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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与人工智能的融合(法律+AI)正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但全球范围内(含我国)的政府部门尚未形成首个系统性的、促进法律科技行业规范发展的行业建议。基于近期对行业的深入观察与思考,笔者特提出推动法律科技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七个一”工程,以期为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实践路径。
法律科技高质量发展“七个一”工程具体如下:
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律科技企业集群,夯实产业经济根基;
构建一套覆盖关键领域的法律科技标准与安全体系,筑牢互联互通基石;
落地一批深度赋能行业的规模化场景应用方案,驱动服务效能跃升;
打造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法律科技国际品牌论坛,强化高端话语引领;
建设一批技术驱动型的新型智慧律所示范集群,重塑法律服务供给生态;
探索一种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科技沙盒监管新范式,创新治理实践路径;
构建一个法律科技与AI治理开放协同的繁荣生态,实现共生共荣发展。
目录:
一、基础支撑:培育法律科技企业集群,夯实法律科技经济发展根基
二、规范引领:构建法律科技关键标准体系,筑牢安全可控与互联互通基石
三、场景深耕:构建法律科技规模化落地应用体系
四、高端发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法律科技国际品牌论坛
五、业态创新:培育新型技术化律所集群,重塑法律服务供给生态
六、适应性沙盒监管:探索人工智能法律监管新范式
七、协同共进:构建法律科技与人工智能治理实践的繁荣共生的生态系统
一、基础支撑:培育法律科技企业集群,夯实法律平台经济发展根基
以发展法律平台经济为核心,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梯度培育核心企业、创设交叉领域岗位、拓展海外布局,构建“技术供给—人才支撑—全球链接”的基础生态,为法律科技规模化发展筑牢底层支撑。
(一)梯度培育核心企业梯队,筑牢法律平台经济供给底座。围绕法律科技“数据—技术—应用”价值链,重点发展两类具有战略价值的企业,形成“基础设施+原创技术”的双轮驱动格局。培育法律云计算与区块链供应商:提供安全可信的法律数据存储、弹性算力支持与分布式存证服务,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电子证据固化、智能合约执行、跨机构数据共享等基础设施,破解法律服务中的信任协作与数据安全难题,成为法律科技应用的“数字底座”。培育法律人工智能技术原创性独角兽企业。瞄准法律大模型、智能推理、多模态交互等前沿领域,培育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算法的AI技术企业,推动法律AI从“工具辅助”向“认知决策”升级,成为法律科技原始创新的策源地与技术输出的主力军。
(二)创设交叉领域岗位矩阵,激活复合型人才动能。适应法律科技“技术+法律”深度融合趋势,打破传统职业边界,创设一批复合型岗位,填补技术与法律交叉领域的人才空白。创设法律工程师:负责法律场景的技术落地与系统开发,衔接法律逻辑与技术实现。法律数据分析师:挖掘法律数据价值,构建风险预测模型与合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明确岗位职责与能力标准,引导高校调整“法律+技术”跨学科培养方案,为法律平台经济注入“懂法律逻辑、通技术原理”的复合型人才活水。
(三)拓展海外企业布局,构建全球化法律科技网络。推动本土法律科技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外业务集群。支持企业面向“一带一路”、RCEP等重点区域拓展市场,输出中国法律科技解决方案(如跨境电子存证、国际商事争议智能调解)。系统开展海外国家法律数据采集与结构化处理,覆盖主要法系国家的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商业惯例等,构建全球化法律数据资源池,为跨境法律服务、国际规则对接提供数据支撑,提升中国法律科技在全球产业链中的话语权。
目的:通过“企业集群筑基、岗位创新赋能、海外布局拓维”三维发力,形成“技术自主可控、人才结构优化、全球资源链接”的法律平台经济基础生态,为佛山法律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动力。
二、规范引领:构建法律科技关键标准体系,筑牢安全可控与互联互通基石
