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委托,现对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递交调研方案。
调研单位联系方式:
调研单位:福州市儿童福利院
调研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28号
调研单位联系方式:范女士;0591-837974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龙宇、何丹萍、林鹭、许灿军;0591-83666679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需求
(1)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递交不同的设备参数、报价等相关资料。
(2)采购背景说明:本项目聚焦福州市儿童福利院特殊儿童(脑性瘫痪、孤独症谱系障碍、发育迟缓、智力障碍等)康复需求,采购康复评估、训练及辅助设备。参数设置以“满足基本功能、保障使用安全、兼顾公平竞争”为核心,无唯一性、指定性或范围过窄条款,无指向特定品牌或型号,确保充分竞争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采购设备清单:


(4)供应商报价需按采购设备清单内容,对孤独症康复评估训练系统、儿童网架式悬吊系统、儿童天轨悬吊减重康复系统、超声波治疗设备、多感觉反馈电子插板、儿童专用慢速跑台、内加热式蜡疗机、儿童基础能力训练器进行分项报价,(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供应商递交的所有设备方案参数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二)对有意愿参与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完整的信用报告)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调研方案的具体需求:
1、调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潜在响应单位在调研方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文件(一正三副)及U盘电子文件(一份)。调研方案按照本公告要求单独胶装,装订成册。
3、本次调研方案为一个整体项目,潜在响应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不可只针对本项目的部分内容提供方案,否则该方案无效。
4、潜在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只能提供一套实施方案,不得提供选择性方案。
5、调研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调研文件逾期送达的;
②响应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调研方案内容未完整响应调研需求的;
⑥响应单位提交不止一套实施方案的。
(四)调研方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调研方案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调研方案文件将被拒绝。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征集评审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调研方案。
2、本次调研项目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调研单位抽取专家对响应单位所递交的调研方案进行综合评比。
(六)附则
1、调研方案所有权均归调研单位所有。被选中的方案并非最终方案,调研单位有权毫无保留自由使用响应单位提供的实施方案,亦可对被选中的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优化后,作为招标方案进行招标采购。
2、响应单位参加本次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调研方案将无偿提供给调研单位使用,调研单位不支付入选的响应单位任何费用。潜在响应单位参与本次市场调研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3、所有响应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调研单位。
5、响应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单位承担。
6、响应单位提供的调研方案是否采纳,调研单位及代理机构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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