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24〕5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章程》规定,我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试行)》,现予以发布。原《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废止。
附件: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
林业工程建设协会2024年11月28日
《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试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调查、第四章监测、第五章勘察、第六章遥感、第七章方案、第八章规划、第九章可研、第十章设计、第十一章监理、第十二章评估、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和草原工程(以下简称林草工程)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草工程建设的行规行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会员单位服务成果质量,促进林草工程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从事林草工程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调查、监测、勘察、遥感、方案、规划、可研、设计、监理、评估等类型的专业技术服务,是服务计费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计费属于专业服务费用,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工作需求,优先选择具有相关资质资信的林草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单位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第四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单位从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经济技术政策、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第五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范围,按照覆盖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领域的原则,结合林草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实际,分为调查、监测、勘察、遥感、方案、规划、可研、设计、监理、评估等10个计费类别。
第七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方式,主要采用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计算。基础价格根据具体林草工程建设专业类别的不同类型确定。调整系数分为通用调整系数和专业调整系数,通用调整系数考虑项目的级别、地区差异、自然条件状况等,专业调整系数考虑项目规模范围、工程类型等。
第八条通用调整系数(T)分为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4类。
通用系数类型 | 系数 | ||
T1 | 工程级别1 | 国家级 | 1.3 |
省级 | 1.2 | ||
地市级 | 1.1 | ||
县级 | 1.0 | ||
乡村级 | 0.9 | ||
T2 | 项目地域2 | 一级地域 | 1.4 |
二级地域 | 1.2 | ||
三级地域 | 1.0 | ||
T3 | 作业区域3 | 一类地区 | 1.3~1.5 |
二类地区 | 1.1~1.3 | ||
三类地区 | 0.9~1.1 | ||
T4 | 资质资信4 | 甲级 | 1.2 |
乙级 | 1.1 | ||
丙级 | 1.0 | ||
其他 | 0.6 |
注1:(1)国家级是指项目对象为全国范围、项目层次为国家级或需要报国家审批的项目
(2)省级是指项目对象为省域范围(含跨省域)、项目层次为省级或需要报省级审批的项目
(3)地市级是指项目对象为地级市范围(含跨市域)、项目层次为地市级或需要报地市级审批的项目
(4)县级是指项目对象为县域范围(含跨县域)、项目层次为县级或需要报县级审批的项目
(5)乡村级是指项目对象为乡、村范围(含跨乡、村域)、项目层次为乡、村级
注2:(1)一级地域包括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
(2)二级地域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3)三级地域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海南省以及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注3:(1)一类地区包括西藏全部地区,青海昆仑山脉,新疆昆仑山脉,唐古拉山脉,巴颜喀拉山脉,阿尼玛卿山脉,横断山山脉,阿尔金西南地区,大兴安岭依勒呼里山及原始林区
(2)二类地区包括甘肃全部地区,宁夏全部地区,山西全部地区,辽宁全部地区,吉林全部地区,贵州全部地区,江西全部地区,大兴安岭其他地区,内蒙古其他地区,青海其他地区,云南其他地区,黑龙江其他地区,四川阿坝地区,四川攀西地区,大巴山(川陕鄂相邻地区),秦岭(陕甘川豫相邻地区),陕北地区,太行山,泰山,湘鄂赣相邻地区(幕阜山、九岭山、庐山),南岭,武夷山,大别山区,吕梁山,云贵高原东部、张家口及承德北部地区,云开地区、桂西北地区,湘西北地区
(3)三类地区包括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4)作业区域采用区间取值,其取值以省级行政单位为范围,根据实际作业区的自然环境和工作条件从区间中对应细化选取
注4:资质资信包括林业调查、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项目所需对应的资质资信,项目需要多个资质资信的以最高的为准。其他指未定级别或没有资质
第九条专业调整系数(Z)分为规模范围(Z1)、专业类别(Z2)、专业深度(Z3)3 类。根据各项目类别的计算要求,选取相应的专业调整系数进行连乘,其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调整系数类型 | 系数 | |||
Z1 | 规模范围1 | 一类 | 1.4~1.5 | |
二类 | 1.3~1.4 | |||
三类 | 1.0~1.3 | |||
四类 | 0.8~1.0 | |||
Z2 | 专业类别 | 培育和利用工程 | 林草种苗 | 0.9 |
林草营造 | 1.0~1.2 | |||
资源利用 | 0.9~1.1 | |||
产品加工 | 1.0 | |||
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 林草系统治理 | 1.2~1.4 | ||