标准是法律科技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度量衡”与“导航仪”,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技术安全可控、促进跨域互联互通、引领行业有序创新。需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导向,围绕“基础通用—关键技术—场景应用—管理服务”四大维度,加快构建覆盖技术研发、部署应用、运维迭代全流程的标准体系,为法律科技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构建“四维一体”标准体系框架,覆盖法律科技行业全产业链条。立足法律科技特性,建立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的标准架构。一是基础通用标准。明确法律科技术语定义、数据分类编码、系统架构设计规范等底层规则,统一行业“语言”与“骨架”。二是关键技术标准。聚焦数据、算法、接口等核心技术环节,制定数据采集与脱敏、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系统互操作性等技术准则。三是场景应用标准。针对诉讼、非诉、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典型场景,规范智能工具功能边界、操作流程与效果评估指标。四是管理服务标准:涵盖法律科技产品认证、服务机构资质、风险防控机制、伦理审查流程等管理要求,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技术标准供给,夯实技术落地根基。以“安全可控、兼容互通”为目标,优先制定三类技术标准。一是数据标准。规范法律数据采集范围(如司法案例、合同文本、合规规则)、存储格式(JSON/XML结构化)、共享协议(联邦学习框架下的隐私计算接口),确保数据“可用不可泄”。二是算法标准。明确法律AI算法的训练数据质量要求(去偏、标注规范)、推理过程可追溯性(决策日志留存)、性能评估指标(准确率、召回率、公平性测试)。三是接口标准。统一司法系统、行政部门、律所、企业法务平台的API接口协议,破除“数据孤岛”,实现跨机构服务无缝对接。
(三)首创法律AI治理专项规定,破解伦理与责任难题。针对法律AI的特殊性(涉及司法公正、权利保护),探索出台《法律人工智能治理若干规定》,重点明确以下领域。一是伦理底线:禁止算法歧视、虚假宣传。二是责任界定:区分开发者(算法缺陷责任)、使用者(不当干预责任)、监管者(合规审查责任)的三方权责。三是风险防控:建立法律AI备案审查制度(高风险场景强制备案)、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时追踪算法偏见、数据泄露风险)。
(四)推动标准国际化,提升全球规则话语权。主动参与国际标准竞争,构建“中国标准、全球适用”的影响力。一是对接国际规则。跟踪ISO、IEEE等法律科技相关国际标准动态,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二是输出中国方案。将国内成熟实践转化为国际标准提案(如区块链存证技术规范、跨境法律数据流动指南),依托“一带一路”法律科技合作机制推广。三是参与全球治理。推荐专家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
(五)打造法律人工智能重点应用领域标准,引领场景化规范创新。聚焦法律科技与AI融合的高频场景,率先突破两类具体标准。一是制定安全合规专项标准。围绕数据安全、算法安全、伦理合规制定操作细则。二是制定垂直领域应用标准。针对民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等常见法律服务领域,制定场景化标准工具包(含流程图、检查清单、评价指标),为企业提供“按标落地”的实操指南。
目标:通过构建“体系化框架—重点任务攻坚—场景化落地”的标准制定路径,佛山将率先形成法律科技标准“制定—实施—迭代”的良性循环,为全国乃至全球法律科技规范化发展提供“佛山样板”,助力中国在数字法治领域掌握规则制定主动权。
三、场景深耕:构建法律科技规模化落地应用体系
围绕法律服务核心场景,推动法律科技从概念验证走向规模化应用,通过“领域聚焦+场景细分+智能赋能”三维路径,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律科技应用生态。
(一)业务与服务双维融合,重塑传统法律服务形态。以“技术重构服务流程、数据驱动专业决策”为导向,系统推进技术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按业务领域精准渗透如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等核心领域,开发差异化智能工具。按服务形式创新供给:区分诉讼代理与非诉咨询场景,打造“人机协同”服务模式。诉讼端聚焦智能阅卷、庭审预案生成、辩论要点提炼等功能;非诉端侧重合规风险评估、商业谈判策略模拟、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等服务,实现传统服务效率与质量的双重跃升。
