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告摘要
本报告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系统梳理政策出台背景、核心框架与实施要求,结合当前零碳工厂建设的行业现状、典型案例及现存挑战,从政策解读、路径拆解、实践参考、落地建议四个维度,为工业企业、地方政府及相关服务机构提供全面、深度的咨询指引。报告核心结论显示,零碳工厂建设并非绝对“零排放”,而是以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为核心的系统性减碳工程,分阶段梯度推进、多技术协同赋能、全产业链联动将是未来建设的核心逻辑,其落地实施将有力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关键产业支撑。

二、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意义
(一)政策出台背景
1. 国家战略层面的硬性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亦对工业减碳提质作出具体安排,《指导意见》是落实上述战略部署的核心政策抓手。
2. 工业减碳的现实迫切性: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核心领域,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载能行业碳排放强度高、脱碳难度大,而汽车、光伏、电子电器等行业已具备一定脱碳基础,亟需通过政策引导构建差异化、有序化的减碳路径,破解行业间脱碳不均衡、技术应用碎片化等问题。
3. 行业发展的实践需求: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展(近)零碳工厂试点,天津、上海、江苏等多地发布建设指南并遴选百余家试点工厂,行业协会制定30余项团体标准,但仍存在评价要求不统一、关键技术有待验证、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薄弱等问题,亟需国家层面出台统一指导意见规范建设方向。
(二)核心政策意义
1. 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零碳工厂建设推动绿色能源与现代制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绿色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通过生产技术变革和生产方式重构,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生产力,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 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键抓手:通过引导企业试点建设零碳工厂,既能深挖工业节能降碳潜力,带动行业减碳增效,又能推动企业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有机统一。
3. 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当前全球低碳贸易规则加速重构,零碳工厂建设可推动企业适应国际低碳标准,降低贸易壁垒风险,同时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增强我国制造业在全球绿色供应链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指导意见》核心内容全解读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强化政策牵引、标准供给和市场驱动,构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2. 四大基本原则:
因业施策,系统推进:立足区域实际和行业特点,科学规划生产运营全环节,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减碳,稳妥推进低碳转型升级,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创新驱动,技术赋能:推动清洁能源、低碳技术、数字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加快前沿技术研发攻关和成熟技术推广迭代,通过技术与模式创新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应减尽减,持续提升: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用能体系、以低碳化为特征的生产工艺、以智能化为支撑的管理体系,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实现排放持续降低。
统一规范,公开透明:采用国家、行业或国际通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编制可追溯、可验证的碳排放清单报告并及时披露,确保数据统一可比。

(二)主要目标:分阶段梯度培育路线图
《指导意见》明确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策略,按照“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分三个阶段推进零碳工厂建设,覆盖不同行业领域:
时间节点 | 核心目标 | 覆盖行业领域 | 阶段核心任务 |
|---|---|---|---|
2026年起 | 遴选标杆零碳工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较小的行业 | 探索零碳工厂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等核心模式 |
2027年 | 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产业生态 | 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 | 完善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提升产业低碳竞争优势 |
2030年 | 拓展至传统高载能行业,推广综合服务模式 | 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 | 探索传统行业脱碳新路径,提升全产业链管理能力 |
注:零碳工厂建设的核心内涵是“持续降低、趋向近零”,并非绝对意义上的“零二氧化碳排放”,而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实现应减尽减,并持续优化提升。

(三)核心建设路径:六大维度协同减碳
《指导意见》明确六大建设路径,形成“算碳-减碳-控碳-持续改进”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各路径相互支撑、协同发力:
1. 科学算碳: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
核心要求是建立全口径碳排放核算体系,明确核算边界(含直接排放如燃料燃烧、过程排放,及间接排放如外购电力、热力),为减碳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核算方法采用差异化标准: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遵循碳市场行业技术规范,其他企业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细分行业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核算标准。鼓励企业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夯实碳管理基础。
2. 源头减碳: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聚焦能源供应端脱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用能结构向可再生能源主导转型。具体举措包括: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探索绿电直连、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实现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与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的多能互补;推进清洁低碳氢应用(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绿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等电气化技术,替代燃煤自备锅炉,推动内部作业车辆新能源化。
3. 过程脱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聚焦生产过程优化,协同推进能效提升与工艺流程脱碳。核心任务包括: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推动工厂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达到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通过工艺优化、设备升级等手段降低生产过程碳排放;强化余热、余压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提升能源循环利用效率。
4. 协同降碳: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
突破单一工厂减碳局限,推动减碳工作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要求企业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产业链各环节碳排放热点,带动上游供应商优化原料结构、下游用户践行绿色消费,构建全产业链协同减碳体系。通过碳足迹管理,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适应全球低碳贸易规则。
5. 智能控碳: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以数字化赋能碳管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计量、实时监测和精细化管控。核心目标是搭建智能化碳管理平台,动态跟踪碳排放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减碳潜力点,优化减碳策略,提升碳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6. 持续改进: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
在实现应减尽减的基础上,鼓励企业通过碳抵销(如购买碳汇、可再生能源项目减排量)等方式抵消剩余碳排放,实现零碳目标。同时,要求企业及时披露碳排放清单、减碳措施及成效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披露-反馈-改进”的持续优化机制。
(四)工作要求:保障政策落地的三大支撑
为确保《指导意见》有效实施,明确三大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地方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多主体协同解决实施难题,强化政策支持;二是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零碳工厂通用标准、分行业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加快碳排放核算、信息披露等标准制定,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三是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提供技术推广、供需对接、人才培训等服务,健全市场化机制。