森林保护和修复 | 1.2 | |||
草原保护和修复 | 1.1 | |||
湿地保护和修复 | 1.3 | |||
荒漠化防治 | 1.0 | |||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工程 | 国家公园 | 1.5 | ||
自然保护区 | 1.3 | |||
自然公园 | 1.0~1.4 | |||
野生动物保护 | 1.1 | |||
野生植物保护 | 1.0 | |||
支撑保障工程 | 森林草原防火 | 1.2 | ||
有害生物防治 | 1.1 | |||
林草信息化 | 1.1 | |||
基础设施建设 | 1.3 | |||
Z3 | 专业深度2 | 一级 | 1.3~1.5 | |
二级 | 1.0~1.3 | |||
三级 | 0.8~1.0 |
注1:(1)一类是指项目规模面积>100万公顷
(2)二类是指项目规模面积>10万公顷、≤100万公顷
(3)三类是指项目规模面积>1万公顷、≤10万公顷
(4)四类是指项目规模面积≤1万公顷
注2:(1)一级是指建设类型多样,技术复杂,涉及路桥、建筑物及构筑物较多,地形与水文条件较差的工程
(2)二级是指建设类型较多、技术难度较大,涉及路桥、建筑物及构筑物,地形与水文条件一般的工程
(3)三级是指建设类型单一、技术难度较小,涉及路桥、建筑物及构筑物较少,地形与水文条件简单的工程
第十条指导意见中未包括或新产生的项目,可参照项目工作内容相近的类型,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参照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平均境内直接人工成本要素信息中直接人工成本标准、人工日法综合计算系数和双方认可的人工投入总量确定项目的计费金额。
第十一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平均境内直接人工成本要素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元/ 日
外部高级专家 | 内部咨询人员 | 人工日法综合计算系数 | ||
高级职称及以上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及以下 | ||
5000~5500 | 3300~3900 | 2500~3000 | 1800~2100 | 2.0~3.0 |
注1:直接人工成本要素是指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工资、津贴、奖金、保险和福利等,包括其他各种资金或实物补贴的奖励、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等人员的支出;人工日法综合计算系数是指不同类型项目直接人工成本占服务总收入的比例,反映了直接人工成本占服务总成本的比例、利润水平、税金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注2:项目计费计算参考公式为:项目计费=(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数*每人平均工作天数*3300+中级职称人数*每人平均工作天数*2500+初级职称及以下人数*每人平均工作天数*1800)*人工日法综合计算系数。
第十二条凡在林草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项目属于首次、首个、试点,有利于促进行业整体技术进步、创新引领的,双方可以在上浮10%~3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计费额。
第三章调查
第十三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调查分为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科学考察、核查检查、征占用调查、资产调查等六类。基础调查指以林草资源为调查对象,以服务经营管理为目的而开展的采集、处理、预测林草资源有关信息的工作。专项调查指针对特定对象进行的详细调查。科学考察指特定区域的多学科、综合性调查。核查检查指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绩与成效的调查、核验与督查。征占用调查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等,对拟占用的林草湿资源进行的详细调查。资产调查指林草湿资源资产调查、林地(草地)林木流转调查、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调查、涉林草案件专业调查等。
第一节基础调查
第十四条基础调查可分为连续清查(一类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连续清查(一类调查)主要为制定国家或区域林草政策进行的宏观控制性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主要为森林经理调查,以及为局、场级编制经营方案进行的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主要为满足伐区设计、造林设计、森林经营设计等而进行的调查。
第十五条基础调查计费基价按照调查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基础调查 | 基价 | 备注 |
连续清查(一类调查) | 7000元/个 | 1. 林地类样地乘以系数1.2 2. 草地类样地乘以系数1.0 3. 湿地类样地乘以系数1.2 4.荒地类样地乘以系数0.9 |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二类调查) | 90元/公顷 | 1. A级乘以系数1.2 2. B级乘以系数1.0 3.C级乘以系数0.7 4.独立经营单位另计起价40万元/单位 |
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 | 1000元/公顷 | 1.采用全林实测调查方法乘以系数1.0 2.采用标准地调查方法乘以系数0.6 3.造林作业设计调查,在标准地调查方法上再乘以系数0.6 4.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5.收费基价中含采伐作业设计 |
第十六条基础调查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样地个数或调查面积*通用系数(T)。
调查面积:为调查范围的总面积。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二节专项调查
第十七条专项调查主要根据调查内容分为多种专项调查,常用的可分为年度变更调查、种质资源调查、古树名木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生物量调查、有害生物调查、灾害调查、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调查等。
第十八条专项调查计费基价按照调查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专项调查 | 基价 | 备注 |
