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文公布了第二批“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经过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评价、社会公示等程序,38个县(市、区)被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上虞区榜上有名。


在创建验收过程中,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始终坚持创建为民,不断深化“四个最严”,坚持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推进“两个先行”奋进“五个率先”的重要载体,在落实党政同责、推进整体智治、加强风险治理、推动社会共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区食品安全水平、治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以“党政同责”为引领
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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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出台《绍兴市上虞区食品药品工作双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有机结合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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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食安办职能,健全运行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建设,目前已有乡镇(街道)五星级食安办1家,四星级食安办3家,三星级食安办全覆盖。今年新申请四星级食安办6家,到2025年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1000家以上的乡镇(街道)五星级食安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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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全区1318名包保干部常态化应用数字化履责平台,动态保持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完成率100%,今年共完成督导包保主体3.4万余家,问题发现率2.5%。




绍兴市副市长、上虞区委书记鲁霞光来到包保联系的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上虞区委副书记、区长金进富来到滨江农贸市场和包保联系的春晖中学开展督导。

以“四个最严”为准则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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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成立全市首个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建立“一中心三队伍五站点”组织架构,形成食品抽样、数据汇集、风险研判、风险预警、核查办案、综合治理线上线下“六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每季度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暨风险形式会商会议,今年已完成监督抽检2508批次,不合格35批次,不合格率1.42%,核查处置率100%。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62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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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细查、严管、重罚、实改”要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今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731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1023处,问题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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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办结食品类案件3158件,通过“简案快办”系统办理食品类案件2627件,罚没款291.5万元。完善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优化定期会商、线索共享、提前介入工作流程,移送公安15起,3个食品案件入选为省、市级典型案例,今年与公安部门联合,侦破一起跨省市毒豆芽生产销售案,得到省市领导批示。



以“服务人民”为目标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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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同质、同标、同步”三同发展,完成全区31家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创成“五化”市场12家,放心农贸市场19家。目前,上虞农贸市场已达到星级全覆盖,拥有四星级1家、三星级18家、二星级5家、一星级7家,省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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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184所学校实现“智能阳光厨房”100%全覆盖,食材配送均100%覆盖。已建成农村家宴集聚中心264个,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83家,阳光厨房覆盖率达100%,88家在产食品企业实现“阳光工厂”100%全覆盖。政府共累计发放专项奖补资金2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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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357个行政村(社区)的政府性重大保障活动、节假日群体性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100%。以全省第一批GM2D示范区建设试点为契机健全食品安全链条追溯体系,全区59家在产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45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实现重点产品转码,其中地产黄酒品种赋码100%,28家零售企业商超实现GM2D二维码扫码结算。培育特色区域品牌,推动“一标一品一产业”融合发展,全区绿色食品认证总数53个。


下一步,我区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着力食品安全效能与质量赓续提升。健全组织领导、党政同责、检验检测、社会共治“四大体系”,实施执法能力提升、食品安全追溯、安全风险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四项工程”,抓实源头治理、铁拳亮剑、智治领航、阳光餐饮“四项行动”,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上新台阶。

绍兴市上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