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企业、农专、个体工商户:
2025年度年报工作已开启。凡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
不及时年报需承担的后果:
1.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相关信息将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2.市场主体向社会及时如实公示年报信息,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未按要求公示即时信息等情形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甚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受到行政处罚及其它管理措施,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将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3.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是年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在电脑、手机、移动设备等网络设备上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amr.xizang.gov.cn/index.htm进入官网,点击“经营主体年报入口”或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


第二步: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工商联络员信息并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了解填写须知后选择“已阅”,点击确定,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界面。

第四步:按照步骤依次填写相应信息,并保存。
第五步: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公示。
温馨提示:年报信息填写有误的市场主体,可在6月30日前进行更正,年报时间截止后不能进行修改!
请注意:能早报的尽量早报,不要等到最后才报!以免漏报、忘报。
而且早报好处多:得到商业伙伴的信赖,合作机会增多;申请信用贷款时尽早通过银行审核,获得贷款等。
请各市场主体和业主,相互转告,相互提醒!抓紧时间,尽快年报吧!
同时温馨提示:一切已电话或短信形式要求你汇款、付费或不年报就会罚款的都是诈骗,要警防各类年报电信诈骗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形式向市场主体收取年报费用。
巴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1日
编辑(初审):普布玉珍
校对(复审):刚组卓玛
审核(终审):李树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