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金华。
本章内容比较多,但是性价比适中,主要集中在主观题考察,多按照四表格式记忆知识点。
学习进度→财务报告,本章有13个考点,

和我一起进入下面财务报告的学习吧!
一、财务报表(四表一注) 1、构成: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所有组成部分具有同等重要性)。 2、列报基本要求: ①持续经营基础:除非清算、停止营业或被迫清算、否则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②权责发生制:除现金流量表按收付实现制外,其他报表均采用权责发生制。 ③重要性原则:重要项目单独列报,非重要项目可汇总列报;项目金额不得相互抵销(除非属于净额列示的例外情况)。 ④列报的一致性: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⑤比较信息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提高会计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
二、资产负债表 1、内容与结构 ①内容:反映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②结构:账户式资产(左方,按流动性大小排列)=负债+所有者权益(右方,一般按清偿时间先后排列) 2、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填报(流动与非流动) ①资产的流动性划分: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预计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消耗(一年内变现,含一年),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②负债的流动性划分: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预计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的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的影响 ①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有延期的实质性权利,就是非流动性负债,没有就是流动负债,就算日后事项有了权利,也仍归类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分类)。 ②违约长期债务:违约了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如果在宽限期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 “年初余额”延续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是资产负债表的核心,需根据项目的性质、流动性及会计科目关系,采用以下五类方法填列: ①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无需调整或计算的项目) “衍生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应交税费”“持有待售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货币资金项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数字货币 其他应收款项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坏账准备 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提示: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ー年的、或者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列示,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递延收益”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ー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②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适用往来账款及需抵销内部债权债务的项目) 往来款项的“借方余额”表示资产(如应收账款借方为应收未收),“贷方余额”表示负债(如应付账款贷方为应付未付),需将相关明细账的余额合并。 ③根据总账与明细账余额分析计算填列(适用长期负债及跨期项目(如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负债),需区分“一年内到期”与“长期”部分) →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总账余额-明细账中“一年内到期”且无法自主展期的部分(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提示:应交税费列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方余额: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贷方余额: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如赊销) 贷方余额: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还不属于真正的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其他明细 借方余额:应交税费(以“-”列示)
贷方余额:应交税费
④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备抵科目后的净额填列(适用资产类项目,需就出“备抵科目”如累计折旧、减值准备,以反映其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账余额-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借方余额);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总账余额-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总账余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总账余额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计提的部分)。 ⑤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填列(复杂项目如存货、合同资产/负债,需结合多个科目及明细账的计算) 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借方)-存货跌价准备-受托代销商品款; 合同资产/负债:合同资产(已履行义务但未收款)与合同负债(已收款但未履行义务)需分别列示,不得抵消(除非有法定抵消权); 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贷方余额)+利润分配(贷方余额)(若为亏损,以“-”号填列)。 
三、利润表 1、内容与结构 ①内容: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②结构:常见的利润表结构主要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多步式结构(通过分步计算逐步得出净利润,清晰展现利润的形成过程)。 收入-费用=利润 2、利润表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上期金额”和“本期金额”两栏。“上期金额”根据上年该同期利润表的“本期金额”栏内数字填列;“本期金额”,除“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外,应按照各损益类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提示: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及“管理费用”科目下“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①利润表“本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综合收益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②利润表“上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上期金额”栏根据上年该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该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期不一致,应对上年该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上期金额”栏。

四、现金流量表 1、内容与结构 ①内容: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提示: 现金包括全部的库存现金、大部分银行存款(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属于)、全部的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 ②结构:在结构上将企业一定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现金流量表填制方法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缴纳税费等)。提示: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报; →支付退休人员薪酬属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内投资与对外投资) 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如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子公司等)。 提示: 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属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如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借款、偿还债务、分配股利等)。 提示: →偿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租赁业务中现金流量的判断: 支付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以及支付的未纳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承租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未纳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④汇率变动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流量发生日用的是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而资产负债表日用的即期汇率,两者的差额就会产生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⑤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 直接法: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 提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内容与结构 ①内容: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②结构:所有在权益变动表应当以矩阵的形式列示:一方面,列示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另一方面,按照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库存股等)及其总额列示交易或事项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填列方法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不一致,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目数字一般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利润分配”“库存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六、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1、附注的总体要求附注是对在四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2、附注的主要内容
①企业的基本情况;
②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④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⑤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⑥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⑦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⑧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3、分部报告 ①经营分部的认定 企业应当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经济特征不相似的经营分部,应当分别确定为不同的经营分部。
②报告分部的确定
(1)重要性判断标准
企业应当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确定为报告分部:
→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2)低于10%标准的选择 未满足上述10%条件,但企业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的信息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有用的,也可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 (3)报告分部75%的标准 确定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它们未满足规定的条件),直到该比重达到75%。 (4)报告分部的数量 报告分部的数量通常不应当超过10个。
如果报告分部的数量超过10个,企业应当考虑将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报告分部进行合并,以使合并后的报告分部数量不超过10个。 4、分部信息的披露 ①描述性信息,包括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②每一报告分部的利润(亏损)总额相关信息; ③每一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相关信息,包括将相关资产或负债分配给报告分
部的基础; ④除上述已经作为报告分部信息组成部分的披露内容外,企业还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如每一产品和劳务或每一类似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企业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比较信息(前期的比较数据)等。 5、关联方披露 ①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1)该企业的母公司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和间接控制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投资方之间不一定构成关联方关系)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投资方之间不一定构成关联方关系)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决策职能的人员等。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1)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提供方与服务接收方。
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主体向接受该服务的主体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应当具体分析判断。
→服务接受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服务提供方作为关联方进行相关披露。服务接受方可以不披露服务提供方所支付或应支付给服务提供方有关员工的报酬,但应当披露其接受服务而应支付的金额。
→服务提供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不应仅仅因为向服务接受方提供了关键管理人员服务就将其认定为关联方,而应当按照关联方披露判断双方是否构成关联方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2)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3)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②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4)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七、中期财务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 1、构成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2、编制要求 ①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原则
(2)遵循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不得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
(3)遵循及时性原则 ②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编报要求
企业上年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中期期末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度财务报告除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还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 ③比较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比较财务报表:
(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是指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利润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④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与计量 (1)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与计量的基本原则
→中期财务报告中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原则相一致。
→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会计计量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
→企业在中期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2)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对于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者递延的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计或者递延。
(3)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对于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提或者待摊的之外,企业均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提或者待摊。 ⑤中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
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并按照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