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知道未来要走什么样的路了,谢谢你们!”近日,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润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结束考察帮教期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小光(化名)向回访检察官讲述最近的反思和收获。
2024年,在他人诱导下,小光涉嫌盗窃,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社会调查中,米东区检察院未检“雪莲花”工作室检察官发现,小光的父母常年奔波在外,对其生活、学习疏于照料。此次犯罪因受他人不良影响,小光起了贪念。
润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米东区检察院未检“雪莲花”工作室联动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成立的观护帮教基地。为避免小光再次误入歧途,检察官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其制定了个性化考察帮教方案。
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帮教任务,小光及其监护人配合落实帮教措施,工作室全程监督指导考察。除了开展普法教育、心理辅导,服务中心结合小光的兴趣爱好,为其开设电商运营基础课程,助其掌握一技之长。其间,小光取得了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证书。
司法引导、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帮教合力,不仅帮助小光改过自新、掌握生存技能,还在预防再犯罪方面取得了实效。小光的变化背后,是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的有效实践。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雪莲花”工作室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社会危险性评估,引入社会力量提升考察帮教精准性,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联合各方力量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救助保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小艾、小万(化名)及另外两人在乌市某地下车库停放的一辆车内盗取数万元现金,公安机关侦查后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经审查,4人已具备逮捕的证据条件和刑罚条件,但小艾、小万是未成年人,第一次实施犯罪,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刑事和解,具备有效帮教条件,社会危险性较小。2024年12月9日,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小艾、小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向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动态评估涉罪未成年人的综合表现,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父母本应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而未成年人小雅(化名)却因为母亲的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二级。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雪莲花”工作室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小雅的母亲提起公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为让小雅尽快走出家暴阴影,回归健康生活学习,检察官帮小雅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决其面临的经济困难,并联动民政、教育等部门,为其后续心理疏导和就学提供帮扶措施。
近日,检察官回访了解小雅的生活、学习状况,其父亲连连感谢道:“孩子的状态好多了,是你们的帮助,让她对生活重建自信!”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记者:王晨
通讯员:帕孜来曼·巴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