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涉及范围

全市工业企业均需按规定报告较大以上风险。
二
报告内容

工业企业应当登录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等内容。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其中,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包括较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风险,具体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1.符合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的《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所列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2.企业将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或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可能造成十人以上人员死亡的风险,确定为重大安全风险;
3.未列入风险目录但经企业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需纳入管理并报告。
三
报告时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四
报告地址

需通过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进行报告填报,入口为: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
操作流程: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后,找到“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相关入口,按系统提示填报企业信息、较大以上风险名称/等级/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管控措施等内容。报告信息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并留档备查。
五
工作提醒

1.企业是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工作全面负责,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企业承担。
2.对风险辨识、风险目录等工作有疑惑的,可观看“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直播课”进行学习。
3.对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常安码扫码检查等工作有疑惑的,可查看“九个步骤教您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进行学习。
4.“厂中厂”出租方要牵头组织承租方开展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督促承租方履行风险报告义务,并在公共区域张贴风险分布图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清单,让所有承租方全面知晓安全风险。要加强常见且易忽视的较大风险的辨识力度,重点关注起重吊装作业、装卸作业、钢结构建(构)筑物坍塌、屋顶光伏场站运行、高处作业等风险,避免失管漏管。
安全风险早辨识、早报告、早管控,才能有效防范化解事故隐患!请各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较大以上风险报告工作,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欢迎转发提醒身边企业负责人,确保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刘立策
编辑:尤明元
审核:季琳
审签:马宏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