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已成为连接亿万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核心枢纽,在促进消费、稳定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日益依赖于全面、深入、有效的合规管理。《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构建起平台合规的制度框架。在此背景下,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持续开展电商平台合规评价,旨在通过客观评估推动平台履行法定责任与自律义务,助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报告主要内容
为系统呈现当前我国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履行法定责任与自律义务的实际情况,本报告选取了涵盖综合零售、本地生活、社交电商、在线服务等多元业态的十八家代表性平台,进行了多维度、全景式的合规评估。本评估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依据,并综合参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广告法》以及各细分领域监管规定,构建了覆盖平台运营全链条的评估框架。评估重点聚焦于身份核验、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禁限售管控、广告合规及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通过规则文本分析、界面功能实测、数据抽样核查及公开信息比对等方法,力求客观反映各平台的合规建设现状、实践亮点与潜在风险。
评估发现,我国主流电商平台普遍已建立起基础性的合规体系,在用户身份审核、资质亮照、消费纠纷处理等基础义务履行上表现良好。部分头部平台更在环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主动治理等领域展现出创新与实践。然而,不同平台间、同一平台的不同业务板块间,合规成熟度存在差异。一些共性问题,如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漏洞、隐性广告营销规范不力、新兴业态风险应对滞后等,仍值得持续关注。

二、五大合规亮点
(一)身份核验机制日益精细严谨。
平台普遍按个人、企业等主体类型,根据法定要求制定差异化资质审核标准,综合运用人脸识别、实名认证、资质动态复核等技术,严格履行主体审核义务。
(二)信息公示体系趋向系统化与便捷化。
平台普遍通过官网、APP 界面等多渠道,清晰公示自身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资质;集中公示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通过“规则众议院”“意见征集”等渠道保障用户参与权;显著区分标识自营业务与非自营业务,方便用户清晰识别交易主体。针对经营者信息,平台普遍要求商家在店铺页面亮明营业执照、行业许可等资质,部分平台支持证照信息一键查询或扫码核验,并定期核查经营者资质情况;在违规公示方面,通过滚动公示、专项通报等形式披露违规商家的行为、处罚措施及处理结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健全。
在投诉举报机制上,普遍搭建 APP 内客服、电话、在线平台等多元便捷渠道,明确受理范围与处理流程,部分平台通过实时工单生成、进度追踪及举报人信息保密机制提升响应效率与维权安全性;信用评价体系方面,围绕商品质量、物流速度、服务保障等核心维度建立量化评价指标,通过技术手段剔除刷单、恶意差评等干扰因素,确保评价真实性;价格保障层面,推行透明化优惠规则,减少复杂叠加优惠,部分平台建立实时价格监测机制;售后权益上,细化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标准;此外,多数平台重视从源头防控风险,通过资质审核、商品抽检、AI 技术拦截风险商品等手段保障商品质量。
(四)环境保护责任主动化,绿色实践深度落地。
头部平台聚焦碳减排目标,积极推广绿色包装、循环箱及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将 ESG 管理要求纳入供应商筛选与考核体系,从上游推动产业链整体绿色转型,强化全链条环境责任;创新绿色消费引导模式,通过设立绿色商品认证、打造绿色消费会场、推出碳账户体系等方式,将用户低碳行为与激励机制挂钩,提升绿色商品供给与消费意愿;此外,部分平台还通过数据中心节能、优化配送路径、开展废弃物回收再生专项行动等举措降低自身运营能耗,并设立环保公益基金、联动公益组织开展生态保护项目,将商业运营与环保公益深度融合,践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
(五)特殊人群保障人性化,适配需求精准落地。
平台普遍上线“未成年人模式”与“长辈模式/关怀模式”,在时长、消费、内容等方面进行限制或优化,并针对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功能或专属服务。
三、五大合规风险
(一)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漏洞。
部分平台存在问题包括:隐私政策透明度与机制明确性不足;敏感信息管控存在漏洞,存在用户虚拟号咨询后真实号码被中介获取的情况;第三方数据共享清单不健全,未详细披露共享信息范围、用途及安全保障措施;信息跨境传输机制不规范;数据生命周期管理不完整,用户注销账号后信息删除不彻底等。
(二)公平竞争治理不彻底。
部分平台存在通过先提价后降价、虚构折扣、夸大商品功效等手段实施虚假宣传与虚假促销行为,通过刷单冲量、虚假评价、直播间数据注水等手段实施刷单炒信与流量造假行为;通过流量倾斜、佣金差异等手段变相强制商家站队来进行隐性排他行为等等。
(三)新兴业态合规适配滞后。
部分平台缺乏针对直播带货的专项合规规则,对虚假宣传、知识产权侵权、价格欺诈、售后缺失等突出问题管控不力,未能有效防范主播夸大商品功效、虚构折扣等违规行为;同时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高额打赏等行为的规范与管控也有待加强;AI 生成内容未按要求显著标识,存在传播虚假信息的风险。
(四)广告合规存在模糊地带,隐性营销管控不足。
部分平台存在对软文广告、UGC 种草笔记中的商业推广未明确标识,开屏广告、摇一摇广告存在关闭不便、强制跳转;AI 生成广告素材的合规审核缺失;违规宣传用语未有效拦截等问题。
(五)知识产权保护事前防控薄弱,侵权治理滞后。
部分平台未与权利人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技术拦截手段不够精准,“搜同款”功能仍能检索到侵权商品,对谐音、模糊描述等隐蔽侵权方式的识别能力不足;部分平台未及时公示违规商家处罚结果,威慑力不足,且未明确投诉处理时限与反馈机制,权利人维权成本较高;对商家的知识产权合规培训缺位,导致侵权行为反复出现。
四、报告总结
本报告旨在通过梳理与对比,为平台运营者优化治理、监管部门精准施策、社会各界协同监督提供一份基于事实的参考,共同推动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迈向更高质量的合规新阶段。

敬请持续关注

来源:“电子商务法研究”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