程序,易引发干群矛盾。
(二)审批流程制度失范,档案管理问题突出一是申请审批材料不规范。申请表关键信息(如用地面积、用地类型)填写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全;建房平面图、村组会议记录、公示材料、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表等核心要件缺失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申请审批程序不严谨。村组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无签字或缺失,公示时间与审批时序存在逻辑矛盾;镇级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只盖章不签字”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镇村未落实“一户一档”“专人专柜专档专卷”管理要求,档案材料散乱堆放,台账目录缺失,查阅、保管困难,难以满足后续监管与追溯需求。
(三)批后监管体系薄弱,违法违规风险突出一是动态巡查机制缺失。部分镇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镇(街道)未建立有效的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责任未明确到岗到人,导致“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乱占耕地”等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二是违法处置机制不健全。缺乏公开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制度与渠道,群众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对已发现的违规行为,处置不及时、执法力度偏弱,“零容忍”的监管态度未能充分体现。三是监管手段单一低效。主要依赖传统行政检查方式,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工具,对建房全过程尤其是施工关键节点的监管难以覆盖,监管效能低下。
(四)政策宣传培训不足,管理队伍能力欠缺。一是政策知晓率与理解度双低。基层宅基地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缺位,群众对申请条件、审批流程、违规后果等认知不足,部分镇村干部也存在政策理解偏差、业务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政策执行效果。二是管理队伍稳定性与专业性不足。镇村两级宅基地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且多身兼数职,缺乏系统的业务技能培训,难以胜任涉及规划、用地、建设、法律等多领域的复杂管理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与管理需求不相匹配。
(五)闲置农房盘活滞后,资源资产价值未显化。农房盘活利用面临权属界定复杂、配套政策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民意愿多元、融资渠道狭窄等多重制约,尚未形成系统的盘活利用机制、典型案例与成熟激活模式,宅基地的资源资产价值未能得到充分释放,难以支撑乡村产业发展。
二、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难点深度剖析
(一)制度执行“梗阻”。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脱节、部门协同壁垒突出。一是政策传导存在“衰减效应”。县级层面的政策要求与制度设计在向镇村传导过程中逐步弱化,镇级政府受机构编制、人员配备、财政资源等限制,难以独立构建并高效运转复杂的联审联批机制与专职监管队伍,导致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畅;二是部门协同存在“壁垒效应”。宅基地管理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多个部门,虽有职责划分,但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与清晰的协同工作流程,“各管一段”的思维模式导致审批链条断裂、监管合力不足,难以形成管理闭环;三是规范要求与现实条件存在“适配矛盾”。严格的审批程序、档案管理要求与基层人力不足、专业能力有限、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现实情况相互冲突,部分工作人员为“简化流程”而跳过必要程序,加剧了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监管执法动能不足。一是监管力量与管理任务“供需失衡”。镇村两级普遍缺乏专职宅基地管理与执法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往往需兼顾多项中心工作,难以开展常态化、精细化的动态巡查与批后监管,监管覆盖存在盲区;二是执法权限与处置手段“双重受限”。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尤其是对既成事实的违规建筑处置,面临执法权限不清晰、强制手段不足、执行难度大等困境,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影响执法效果;三是考核激励导向存在“偏差效应”。宅基地规范管理成效在考核体系中权重较低,部分基层为快速完成审批任务或避免执法引发矛盾,选择“宽松管理”,削弱了主动监管、严格执法的内生动力。
(三)盘活政策与市场制约。一是“三权分置”改革落地“细则缺失”。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权能边界、实现形式与保障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导致流转、抵押、有偿退出等盘活路径面临法律与政策风险,社会资本与市场主体参与意愿不强。二是规划引领与用途管制“支撑不足”。村庄规划覆盖率低、质量不高,难以对宅基地布局优化、腾退复垦、再利用等提供清晰的空间指引与管制依据,制约了资源盘活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三是市场发育与金融支持“双重滞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宅基地及农房价值评估、信息发布、交易鉴证等配套服务缺失;金融机构对宅基地相关权益的抵押融资产品创新不足,农民与村集体缺乏盘活资产的启动资金,市场活力难以激发。
三、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优化路径与对策
