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券商研报,究竟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何种角色?对于无数投资者而言,它不仅仅是枯燥的数据与晦涩的术语堆砌,更是拨开市场迷雾、甄别投资价值的重要罗盘。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证券公司分析师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二人因接受请托,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629.SH)撰写并发布研究报告,以提升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共同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23万元,均被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具体来看,被告人邹某利用担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利通电子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实际收取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
帮其“牵线搭桥”的程某,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邹某、程某二人被传唤到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涉案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全部冻结。
法院认为,邹某、程某利用邹某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