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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法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报价以人民币为基准,客观实际,符合市场行情;各投标人报价是本项目最终报价且含税。
2.投标人自行将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统一审查;
3.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参与资格,被取消资格的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得二次报名;
4.服务期限:壹年;
五、方案内容
1.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授权书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声明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简介:包括经营水平、技术能力及服务承诺、方案等;
6.报价表(报价与其他材料分开,需单独密封)。
六、项目公示时间
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
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2月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6:30。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务科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2-23898806。
八、廉政协议
1. 禁止行贿行为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中心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2. 诚信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围标、串标、虚假资质、伪造业绩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配合监督
投标人应主动配合我中心及相关部门对此活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所需材料。
4. 投诉举报
投标人发现我中心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有权向我中心纪检部门或上级监管机构实名举报。
九、其他事项
1.本中心保留对调研过程及结果的最终解释权。
2.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我中心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所有采购项目。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中心另行通知或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