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地名溯源仍存争议?
——当前学界研究现状报告
文/范华银
一、研究背景与核心议题
作为蜀地“三都”之一,新都地名的起源与发展,直接关联古蜀文明北部聚落的兴衰更替、秦汉郡县制在蜀地的推行实践,以及秦蜀两大文化圈的碰撞、交融与共生,兼具重要的历史价值与学术研究价值。
(清嘉庆)《新都县志》载:“新都地古为蜀国,秦为蜀郡。”该记载清晰勾勒出新都从远古至秦代的核心地域归属,为新都地名溯源研究奠定了基础语境。
当前学界围绕新都地名溯源的核心议题,已形成较为明确的研究框架,核心聚焦于三大相互关联的关键问题:
其一,新都地名的起源是否早于秦代,即古蜀时期是否已存在“新都”相关聚落地名,这一议题可结合里耶秦简中“新都蜀”的记载(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九层简牍,2020年释本)进一步佐证探析;
其二,秦代推行郡县制进程中,如何将可能存在的古蜀聚落地名,规范转化为正式行政县名,其转化的历史背景、核心动因与具体过程,可参考《史记·西南夷列传》中秦灭蜀、置蜀郡、分县治理的相关记载展开考证;
其三,这种从聚落地名到行政县名的转化,如何具体体现秦代中原文化与古蜀本土文化的深度融合,彰显秦蜀文化交流的时代特质,可结合新都城考古遗存(城厢镇遗址2022年考古新闻发布)开展实证分析。三大议题相互交织、层层递进,贯穿于当前学界各类研究观点之中,亦是学界关于新都地名溯源争议的核心所在。
二、学界研究现状与现存局限
截至目前,学界关于新都地名溯源的研究已形成三类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各类观点均有其史料支撑与合理之处,但同时存在明显缺陷与局限,尚未形成统一学术共识。结合相关史料进一步佐证分析,具体如下:
(一)秦代新创说
该观点以早期蜀史研究者为主要代表,核心主张新都地名是秦代推行郡县制时全新创设的行政县名。其核心史料依据为《史记·张仪列传》中“秦灭蜀,置蜀郡,分其地为县”的记载,结合(清嘉庆)《新都县志》“新都地古为蜀国,秦为蜀郡”的记载,可进一步明确秦代新都的行政归属,为秦代在蜀地设县治理的历史背景提供支撑。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后,为强化对蜀地北部区域的管控治理,打破古蜀时期聚落命名传统,全新命名“新都”县,以此彰显秦代行政建制的革新性与权威性。
在我看来,该观点存在显著局限,核心症结在于研究视角的单一性——过度侧重蜀史研究中“行政建制优先”的传统思路,忽视了多学科交叉验证的重要性。
具体而言,其一,过度强调秦代郡县制的开创性,忽视了古蜀开明王朝时期可能已存在的相关聚落地名,结合现有考古线索与学界合理推测,古蜀时期大概率存在与“新都”相关的聚落地名;其二,该观点未有效关联里耶秦简中“新都蜀”的实证记载(里耶秦简9-1021与1371简释文,里耶秦简博物馆,2020年),导致论证缺乏早期考古遗存与出土文献的双重支撑,说服力有限,亦未能回应学界关于“古蜀聚落称谓延续性”的质疑。我认为,“新都地名溯源需整合文献、考古、语言学等多类史料,打破学科壁垒”。
(二)开明迁都说
部分地方志研究者与蜀史研究者支持该观点,认为新都地名起源于古蜀开明王朝的迁都行为。
其核心逻辑是结合古蜀政权更迭的历史背景,推测开明王朝迁都过程中,将新都城所在地命名为“新都”,以区别于旧都,彰显政权的革新与延续。
持该观点的学者据此推断,“新都”为开明王朝迁都成都后设立的辅助都城所在地,其称谓自古蜀时期沿用至秦代,秦灭蜀后仅将其纳入行政体系,定为正式行政县名,未改变原有称谓。
在我看来,该观点同样存在单一学科视角狭窄的问题,未能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其缺陷尤为突出:虽贴合古蜀政权更迭的历史语境,但缺乏文献记载与考古遗存的直接互证——现有考古发现中,新都境内尚未找到符合古蜀王都认定标准(大型城垣、宫殿宗庙遗址、王陵遗存等)的相关遗存,与三星堆、金沙等已确认的古蜀王都遗址差距明显,无法形成“文献记载—考古遗存”的完整证据链。该观点过度依赖地方志研究的惯性思维,未结合考古实证与语言学分析开展交叉验证,这正是单一学科研究难以突破的瓶颈,也进一步印证了我所主张的“跨学科融合研究”的必要性。
(三)古蜀语音译说
部分语言学研究者提出该观点,试图从语言演变与方言差异的视角,解读新都地名的起源之谜,核心主张新都地名是古蜀语中某一核心词汇的汉语音译。
其研究依据主要来自《方言》(扬雄著,周祖谟校笺,中华书局,1984年)中蜀地方言与中原汉语差异的详细记载,以及对甲骨文、金文相关字源的初步分析。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古蜀语属于独立于中原汉语的语言体系,“新都”对应古蜀语中“核心聚居地”“新筑聚落”的相关词汇,秦灭蜀后,中原统治者为便于治理,将该词汇用汉语音译为“新都”,并沿用为行政县名,间接体现秦蜀语言文化融合。
在我看来,该观点缺乏关键支撑、说服力不足,本质上仍是单一语言学视角导致的研究局限。具体而言,一方面,未系统分析甲骨文“新”字(劈木取薪形,参考《甲骨文合集》,中华书局,1978年)、金文“都”字(从邑者声,参考《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郭沫若著,科学出版社,1957年)的字源演变,无法明确“新都”二字的语言属性,难以佐证其为古蜀语音译的观点;另一方面,未找到城厢镇铭文砖等实物遗存作为直接佐证(城厢镇西汉“新都城”铭文砖,参考城厢镇遗址发掘新闻发布),无法印证音译说法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在我看来,唯有整合语言学、考古学、文献学的研究成果,才能全面解读新都地名的语言属性与起源,单一依赖语言学分析,难以破解当前研究困境,这与我在《新都地名溯源:从聚落起源到秦汉县制的考古学观察》一文中提出的跨学科研究思路高度一致。(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