年度变更调查 | 800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
种质资源调查 | 1.2万元/样线 | 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
古树名木调查 | 3000元/株 | 1.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 2.根据树龄、健康、病虫害、土壤、鉴定、挂牌等服务内容多少,在基价基础上乘以1.0~1.5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5000元/样方 | 最低计费额按30万元计 |
1万元/样带 | ||
生物量调查 | 2000元/样木 | 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
6000元/样方 | ||
有害生物调查 | 2000元/样株 | 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
4000元/样地 | ||
灾害调查 | 6000元/标准地 | 1.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2.采用大样地调查乘以系数2.0 |
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调查 | 5000元/定标点 | 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 |
第十九条专项调查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样地(样方、标准地等)个数或调查面积*通用系数(T)。
调查面积:为调查范围的总面积。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三节科学考察
第二十条科学考察可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特定区域的综合性调查。
第二十一条科学考察计费基价按照调查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科学考察 | 基价(万元) | 备注 |
国家公园 | 200 | 面积>5万公顷,超过的部分按以下计: 1. 东部省份10元/公顷2.中部省份5元/公顷 3.西部省份0.5元/公顷4.东北省份1元/公顷 |
自然保护区 | 100 | 1.超大型乘以系数1.32.大型乘以系数1.23.中型乘以系数1.04.小型乘以系数0.8 |
自然公园 | 80 | 1.超大型乘以系数1.32.大型乘以系数1.23.中型乘以系数1.04.小型乘以系数0.8 |
注: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规模分类参考《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5—2018)
第二十二条科学考察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四节核查检查
第二十三条核查检查可分为营造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成效核查,公益林、森林抚育、森林管护等核验查验,以及林草湿疑似图斑、造林验收图斑、森林督查图斑等林草资源管理督查核查等。
第二十四条核查检查计费基价按照调查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核查检查 | 基价 | 备注 |
成效核查 | 250元/公顷 | 1.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2.基价为综合成效核查 3.采用人工造林等人工恢复措施为主的工程乘以系数1.7 4.采用更新等人工与 自然恢复措施结合的工程乘以系数0.8 5.采用封育等自然恢复措施为主的工程乘以系数0.3 |
核验查验 | 50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 |
督查核查 | 1000元/图斑 | 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 |
第二十五条核查检查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图斑个数或调查面积*通用系数(T)。
调查面积:为调查范围的总面积。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五节征占用调查
第二十六条征占用调查可分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草地征占用调查、湿地征占用调查。
第二十七条征占用调查计费基价按照调查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征占用调查 | 基价 | 备注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起价6万元 另计:块状项目1.5万/公顷;线性项 目1.5~2.0万/公里 | 1. 另计额度超过30万元时,减免起价6万元 2.使用林地为无林地的项目乘以系数0.8;为疏林地、灌木林地乘以系数0.9;为经济林、苗圃乘以系数1.2 3.线性长度为工程建设总里程(含隧道、桥) 4.线型项目宽度在20~40米的系数乘以1.2,宽度在40~70米的系数乘以1.5 |
草地征占用调查 | 0.8万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 |
湿地征占用调查 | 1.0万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5万元计 |
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同期编制的林地占补平衡方案、规划林地置换方案、占用公益林调整方案、复垦复绿方案等,每项可以按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0.8倍计价。
第二十八条征占用调查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调查面积或长度*通用系数(T)。
调查面积或长度:调查面积为块状项目征占用面积;调查长度为线性项目征占用里程。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六节资产调查
第二十九条资产调查可分为工程项目致使林地(草地)林木等资产损失调查、林地(草地)林木等资产流转评估核查、林地(草地)林木流转等项目资产调查、林地(草地)林木灾害损失调查、林草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涉林草案件专业调查等。
第三十条资产调查计费基价按照调查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资产调查 | 基价 | 备注 |
资产损失调查 | 1.5万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
流转评估核查 | 250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8万元计 |