四、零碳工厂建设行业现状与典型案例分析
(一)行业现状:试点先行,潜力与挑战并存
当前我国零碳工厂建设处于“试点探索、逐步推广”的阶段,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区域试点成效显著,天津、上海、浙江等多地已发布试点名单,形成地方特色推进模式;二是行业覆盖逐步扩大,从光伏、锂电池等新能源行业,向汽车、电子电器等制造业延伸;三是标准体系初步构建,30余项团体标准已落地实施,为行业对标提供支撑。但同时仍面临三大核心挑战:一是评价标准不统一,地方与行业标准差异较大,影响工厂建设规范性;二是关键技术有待突破,传统高载能行业脱碳技术不成熟、成本高;三是企业内生动力不足,部分企业对减碳投入与回报认知不清,缺乏专业碳管理人才。
(二)典型案例:吉林大安零碳工厂——全链条绿色消纳范本
吉林西部大安市零碳工厂是我国新能源就地转化、全链条减碳的典型标杆,其建设模式高度契合《指导意见》核心要求,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 项目核心模式:构建“风光发电—电解制氢—合成氨—储运应用”全链条闭环,实现可再生能源就地转化与消纳。厂区依托吉林西部丰富风光资源,建设风电(每小时发电70万度)、光伏(每小时最大发电10万度)项目,以绿电驱动电解水制氢,再将绿氢与氮气合成绿氨,形成“绿电-绿氢-绿氨”的全绿色生产链条。
2. 减碳成效显著:该工厂年产绿氨18万吨,相较于传统灰氨生产(依赖煤炭、天然气制氢),每年可减少碳排放约65万吨,相当于植树3000万棵,实现源头零化石能源依赖、过程零碳排放的双重目标。
3. 协同延伸价值:项目不仅实现工厂自身减碳,还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绿色发展,其生产的绿氨可作为绿色化肥、燃料等应用于农业、航运等领域;厂区内部采用氢燃料电池大巴车,推动交通领域脱碳,形成“生产-应用”全场景绿色生态。
4. 借鉴启示:该案例验证了“可再生能源+工业生产”融合的可行性,凸显了源头用能转型、全链条协同的重要性,为新能源丰富地区、化工等行业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五、多主体落地实施建议
(一)企业层面:精准对标,分步骤推进零碳转型
1. 开展碳基线核算:对照《指导意见》核算标准,全面梳理工厂碳排放边界、来源及总量,建立碳管理台账,识别减碳潜力点(如能源结构优化、工艺改造等)。
2. 制定差异化转型方案:结合行业特点与自身实际,对标分阶段目标,优先推进易落地、见效快的举措(如分布式光伏建设、高耗能设备改造),再逐步攻克核心技术难题;新能源行业可聚焦全链条碳足迹管理,传统高载能行业可探索节能改造与碳抵销结合模式。
3. 强化技术与人才支撑:加大低碳技术、数字化技术投入,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培养或引进碳核算、碳管理复合型人才,提升碳管理专业化水平。
4. 主动开展信息披露: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披露碳排放及减碳成效信息,树立绿色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地方政府层面:强化政策保障,优化推进环境
1. 细化实施方案: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制定本地零碳工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企业、支持政策及时间节点,梯次推进培育工作。
2. 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整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零碳工厂技术改造、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及碳管理能力提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零碳工厂专项贷款、债券等产品。
3.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联合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碳核算指导、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解决企业转型痛点。
(三)服务机构层面:发挥专业优势,赋能转型实践
1. 强化标准与技术支撑:参与零碳工厂标准研制,推广成熟适用的低碳技术与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碳核算、碳足迹分析、节能降碳诊断等专业化服务。
2. 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推动企业与可再生能源供应商、低碳技术服务商、金融机构等资源对接,构建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
3.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零碳工厂建设经验与技术,助力企业适应国际低碳贸易规则。

六、总结与展望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零碳工厂建设从“地方试点”向“全国统筹、规范推进”阶段转变,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行动指南。零碳工厂建设并非简单的技术改造或能源替代,而是涉及生产模式、管理体系、产业链协同的系统性变革,其核心是通过绿色化与智能化融合、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驱动,实现工业发展与碳排放降低的协同共赢。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市场机制逐步健全,零碳工厂将从试点标杆向行业普及延伸,逐步覆盖新能源、制造业及传统高载能行业,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载体。对于企业而言,唯有主动对标政策要求,精准识别减碳路径,加大技术与管理投入,才能在低碳转型浪潮中把握发展机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对于政府与服务机构而言,需强化协同发力,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撑,共同推动工业领域“双碳”目标落地见效,构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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