(二)产业与场景双轮驱动,打造垂直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立足佛山产业特色,以“产业需求牵引技术应用、技术服务赋能产业升级”为原则,构建“一产业一方案”的整体服务格局。如聚焦优势产业集群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深度调研产业链法律风险节点(如智能制造中的技术标准合规、跨境电商中的数据跨境流动),定制覆盖“风险预警—合规审查—争议应对”的全链条服务包,主动嵌入产业生态。深耕高频应用场景。识别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共性需求(如合同签署、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标准化智能应用模块。例如,针对中小微企业推出“轻量化合规平台”,集成合同模板库、法规动态推送、简易纠纷调解指引等功能,降低技术应用门槛。
(三)智能体与工具矩阵并举,提升场景化服务能力。以“打造一批懂法律、通业务的智能体”为目标,构建分层级、可扩展的智能工具生态。研发垂直领域法律智能体:基于大模型技术,训练具备法律逻辑推理、文书生成、案例分析能力的专业智能体,如“刑事辩护智能助手”“知识产权维权顾问”“企业合规管家”等,支持自然语言交互与复杂场景适配。
(四)部署高频场景轻量化工具。针对合同审查、尽职调查、庭审速记、法律检索等高频操作,开发即插即用的轻应用(如微信小程序、浏览器插件),通过“低代码+模块化”设计,满足不同规模主体的灵活调用需求,实现“技术普惠”。
目标:形成“领域有突破、产业有方案、场景有工具”的落地应用体系,推动法律科技真正融入法律服务实践与产业发展肌理,为佛山建设“法律科技应用示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四、高端发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法律科技国际品牌论坛
借鉴浙江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成功经验,依托佛山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在佛山高标准建设“全球法律科技峰会(佛山)”,将其培育为法律科技领域乃至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国际高端对话合作平台,成为展现中国法治创新、推动全球法律科技协同发展的标志性品牌。
(一)创新多元融合的论坛运作模式。采用“主论坛+分论坛”双轮驱动、“线下体验+线上联动”立体覆盖的复合模式,实现思想碰撞与实践对接的深度结合。主论坛聚焦全球法律科技前沿趋势、政策规制与伦理挑战等宏观战略议题,邀请顶尖专家共商行业发展方向;分论坛按细分领域精准设置,涵盖法律人工智能、区块链电子存证、智慧法院建设、合规科技、争议解决数字化等热点方向,推动专业议题深度研讨。同步配套“法律科技生态集市”,集产品展销、技术路演、场景对接于一体,为国内外优质法律科技企业搭建展示创新成果、链接市场需求的一站式平台,增强参会者的沉浸式体验与务实合作机会。
(二)强化权威引领的品牌塑造与传播体系。以“发布权威成果、汇聚全球声音”为核心,构建论坛品牌护城河。定期编制并发布《全球法律科技发展年度报告》《法律科技创新指数白皮书》等行业标杆性成果,系统梳理年度突破、研判未来趋势,确立论坛在全球法律科技领域的“风向标”地位。广泛邀请国际组织(如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律师协会)、主权国家司法机构代表、全球顶尖高校学者、头部法律科技企业创始人、司法机关实务专家及主流媒体参与,通过多元主体视角传递论坛价值,借助国际媒体矩阵(含海外主流财经、科技媒体)扩大全球声量,逐步提升论坛的国际话语权和行业号召力。
(三)深化产业与人才的融合对接机制。推动论坛从“思想交流平台”向“资源聚合枢纽”升级,构建“论坛搭台、产业唱戏、人才赋能”的良性生态。联动举办“法律科技人才双选会”,组织国内外知名律所、法律科技企业、司法机关发布技术研发、合规管理、数字法务等紧缺岗位需求,同步引入高校就业部门、猎头机构参与,实现专业人才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探索设立“法律科技创业项目路演专区”,吸引早期创新团队展示解决方案,对接投资机构与产业资本,加速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形成“人才集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闭环发展格局。
(四)培育全媒体矩阵的法律科技传播生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行业传播网络,持续放大论坛溢出效应。联合头部媒体、垂直平台及新兴媒介,打造“官方账号+行业KOL+用户共创”的内容生态:运营专业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定期推送论坛精华观点、行业动态报告;开设法律科技主题播客栏目,邀请嘉宾深度解读前沿议题;布局小红书、知乎等知识分享平台,以案例化、通俗化内容触达年轻从业者与潜在用户。建立“论坛成果常态化传播机制”,将年度重磅报告、分论坛核心观点拆解为系列图文、短视频,通过全媒体渠道持续分发,巩固论坛作为行业信息枢纽的地位,吸引更多潜在参与者关注并加入生态。