流转资产调查 | 800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10万元计 |
灾害损失调查 | 300元/公顷 | 最低计费额按8万元计 |
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 | 5万元 | 1.此基价为涉及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鉴定 2.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简单、复杂、特别复杂对应乘以系数0.5、1.0、2.0 |
80万元 | 1.此基价为涉及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鉴定 2.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简单、复杂、特别复杂对应乘以系数0.5、1.0、2.0 | |
涉林草案件专业调查 | 3万元/宗 | 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简单、复杂、特别复杂对应乘以系数0.5 、1.0 、 2.0 |
第三十一条资产调查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调查面积*通用系数(T)。
调查面积:为调查范围的总面积。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四章监测
第三十二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测分为林草湿资源监测、林草生态系统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然保护地监测、碳汇计量监测五类。林草湿资源监测指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变化的监测。林草生态系统监测指对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状况的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指对野生动植物的种类组成、分布和动态变化的监测。自然保护地监测指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动态变化和影响因素的监测。碳汇计量监测指对林草湿碳汇动态变化的监测。
第三十三条林草湿资源监测适用于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监测等。林草生态系统监测适用森林生态系统监测、重要湿地监测等。生物多样性监测适用于重点野生动物监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监测等。自然保护地监测适用于国家公园监测、自然保护地监测等。碳汇计量监测适用于森林碳汇监测、湿地碳汇监测、红树林碳汇监测等。
第三十四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测计费基价按照监测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监测类型 | 基价 | 备注 |
林草湿资源监测 | 1000元/图斑 | |
林草生态系统监测 | 1万元/监测指标 | 1. 森林生态系统乘以系数1.2 2. 草原生态系统乘以系数1.1 3. 湿地生态系统乘以系数1.2 4.荒漠生态系统乘以系数0.9 |
5000元/样地 | ||
生物多样性监测 | 6000元/样方 | |
1.2万元/样带 | ||
自然保护地监测 | 2万元/监测指标 | 1.国家公园乘以系数1.5 2.自然保护区乘以系数1.3 3.自然公园乘以系数1.0~1.4 |
碳汇计量监测 | 8000元/样点 |
注:以上基价均为1 次/年的监测频次
第三十五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测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样地个数或指标个数*通用系数(T)。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第五章勘察
第三十六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指对拟建林草工程场地进行的现场探勘并编制工程勘察报告的一系列工作,主要适用于林区道路、建筑等工程。
第三十七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计费基价参考《工程勘察服务成本要素信息(2022 版)》相关内容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序号 | 投资额(万元) | 基价(万元) |
1 | 200 | 10 |
2 | 500 | 21 |
3 | 1000 | 31 |
4 | 3000 | 69 |
5 | 5000 | 102 |
6 | 8000 | 137 |
7 | 10000 | 158 |
8 | 20000 | 258 |
9 | 40000 | 413 |
10 | 60000 | 577 |
11 | 80000 | 738 |
12 | 100000 | 895 |
第三十八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专业系数(Z):只乘以专业深度(Z3)。
第六章遥感
第三十九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遥感可分为遥感信息预处理和遥感解译两类。遥感数据预处理是对遥感原始数据实施辐射改正、微分纠正、影像配准、几何精校正、数据融合、影像拉伸镶嵌等操作的工作。遥感解译是从遥感图像中识别并提取相关信息,并表示在地理底图上的工作。
第四十条遥感信息预处理计费基价表
每平方公里基价(元) | |||
2 米 分辨率 | 1 米 分辨率 | 优于0.5米 分辨率 | |
全色和多光谱数据融合 | 5 | 14.5 | 50 |
全色单波段数据 | 3 | 8.5 | 24 |
第四十一条遥感解译计费基价表
比例尺 | 每平方公里基价(元) | ||
I级 | II级 | III级 | |
1:50000 | 120 | 160 | 200 |
1:25000 | 360 | 480 | 600 |
1:10000 | 1440 | 1920 | 2400 |
注:不包含航(卫)片和遥感数据购置成本。I级、II级、III级分别对应航(卫)片可解译程度为良好、中等、差
第四十二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遥感只按照基价计费,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
第七章方案
第四十三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分为研究类方案、申报类方案、实施类方案三类。研究类方案指对林草工程建设中某一类问题进行的宏观性、战略性、针对性的研究。申报类方案指工程项目申报或批准过程中提供的计划。实施类方案指对工程项目规划期内制定的分期实施计划。
