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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监管领域信息系统统建与自建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6-01-23 04:35: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关于市场监管领域信息系统统建与自建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场监管领域信息系统统建与自建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数字化转型,规范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节约政府投资资金,健全属地管理机制,近期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信息系统统建与自建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覆盖省市县所四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访谈、资料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当前系统建设现状、成效亮点,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策建议,为优化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深化监管机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一、基本现状

当前,市场监管领域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形成了省级部门统建为主、地市级部门自建补充”的总体格局在统建系统推进方面,聚焦市场监管核心职能,统筹建设了市场准入、许可审批、检验检测等综合性信息系统,实现了核心监管业务线上办理、数据共享。

在自建系统补充方面,部分市县结合本地监管实际,针对统建系统无法覆盖的特色领域、重点环节,自建了一批贴合本地需求的信息系统有效弥补了统建系统的局限性,为属地监管提供了个性化支撑。如部分地市聚焦餐饮特种设备、药品等行业开发了特色功能

在机制建设与属地管理方面,各地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明确统建与自建的适用范围、审批流程、资金管理、运维责任等,推动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项目受到发改委、财政厅、政数局、保密局等多部门管辖,系统建设流程长,数据共享难度大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研中也发现,在投资管控、官员作为、机制改革、属地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分散建设现象依然存在。受限于属地管理模式,各地无法复用其他地区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复建设问题如个别市县在统建系统已覆盖的情况下,擅自自建功能类似的系统,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部分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对投资预算审核不严格,导致建设过程中资金超支、效益低下,容易受到审计、纪委等部门追责

二是官员履职尽责存在偏差。部分官员对统建与自建系统的定位认识不清,存在“重建设、轻应用”“重投入、轻效益”的倾向,忽视系统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导致部分系统建成后闲置不用;少数官员存在畏难情绪,面对统建系统优化完善、自建系统规范管理等难点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愿主动破解难题;还有个别官员违规审批、监管不力,默许自建系统违规建设、资金违规使用,履职尽责不到位。

三是机制改革滞后,统建与自建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统建与自建的权责边界划分不够清晰,存在统筹协调缺位、职责交叉重叠、监管闭环缺失等问题,未能形成“统分结合、上下协同”的良性工作格局。部分系统功能与基层监管实操场景脱节、与最新监管政策衔接不及时、数据回落困难,无法满足属地监管个性化、精细化需求,间接导致基层违规自建、重复建设等问题发生。自建系统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数据规范和技术架构,未纳入统建平台一体化管理体系,与统建系统的数据接口不兼容、业务流程不互通,数据共享不及时、不全面,形成新的“数据孤岛”,严重制约监管数据的集约化利用。建成后普遍存在运维资金保障不足、专业技术支撑薄弱等问题,部分系统建成后很快陷入停用、闲置状态,造成财政资金二次浪费。

四是地方项目审批流程手续多、流程长,滞后于业务实际需求。信息系统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项目审批、云资源、服务器等基础条件,需要财政、发改、政数局、保密局等若干部门审批,经常一个项目需要几年,难以契合业务工作现实需求,客观上造成了未批先建、建而不用、难以维保等困境。以政数局为例,一个单位集合了项目审批、资金发放、设备采购等诸多职能,对“云、网、端”都有管辖权,权力过于集中,众多单位的干部表示“协调力度大,不懂业务瞎指挥

、对策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政府投资管控、资金节约、官员作为、机制改革、属地管理等现实因素,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上级业务部门管控属地管理模式下,资金的审批多来源于同级部门监督管理,项目内容的把控同样受到政数局之类的主管部门管辖,但实质性建设内容是否属于重复建设,上级业务部门更具有发言权。建立区域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动态监管机制,一方面及时优化基础性系统,应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市县特色功能复用,避免重复建设。健全基层需求常态化收集、分析、反馈和落地机制,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基层实操需求,及时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系统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减少基层自建需求。

二是提升官员主动作为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官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摒弃“重建设、轻实效”的错误倾向,聚焦监管效能提升和资金节约,主动履职尽责;明确官员在系统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将系统建设、应用成效、资金使用效益等纳入官员履职评价体系,对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诿扯皮、违规违纪的严肃问责。加强信息化培训,提升官员的数字化素养和系统管理能力,引导官员主动学习先进经验,积极破解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难点问题,推动系统高效发挥作用。

三是深化机制改革,健全统建与自建协同联动体系。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加强省市对市县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统筹协调、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配套制度,明确统建与自建的权责边界和适用范围,统建系统聚焦全局性、通用性、基础性监管业务,例如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基层单位不具备管控京东、淘宝等平台的实力和地位;自建系统聚焦本地特色监管需求、重点难点领域,严格履行立项审批、专家论证、备案管理等程序,坚决杜绝违规自建、重复建设。推动自建系统与统建平台实现数据接口兼容、业务流程互通、数据全域共享,打破“数据孤岛”,提升监管数据集约化利用水平。。

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保障。构建“专业培训+人才引进”的人才培养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化业务培训,提升现有监管人员的数字化素养和系统管理能力;引进一批既懂监管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充实信息化管理队伍。建立技术交流机制,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信息技术企业、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建设和管理经验,提升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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