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造女娲石根植天水女娲文化与地域地质底蕴,以天工造物、自然本真为核心价值,坚守天然性为品牌根本底线。为规范品类界定、市场运营,杜绝人工改性、造假仿冒行为,特发布本精简版白皮书,明确天然性核心准则与绝对禁止项目清单,作为品牌全产业链运营的刚性规范。
一、天然性核心定义
1. 天造女娲奇石:核心观赏要素(形态、纹理、色泽、意境)100%自然天成,人工仅做无改性基础辅助操作。
2. 天造女娲观赏石:以天然奇石为基底,人工介入仅为凸显天然价值,不改变石体核心原生特质。
核心判定标准:石体核心观赏要素未受人工改性,人工操作未改变原生状态。
二、人工操作唯一允许范围
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仅允许以下无改性操作,且全程记录、明确标注:
1. 物理清洁去垢、常规防潮除尘保养(禁用化学试剂、染色/覆膜保养剂);
2. 观赏石轻度打磨去锐(仅除尖锐棱角,打磨面积≤5%,不改变造型纹理);
3. 搭配天然材质底座承托、底座篆刻题名(禁止石体刻字雕花);
4. 涂抹天然蜂蜡做基础防护(仅防潮防氧化,无填充、覆膜效果)。
三、绝对禁止项目清单(全产业链刚性条款)
(一)石体改性加工类
1. 染色、烤色、辐照等任何改色行为,色素填充缝隙营造虚假色泽;
2. 注胶、填充、浸有色油,掩盖瑕疵、提升通透度;
3. 切割、雕琢、修形,改变石体原生形态与纹理;
4. 拼接、粘合、石粉树脂合成,再造虚假石体;
5. 石体表面覆膜、镀膜,改变天然质感;
6. 酸洗、碱洗等化学处理,破坏石体原生结构。
(二)原料品类造假类
1. 以人造石、石英岩等冒充天造女娲石,外地石改性冒充天水原生料;
2. 改性石、加工石冒充天然奇石,低质石改性冒充高品质藏品;
3. 人工打磨做旧造假原石,拼接原石冒充天然大型原石;
4. 混淆奇石与观赏石品类,将观赏石按奇石销售。
(三)工艺材料宣传类
1. 使用强酸强碱、重金属染料、合成树脂等违禁加工材料;
2. 采用滚筒打磨、喷砂、拼合再造等违规加工工艺;
3. 虚假标注、隐瞒人工操作,将“处理石”标注为“天然原石”;
4. 用“能量石”“磁场疗愈”等伪科学表述炒作,虚假暗示历史年代;
5. 非天造女娲石(改性/人工石)使用品牌标识、文化元素。
四、监督与执行
1. 一物一证:专属鉴定委员会出具天然性鉴定证书,标注人工介入情况;
2. 全程溯源:原料采集、加工、销售全链路信息可查,定期监管合作商;
3. 违规必究:查实违规立即取消合作、收回授权、公示信息,依法追究商标侵权、质量欺诈等法律责任;
4. 全民监督:设立违规举报通道,倡导行业坚守天然底线,普及天然性鉴定知识。
本白皮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天造女娲石品牌运营中心制定并解释
中国石文化·天造女娲石品牌运营中心 任文江
2026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