目标:“全球法律科技峰会(佛山)”将成为汇聚全球智慧、链接产业资源、引领行业变革的核心平台,助力佛山乃至中国在法律科技领域掌握国际话语权,为全球法治现代化贡献“东方智慧”。
五、业态创新:培育新型技术化律所集群,重塑法律服务供给生态
推动律师事务所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深度嵌入AI、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具备智能决策与跨界协同能力的技术融合型律所,是突破传统法律服务“人力依赖”瓶颈、提升行业整体专业化与规模化效能的核心路径。通过打造标杆品牌、创新公共服务、激活公益协同、拓展跨界生态,形成“技术赋能—服务升级—模式可复制”的新型业态集群,为全国法律服务业转型提供“佛山样板”。
(一)打造技术化律所标杆品牌。明确“技术+专业”定位。引导律所结合民商、知产、合规、刑事等优势领域,选择细分赛道(如“AI+刑事证据链分析”“区块链+知识产权全周期管理”“大数据+企业合规风险预警”),避免同质化竞争,打造“一专多能”的技术化标签。构建全链条技术能力。支持律所搭建“技术中台+业务前台”架构——技术中台部署智能办案系统(合同审查AI、案例检索机器人、庭审预案生成工具)、知识图谱平台(整合法规、案例、裁判规则)、客户管理系统(CRM);业务前台通过“人机协同”模式,实现案件流程数字化、服务响应即时化、知识资产结构化。引导推广可复制运营模式。通过“技术化律所星级评定”“典型案例全国巡展”“律协专题培训”等方式,提炼“技术投入—服务溢价—品牌增值”的运营逻辑,推动优秀品牌在法律科技展会、行业峰会亮相,形成“佛山技术化律所”品牌集群效应,为全国律所转型提供“看得见、学得来”的路径参考。
(二)创新技术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业态,构建普惠智能服务体系。以“技术下沉、服务均等”为目标,培育技术化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业态,推动基本法律服务“触手可及”。织密“线上+线下”智能服务网。线上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部署“公共法律智能助手”,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问答、文书模板下载、法律援助申请指引、纠纷在线调解等服务;线下在社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法律科技体验终端”,集成智能咨询、远程公证、普法互动等功能,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发场景化“轻量化”服务包。针对农民工讨薪、老年人权益保护、小微企业合规等高频需求,推出“一键通”工具(如“欠薪维权智能指引”“遗嘱订立辅助系统”“合规风险自测问卷”),通过技术降低服务门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与满意度。
(三)培育技术化公益法律服务联盟,激活社会协同价值。以“技术赋能公益、公益反哺品牌”为理念,组建技术化公益法律服务联盟,扩大法律服务社会覆盖面。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网络。联合律所、法律科技企业、高校法学院、公益组织,成立“法律科技公益服务联盟”,明确分工——律所提供专业支持,科技企业开放轻量化工具(如公益版合同审查AI、法律检索插件),高校输送志愿者,公益组织协调服务需求。创新“技术+公益”服务模式。针对偏远地区、特殊群体(如残障人士、留守儿童家庭),通过“远程智能咨询+线下志愿支援”结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简易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开发“公益法律服务积分系统”,激励联盟成员参与,形成“服务—反馈—优化”闭环。打造公益品牌社会影响力。通过“公益法律服务年度案例评选”“媒体联合报道”等方式,提升联盟社会认知度,吸引更多主体加入,形成“技术让公益更高效、公益让技术更有温度”的良性循环,彰显法律科技的社会价值。
(四)拓展技术化跨界协同服务新主体,填补产业服务盲区。突破传统律所单一服务边界,培育“技术+产业+法律”跨界协同新主体,激活产业服务生态。发展“律所+科技企业”联合服务体。鼓励技术化律所与法律AI企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共建“产业法律服务实验室”,针对智能制造、跨境电商、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开发“产业风险地图”“合规智能诊断工具”,提供“技术+法律”双顾问服务。鼓励培育“中小企业法律技术化服务赋能平台”。整合律所、法律科技企业、行业协会资源,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一站式技术化服务平台”,提供低成本智能合同审查、合规体检、纠纷预警等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请不起大所、用不好技术”的痛点,形成“平台引流—服务转化—生态共建”的商业模式。