(一)健全制度体系,筑牢全链条管理责任根基。一是构建标准化联审联办机制。由县政府牵头制定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实施办法,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受理、审核、批准、验收各环节的权责清单、时限要求与衔接节点。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与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打通协同审批“堵点”。二是压实全流程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宅基地审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审批管理工作纳入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与领导干部履职评价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强化问责力度。明确村级组织在民主评议、公示监督、协助巡查等环节的具体责任,构建“县—镇—村”三级责任闭环。三是完善规范化档案管理机制。制定《镇巴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档案管理细则》,统一档案内容、装订标准与保管要求。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建立电子台账与数据库,实现档案便捷查询、动态更新与安全备份。针对历史遗留的档案缺失问题,开展专项补录整理行动,确保“一户一档”全覆盖。
(二)规范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推进申请审批材料标准化。统一制定申请表、审批表、竣工验收表等系列文书模板,明确填写规范与必需要件,杜绝材料不规范、要件缺失等问题。加强镇村工作人员专项培训,确保材料审核、填报全流程规范有序。二是强化关键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村组民主议事程序,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公示环节公开透明;全面执行“四到场”制度,重点强化开工放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的实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案。统一不予批准事项的书面告知格式,明确理由说明要求,保障群众知情权,减少干群矛盾。三是探索智能化审批赋能。对接省市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或开发县级简易应用模块,逐步实现线上申请、材料上传、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等功能,提升审批透明度与办理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三)强化批后监管,严守合规管理底线。一是构建立体化动态巡查体系。建立“村级协管员+镇级执法人员”的巡查队伍,划定责任网格,明确巡查频次与记录要求。引入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网络,实现对“未批先建”“超占面积”“乱占耕地”等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二是健全公开化举报查处机制。在镇村显著位置及建房工地设置公示牌,公开审批结果、监管责任人及县镇两级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建立举报线索“接诉即办、快速核查、及时反馈”工作流程,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公开通报处置结果,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宅基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置,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处罚的从严处罚,探索建立违规行为与信用体系挂钩的约束机制,筑牢耕地保护与合规建设底线。
(四)创新盘活模式,释放资源资产价值。一是开展闲置资源精准普查。结合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开展农村闲置农房专项普查,建立涵盖权属状况、闲置类型、利用潜力等信息的数据库,区分季节性闲置、长期闲置、废弃危房等不同类型,为精准盘活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探索多元化盘活利用路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鼓励发展自营利用、合作经营型、有偿退出、整治复垦型多元盘活模式。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支撑体系。制定宅基地流转、有偿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实施细则,优化规划、建设、消防、工商等审批服务流程。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宅基地相关权益抵押融资产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扶持资金,为闲置资源盘活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基础保障,夯实基层管理能力。一是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建立“县级集中培训+镇级常态化指导”的培训机制,每年定期组织镇村业务骨干开展政策法规、审批实务、监管技能、改革动态等专题培训,采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知识竞赛等多样化形式,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二是开展全方位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栏、乡村广播、微信群、短视频、入户宣讲等多种渠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申请流程、违规后果及盘活利用政策。定期公布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强化法治教育与示范引导,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与合规意识。三是稳定基层管理队伍。固定镇村两级宅基地管理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与经费,探索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补贴机制,提升工作人员积极性与稳定性,打造一支“留得住、懂业务、善管理”的基层管理队伍。
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与乡村振兴大局。对镇巴县而言,当前需坚持问题导向,以压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突破口,迅速补齐当前管理中的突出短板,守住耕地保护与农民权益底线;同时,需着眼长远,以审慎稳妥的态度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深化“三权分置”等改革探索,通过“规范管理”与“资源盘活”双轮驱动、“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同步提升,逐步构建权责清晰、审批高效、监管有力、流转有序、充满活力的宅基地管理新秩序,为县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与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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