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性质界定模糊:未明确“新建/扩建/改造”属性,导致审批流程、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基准混乱。实例:高州市某小学项目,专家明确要求核定项目为“扩建或新建”,否则无法确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汕尾市某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未说明与现有医疗体系的衔接关系,性质表述模糊导致功能定位不清。 建设目标与规模匹配性缺失:建设目标(服务人口、产能)与规模(面积、容量)无定量推导逻辑,逻辑链条断裂。实例:广东某汽车城项目,缺少“各功能分区功能规模测算过程”,明确服务半径与建筑面积的匹配关系。 编制依据过期或无效:引用废止政策、旧版规范作为核心依据,未执行最新的宏观政策。有的报告仍以《计价格[1999]1283号》《计价格[2002]10号》等已放开政府指导价的文件作为取费依据,未按当期市场价格测算;部分项目未明确是否符合“十四五”规划及行业专项政策,政策依据模糊。 与上位规划及合规性衔接缺位:未逐条比对国土空间规划、环保“三线一单”,忽视用地预审与规划许可冲突,仅笼统表述合规。有的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完成调规,仍表述用地合规。 项目必要性论述空泛且缺乏维度:堆砌政策性语言,未结合地方痛点、数据缺口定量论证,且缺失替代方案与紧迫性分析。多数项目未分析“不建项目”的后果,也无现有设施超负荷运行等紧迫性数据。 多方案比选流于形式或缺失:关键方案仅提供单一选项,或比选无统一标准、量化指标,结论先行。 与周边项目及利益相关方衔接不足:忽视基础设施接口,未识别利益相关方诉求冲突。部分项目未协调社区、环保组织意见,存在诉求冲突隐患。 业主实际情况调研不充分:脱离业主资金实力、管理能力设计方案,导致落地困难。部分工业项目为业主规划复杂运维系统,未考虑其专业管理团队缺口。 关键术语使用不一致:同一指标称谓、数值混乱,影响报告严谨性。实例:报告中“装配式建筑比例”“绿色建筑等级”在正文、附件、投资估算中表述不一;蒙东某工业项目“总占地面积”同时出现“亩”与“㎡”计量,未统一换算标准。 重要附件遗漏:缺失规划红线图、业主决议、文物勘探报告等支撑文件,削弱论证可信度。实例:部分项目仅附土地意向函,无明确红线范围图;涉及历史区域的项目遗漏文物勘探报告,存在合规风险。
可行性研究报告核稿中需要重视的50个典型问题(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