目的:通过“品牌引领—服务普惠—公益协同—跨界融合”共同发力,佛山将培育出一批“技术硬、服务专、模式新”的新型技术化律所集群,不仅提升本地法律服务业竞争力,更通过“品牌输出、模式推广、生态辐射”,为全国法律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借鉴的“佛山方案”,助力构建“技术驱动、跨界融合、普惠可及”的现代法律服务新生态。
六、适应性沙盒监管:探索人工智能法律监管新范式
面对AI技术快速迭代与法律科技融合深化的双重挑战,监管需突破传统“一刀切”模式,以“鼓励创新、包容审慎、防范风险”为核心理念,探索“动态适配、精准滴灌、多元共治”的新型监管方式,在激发技术活力与守牢安全底线的平衡中,为法律科技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明确“三原则”监管导向,锚定创新与安全平衡点。以“鼓励创新”释放技术潜能,对法律AI、智能合约、合规科技等新兴领域,允许在合规框架内试错探索,避免“未审先禁”抑制发展动力;以“包容审慎”优化监管姿态,区分“探索性创新”与“原则性违规”,对非主观恶意、未造成实质损害的技术应用,优先通过指导整改而非行政处罚;以“防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聚焦算法歧视、数据滥用、责任模糊等核心风险,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追溯”全链条防控机制,确保技术应用不偏离法治轨道。
(二)开展AI法律监管试点,探索“有效监管+关系平衡”实践路径。以“小切口、深试验”为原则,启动AI法律监管试点,通过“场景化测试—问题化复盘—规则化提炼”,破解“如何监管、如何平衡”的核心命题。试点目标如下:在可控范围内验证监管工具(如算法审计、数据溯源)的有效性,评估法律AI对司法公正、当事人权益、市场竞争的影响,探索“创新激励”与“风险防控”的动态平衡机制。试点内容:选取法律AI、区块链存证、跨境法律数据服务等典型场景,联合监管部门、企业、用户代表组成“试点观察团”,记录技术应用中的权责争议、利益冲突,形成“问题清单—解决方案—规则建议”的闭环。通过“解剖麻雀”式实践,积累“一类问题一套办法”的监管经验,为全国性规则制定提供“接地气”的实践依据,避免“拍脑袋”监管。
(三)推行“监管沙盒”模式,为法律科技创新留足“试错空间”。建立法律科技“监管沙盒”,划定“安全试验区”。设置准入机制,对拟测试的法律科技产品,由监管部门联合技术专家、法律学者进行“风险初筛”,仅允许符合“低公共利益影响、高创新价值”的项目入盒。过程监测。在沙盒内全程记录产品运行数据(如算法决策逻辑、用户反馈、异常事件),通过“白名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对触碰伦理红线(如算法歧视)或引发重大风险的产品“熔断退出”。测试期满后,综合技术效果、风险可控性、社会接受度出具“评估报告”,对通过评估的产品简化审批流程,对需改进的产品提供“监管辅导”,实现“沙盒内试错、沙盒外规范”。
(四)建立“自律+他律”结合治理体系,激活多元主体共治合力。强化行业自律。推动成立“法律科技行业协会”及细分领域自律组织(如法律AI伦理委员会、区块链存证联盟),制定《法律科技行业自律公约》,明确算法透明度、数据使用边界、伦理审查流程等“行规行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违规企业实施“行业通报+服务限制”,以同行监督倒逼合规经营。构建“政府监管+司法协同+社会监督”的多元监管网络——政府部门(司法、网信、市场监管)按职责分工加强执法联动;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明确AI应用责任认定规则;鼓励公众、媒体通过“监管意见箱”“风险举报平台”参与监督,形成“人人都是监管者”的社会氛围。
目的:通过“原则引领—试点探路—机制创新”三阶推进,佛山将率先形成“包容不纵容、审慎不保守”的人工智能法律监管体系,既为技术迭代留足空间,又为行业规范划清底线,最终实现“创新有活力、监管有温度、发展有秩序”的有机统一,为全国法律科技监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经验”。
七、协同共进:构建法律科技与人工智能治理实践的繁荣共生的生态系统。行业生态是特定行业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主体(企业、机构、用户等)与环境因素(政策、技术、市场等)共同构成的有机系统,其核心是通过主体间的协同互动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价值的共创共享。法律科技行业生态是法律科技领域内相互依存、协同进化的主体(企业、机构、用户)与环境因素(政策、技术、市场)构成的有机系统,其核心是通过“技术-法律-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协同,最终达成“价值共创、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构建法律科技行业生态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传统法律服务行业“人力密集、效率瓶颈、区域壁垒”的局限,通过生态协同降低技术应用门槛、加速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整体效能,推动法律服务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智能驱动”转型。
