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供应商: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伊宁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伊宁县人民医院内污水处理站现场
处理规模:设计处理能力为700 m³/d,处理对象为医院诊疗、生活及相关活动产生的医疗污水。
现有工艺: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外排。
二、报名地点、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地点:伊宁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门诊三楼采购办;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19:00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具体参数详见附件3。
4.报名联系人:马丽英、 邓雪菲 电话:0999-4025267
监督部门:伊宁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纪检办
联系方式:0999-4020483。
三、调研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各报名供应商应在通知时间里准时到会参加。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完整服务/维修方案(需结合医院污水处理实际需求,明确维保范围、周期、故障响应时限、技术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方案等核心内容,参考医疗污水运维规范编制)
2.供应商为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代理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5.供应商认为可佐证自身服务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资料(如类似医院污水处理维保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
6.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报名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履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其他单位;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市场调查活动。
(三)具有履行该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参加以上项目的公司必须是新疆政采云服务市场正式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2.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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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采购办
编辑:娜依玛
审核:唐祖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