第四十四条研究类方案适用于林草发展战略研究、国有林场管理方案研究等。申报类方案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申请报告、森林康养基地申报书、林下经济基地申请书等。实施类方案适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化集体林改实施方案等。
第四十五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计费基价按照方案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方案类型 | 基价(万元) |
研究类方案 | 30 |
申报类方案 | 40 |
实施类方案 | 70 |
注:涉及竞争性评审的方案,在基价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实施类方案达到同类设计深度的,计费额可参考第十章测算。
第四十六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专业系数(Z):只乘以规模范围(Z1)、专业类别(Z2)。
第八章规划
第四十七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可分为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四类。发展规划指对一个时期或一个区域的发展进行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谋划。总体规划指对各类项目的空间布局、任务内容等做出的综合性、全局性安排。专项规划指对某个特定要素或类型发展的专门规划。详细规划指对具体项目的用地和开发强度等做出的实施性安排。
第四十八条发展规划适用于林草发展规划、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及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等。总体规划适用于林草系统治理规划、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园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适用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产品加工利用规划、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详细规划适用于森林景观提升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及产业园详细规划等。
第四十九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计费基价按照规划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规划类型 | 基价(万元) | 备注 |
发展规划 | 40 | |
总体规划 | 60 | |
专项规划 | 80 | |
详细规划 | 30 | 另计实际规划用地面积4500元/公顷 |
注:表中详细规划为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在此基础上乘以系数1.8
第五十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专业系数(Z):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专业系数只乘以规模范围(Z1)、专业类别(Z2);详细规划的专业系数只乘以专业类别(Z2)。
第九章可研
第五十一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可研主要指项目前期阶段相关工作,包括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类。
第五十二条投资机会研究适用于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业碳汇及林业生物质能源等工程开发的市场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国家植物园保育温室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适用于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种质资源库、森林草原防火、产品加工利用工程等可行性研究。
第五十三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可研计费基价依据项目投资额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可研类型 | 基价(万元) |
投资机会研究 | 15 |
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 | A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B |
序号 | 投资额(万元) | 计费基A (万元) | 计费基价B(万元) |
1 | 1000 | 4 | 9 |
2 | 3000 | 10 | 20 |
3 | 5000 | 15 | 29 |
4 | 8000 | 18 | 37 |
5 | 10000 | 21 | 42 |
6 | 20000 | 33 | 67 |
7 | 40000 | 50 | 100 |
8 | 60000 | 58 | 112 |
9 | 80000 | 63 | 126 |
10 | 100000 | 68 | 136 |
注:投资额是指项目的估算投资额。投资额小于1000万,计费基价A按4万元计取、计费基价B按9万元计取;其他投资额基价按分段直线内插法计价确定
第五十四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可研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
通用系数(T):只乘以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
专业系数(Z):只乘以专业类别(Z2)、专业深度(Z3)。
第十章设计
第五十五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主要涉及项目设计阶段相关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类。
第五十六条初步设计适用于林草工程各类工程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程、林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对初步设计的进一步深化设计。
第五十七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计费基价依据项目计费额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序号 | 计费额(万元) | 计费基价(万元) |
1 | 200 | 12 |
2 | 500 | 28 |
3 | 1000 | 51 |
4 | 3000 | 138 |
5 | 5000 | 218 |