正如阿里巴巴的成功并非单个企业的胜利,而是“电商+支付+物流+技术”生态的胜利;法律科技的未来也绝非某一家企业的独角戏,而是“核心企业-供应商-客户-监管-高校”协同共生的生态图景。生态兴,则行业兴;生态强,则企业强——这便是发展行业生态而非单个企业的核心意义。良好的产业生态是法律科技持续创新与发展的土壤,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构建繁荣的法律科技行业生态,需以核心企业为引擎、技术创新为驱动、生态协同为纽带、政策支持为保障,将上述要素有机整合起来,形成“技术突破—场景落地—价值反哺—生态迭代”的闭环。
(一)发挥产业联盟与行业协会枢纽作用。构建法律科技协同发展机制。以产业联盟与行业协会为核心枢纽,通过资源整合、标准制定、场景共建,推动法律科技生态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构建“需求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闭环。成立法律科技产业联盟,整合全产业链资源。由司法部门、律协、科技企业、高校、金融机构等联合发起,形成覆盖法律科技全产业链的协作网络。设立常设秘书处统筹资源,成立专业委员会(技术标准、场景创新等)分领域推进。通过“揭榜挂帅”模式促成律所与科技企业联合开发(如智能调解系统),实现“需求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无缝衔接。
(二)联动科技创新共同体,构建产学研用协同的关键技术攻关平台。为突破制约法律科技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与共性瓶颈,需主动对接和整合顶尖科研力量,共建高水平协同创新载体,将基础研究的创新势能,高效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动能。
1. 共建“法律科技联合创新中心”,打造前沿技术策源地。联合国内顶尖的人工智能研究院、区块链重点实验室、网络安全研究所以及知名高校的计算机学院与法学院,共同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法律科技联合创新中心”。该中心定位为产业共性技术的“孵化器”与“供给池”,采用“需求导向、协同研发、成果共享”的运行机制。
2. 聚焦四大关键技术方向,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中心将围绕法律服务的核心需求与未来形态,集中优势资源,在以下战略性、前沿性领域进行重点突破:一是法律领域大模型与生成式AI:研发具备专业法律逻辑推理、多轮对话与文书生成能力的行业大模型,攻克“法律知识准确性与时效性”、“司法裁判价值对齐”、“跨语言法律理解”等难题。二是法律数据隐私计算与安全流通:研发基于联邦学习、安全多方计算等技术的合规数据处理平台,实现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前提下进行联合建模与分析,破解司法数据、企业合规数据共享与利用的安全困局。三是区块链司法存证与智能合约:深化区块链在电子证据固化、审判流程存证、执行合约自动化等场景的应用,构建跨链互认、符合司法证据规则的分布式信任基础设施。四是法律知识图谱与认知计算:构建覆盖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律文献的超大规模、动态更新的法律知识图谱,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案情自动分析、法律风险推演等深度认知应用。
3. 建立“揭榜挂帅”与“赛马”并行的攻关机制。一是需求侧“发榜”:由司法机关、大型律所、企业法务部等最终用户提出具体的技术挑战与场景需求,形成“攻关榜单”。二是供给侧“揭榜”:鼓励创新中心内各研究团队及外部顶尖团队“揭榜挂帅”,组建跨学科攻关小组。三是“赛马”机制保障:对同一关键技术难题,可支持多条技术路径并行探索,通过阶段性评估择优持续支持,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成功概率。
4. 构建知识产权共享与成果转化快速通道。明确联合创新中心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设立专门的成果转化办公室。通过专利池运营、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或孵化创业公司等多种方式,推动实验室技术快速走向产品化与市场化,反哺研发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举措,将“法律科技联合创新中心”建设成为连接前沿科技与法律实践的桥梁,不仅攻克“卡脖子”技术,更致力于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与解决方案,为法律科技产业的长期繁荣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石。
(三)制定《法律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倡议》,构建系统化支持体系。以《法律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倡议》为指引,聚焦跨部门协同、标准建设、场景对接与人才培养四大关键环节,构建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保障有力的产业发展支持体系,推动行业从自发探索迈向系统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 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政策资源协同。成立由司法、经信、财政、科技等多部门组成的法律科技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与决策协调机制。该联席会议旨在统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与重点项目,协同破解数据流转、算法治理、跨境服务等跨领域难题,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源供给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2. 明确企业界定与评价标准,引导产业规范发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由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法律科技企业界定标准》,清晰划定企业范围与核心业务特征,为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提供精准依据。同步发布《法律科技产品分类与评价指南》,建立科学的产品服务分类体系与技术成熟度分级标准,引导企业对标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投入与同质化竞争。
3. 发布场景需求清单,推动创新供需精准对接。建立常态化场景征集与发布机制,定期编制并发布《法律科技场景需求清单》。清单内容应系统汇聚来自司法实践、行政执法、企业法务、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真实业务痛点与创新需求。通过“揭榜挂帅”、供需对接会等形式,搭建技术供给方与市场需求方的直接桥梁,加速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与应用一线。
4. 实施“法律科技菁英计划”,夯实产业发展人才基础。启动“法律科技菁英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联合行业力量开设“AI+法律”、“合规科技”等微专业或交叉课程,共同开发教材与实训项目。推动龙头企业、骨干律所与司法机关等向高校学生开放实习与实践基地,提供真实项目历练机会。构建覆盖课程学习、实习实训、职业认证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闭环,系统性解决产业人才短缺问题。
(四)优化政策与资金支持体系:构建精准、多元、可持续的要素保障系统。政策与资金支持是法律科技产业从萌芽走向繁荣的关键“土壤”与“养分”。需超越简单的补贴思维,构建一个“目标精准、工具多元、风险共担、动态优化”的现代化产业政策支持体系,系统化破解法律科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研发投入高、市场验证难、初期盈利弱”等核心瓶颈。
1.实施分层分类的精准支持策略。政策设计需与企业成长周期相匹配,实现从“扶上马”到“送一程”的全周期护航。针对初创期企业:政策核心在于降低生存成本、验证技术可行性。重点提供研发补贴、创业空间、概念验证(POC)资助及种子轮投资对接。针对成长期企业:政策核心在于助力市场扩张、构建竞争壁垒。重点提供规模化融资支持、市场应用推广补贴、产学研合作奖励及国际化拓展服务。针对成熟期企业:政策核心在于激励引领创新、履行生态责任。重点鼓励其牵头重大研发项目、参与标准制定、开放技术平台及孵化行业新秀。
2.财政资金引导。实现“聚焦前沿”与“鼓励转化”并重。研发专项补贴。设立“法律科技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对从事法律大模型、跨模态法律推理、区块链司法存证等高壁垒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补贴。成果转化应用奖励,加速产品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对经认定的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法律科技装备或软件,给予保险费用补贴或直接风险补偿,降低用户使用顾虑。