6 | 8000 | 332 |
7 | 10000 | 404 |
8 | 20000 | 751 |
9 | 40000 | 1403 |
10 | 60000 | 2018 |
11 | 80000 | 2604 |
12 | 100000 | 3171 |
注:计费额是指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计费额小于200万,计费基价按12万元计取;其他计费额基价按分段直线内插法计价确定
第五十八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比例依据专业深度确定,具体比例表如下:
专业深度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一级 | 40 | 60 |
二级 | 50 | 50 |
三级 | 60 | 40 |
注:(1)一级是指建设类型多样,技术复杂,涉及路桥、建筑物及构筑物较多,地形与水文条件较差的工程
(2)二级是指建设类型较多、技术难度较大,涉及路桥、建筑物及构筑物,地形与水文条件一般的工程
(3)三级是指建设类型单一、技术难度较小,涉及路桥、建筑物及构筑物较少,地形与水文条件简单的工程
第五十九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计费公式为:初步设计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初步设计占比。施工图设计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施工图设计占比。
通用系数(T):只乘以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
专业系数(Z):只乘以专业类别(Z2)、专业深度(Z3)。
第十一章监理
第六十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是针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督和管理,确保林草工程符合安全、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适用于各专业类型的林草工程建设项目。
第六十一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计费基价按照计费额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序号 | 计费额(万元) | 计费基价(万元) |
1 | 500 | 17 |
2 | 1000 | 32 |
3 | 3000 | 83 |
4 | 5000 | 128 |
5 | 8000 | 191 |
6 | 10000 | 231 |
7 | 20000 | 415 |
8 | 40000 | 747 |
9 | 60000 | 1046 |
10 | 80000 | 1325 |
11 | 100000 | 1590 |
注:计费额小于500万,计费基价按17万元计取;其他计费额基价按分段直线内插法计价确定。
第六十二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
通用系数(T):只乘以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
专业系数(Z):只乘以专业类别(Z2)、专业深度(Z3)。
第十二章评估
第六十三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评估(同“评价”)分为资产评估、影响评估、工程评估、对标评估、咨询评估等五类。资产评估指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进行的分析、评价和估算。影响评估指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生态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工程评估指对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进展、质量、管理和效益等进行的评估、评价。对标评估指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对照相关指标开展的分析和评估。咨询评估指对方案、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成果进行的评估。
第六十四条资产评估适用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草原资源资产评估、湿地资源资产评估、生态资产评估等。影响评估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生态影响评价、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程评估适用于退耕还林工程评估、国土绿化工程评估、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成效评价等。对标评估适用于国家公园符合性评估、创建工作评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评估等。咨询评估适用于森林防火规划中期评估、可行性研究后评价等。
第六十五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计费基价按照评估类型确定,具体计费基价表如下:
评估类型 | 基价(万元) |
资产评估 | 30 |
影响评估 | 40 |
工程评估 | 60 |
对标评估 | 40 |
咨询评估 | 20 |
第六十六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计费公式为:计费额=基价*通用系数(T)*专业系数(Z)。
通用系数(T):工程级别(T1)、项目地域(T2)、作业区域(T3)、资质资信(T4)均需连乘。
专业系数(Z):只乘以规模范围(Z1)、专业类别(Z2)。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中,咨询服务单位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凡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
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度和支付方式。
第六十八条林草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单位与委托方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指数)协商确定市场物价波动调整系数。
第六十九条本指导意见为试行版本,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应遵照执行,同时也供林草工程建设各其他相关方参考使用。
第七十条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号)同时废止。
第七十一条本指导意见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