3.税收优惠叠加。实现“应享尽享”与“精准滴灌”。强化研发加计扣除,落实法律科技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在此基础上,对专注于基础算法、开源工具链等长期投入的“硬科技”企业,探索实行175%的超级加计扣除试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全覆盖。建立法律科技企业培育库,辅导企业快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库内企业100%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人才激励税收优惠。对法律科技企业引进的顶尖技术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其地方贡献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用于个人创新创业或生活保障。
4.金融创新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并分散“创新风险”。设立法律科技产业引导基金。联合社会知名资本,共同设立专注于早中期项目的产业引导基金。采用“母基金+直投”模式,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与增信作用。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组织集群内拥有高质量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科技企业,以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将“知产”变“资产”。创新信贷与保险产品。鼓励银行开发“研发贷”、“人才贷”、“数据资产质押贷”等特色产品。设立法律科技产品责任险,由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对因技术固有缺陷(非人为过失)给用户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保险机构提供最高80%的赔付,为企业创新提供“安全垫”。
(五)构建资源对接平台。举办“法律科技创投峰会”,搭建企业-资本对接平台、企业-人才对接平台、企业客户对接平台。建立“法律科技人才库”,整合资本、高校专家、企业工程师、律所合伙人资源,实现跨领域协作。
(六)强化行业自律与品牌建设。建立法律科技行业自律协会,夯实自治根基。由产业联盟牵头,联合律协、头部法律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发起成立“法律科技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的核心组织,承担“规范制定者、行为监督者、纠纷协调者”三重角色,推动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核心职能为制定行业规范、监督执行与纠纷调解以及推动标准协同。开展“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以“正向激励优质企业、反向约束违规行为”为原则,建立透明化、动态化的“黑白名单”机制,提升行业准入门槛与合规意识。打造“赛事+标杆”品牌推广体系,树立行业典范。通过常态化赛事挖掘创新成果,通过标杆案例放大示范效应,推动“优秀产品—行业认可—市场普及”的正向循环。如建立“法律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年度法律科技优秀产品评选”等,设置“技术创新奖”“场景落地奖”“社会价值奖”,吸引高校团队、科技企业参赛,并按技术先进性、场景实用性、用户口碑三维度评选,每年发布《优秀产品名录》。赛事设立“导师辅导团”(由律所合伙人、技术专家、投资人组成),为参赛项目提供商业模式打磨、技术优化建议;获奖项目纳入“法律科技创投峰会”重点项目推介,对接资本与市场资源。每年编制《法律科技最佳实践案例集》,收录白名单企业、赛事获奖项目的落地成果,在峰会展示。联合法律科技媒体(如“法蝉”“律新社”)、主流财经媒体(如36氪)开设“法律科技标杆”专栏,通过短视频(案例实操演示)、深度报道(企业家访谈)等形式传播,增加传播影响力。
通过上述举措,以自律公约与黑白名单遏制乱象,让用户(律所、企业法务)对法律科技产品“敢用、愿用”,提升行业公信力;以赛事激励与标杆推广让优质企业“脱颖而出”,提高创新积极性;通过协会与品牌活动增强企业归属感,推动“单点竞争”转向“生态协同”,最终形成“规范有序、标杆引领、活力迸发”的法律科技行业新生态。
目标:通过上述机制,产业联盟与行业协会将成为资源整合的“枢纽”、标准制定的“引领者”和生态繁荣的“催化剂”,推动法律科技从“单点工具”向“系统能力”升级,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最终实现“生态兴则行业兴、生态强则企业强”的协同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