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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出台→

   日期:2026-01-01 14:22: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出台→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出台

《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试点城市工作部署,依托漳州市产业基础、布局与优势,锚定休闲食品制造、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制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三个试点细分行业,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持续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实践,凝练具有漳州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着力构建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长效机制,全面激发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试点企业精准筛选与需求梳理

1.建立企业改造项目库。制定《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管理办法》,精选试点企业,以实施重点技改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以及具备企业技术中心等类型的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先选择一批有数字化基础、改造意愿较强的企业为试点企业,分四批遴选出不少于530家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企业清单。建立试点企业“一企一档”,做好项目备案和跟踪管理,做到项目工程清单化、投资资金透明化、实施进度具体化、投资效益可量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不再列出〕

2.编制试点行业转型需求清单。开展三个试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现状调查,重点梳理各县区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意愿、改造现状、数字化水平、改造需求痛点等,归纳总结各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N个共性问题和X个个性问题,构建可更新、可追踪的《漳州市“N+X”数字化转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应用场景清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培育优质服务商生态

3.构建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支持建设ICT服务商产业园,提供场地免租、拎包入住、集中办公、融资对接等配套服务。制定《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管理办法》,组建试点行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供试点企业自主选择,通过服务商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的公开流程,面向全国引培一批满足企业需求、专业能力强的综合型、行业型、场景型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鼓励国家级、省级重点服务商和全国范围内服务企业数量多、成效显著的优质服务商积极参与。到2027年,围绕三个试点行业拟遴选各类数字化服务商总数不少于100家。引进、孵化一批工业软件企业,带动国产工业软件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建立“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资源库。根据漳州试点行业企业转型需求,对标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推动服务商开发共性部分普适化、个性部分特色化的“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制定《“小快轻准”产品遴选方案》,建立产品资源库,供试点企业按需自愿选择。到2027年,培育不少于150个“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5.实施服务商及产品动态考评。构建服务商及“小快轻准”产品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评估机制。编制发布数字化服务商工作规范、工作手册,建立服务商动态评估、满意度评价、黑白名单机制,对优秀服务商予以奖励。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小快轻准”技术产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工作,提升价格透明度和合理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规范推动企业实施改造

6.制定县区目标分解方案。各县区要围绕全市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区目标任务,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力争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7.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过程监管。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技术指导,依托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全过程监管,结合现场抽查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对发现的将已改造完成项目包装成试点项目、虚假改造或改造不符合合同要求等行为,责令有关试点企业或服务商限期整改,视情况减拨、停拨或收回已拨的专项资金,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取消其参与试点并追究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8.组织试点企业数字化评测及验收。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后,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提交评测及验收申请。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及《漳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对试点企业开展专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及改造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试点企业资金兑付和数字化服务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构建全方位支撑体系

9.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市、县两级协同机制,提供过程监管、数据汇聚、评测诊断、成果展示等核心服务。平台涵盖试点企业从申报、改造实施到评估、验收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实现对试点企业改造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与闭环跟踪。支持移动端便捷访问,确保改造过程透明可控;纵向推动平台与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为试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并融入全国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10.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推行“专精特新贷”“技改贷”“数字贷”等更多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转型项目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以资金链保障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行漳州市分行、漳州金融监管分局)

11.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推进漳州市云计算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引领带动和深化赋能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运维、销售等全链条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打造推广一批可复制推广的AI+制造场景,到2027年,打造不少于20个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12.强化标准支撑。鼓励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试点企业,联合行业协会、专家智库,提炼改造经验和典型模式,探索完善漳州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13.支持举办数字化转型活动。整合优化服务商资源与生态链,组织召开行业数字化转型研讨会、供需对接会等产业活动,加强政策宣贯、场景体验、经验交流、成果总结等,常态化开展“一季一现场会、一月一培训会、一周一路演”系列活动,营造浓厚转型氛围,形成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4.强化数字化人才培养。设立漳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由市工信局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方共同成立,制定工作章程,明确工作流程,为试点工作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完善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围绕三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举办数字人才培训班、企业家培训班,通过开展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数字化研修班,助力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提升数字化转型意识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

(五)标杆引领与全域复制推广

15.打造一批示范标杆企业。推动数字化服务商遵循轻量化改造、高性价比、短周期、可复制推广等原则,为试点企业制定数字化改造规划。择优遴选一批应用成效显著、可看性强、复制推广价值大的试点企业为标杆企业,到2027年,围绕休闲食品制造、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制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三个试点行业,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不少于20家,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不少于20家,数字化水平四级试点企业不少于1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6.加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围绕试点行业,总结提炼数字化改造经验做法,支持试点企业争创国家级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打造不少于15个“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和产业集群载体作用,实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7.强化考核监督及绩效评价。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年度改造任务目标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适时通报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存在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中小企业改造需求、受到投诉较多但未及时有效解决、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各类不适合继续参与城市试点情形的单位,依法依规取消其参与试点。定期对数字化转型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配合完成中期绩效评价、实施期后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前)

组建工作专班,编制《漳州市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若干措施》《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等,召开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仪式,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开展政策宣贯会议。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5年12月—2027年8月)

1.2025年12月—2026年5月:征集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开展行业调研并梳理企业改造需求,推进政策宣贯、供需对接、人才培训等工作,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综合智库支撑单位、评测单位、验收单位,启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2.2026年6月—2026年10月: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评测、验收及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评选第一批改造标杆企业、优秀服务商、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开展相关活动进行分享和推介,征集第二批试点企业,完成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动态管理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和“小快轻准”产品库,持续开展服务商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活动。

3.2026年11月—2027年3月: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改造评测、验收及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召开试点企业经验分享暨成效展示会,征集第三批试点企业,第二批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完成第三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动态管理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和“小快轻准”产品库,持续开展服务商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活动,评选“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总结评估试点企业改造完成情况,提炼阶段性试点经验,根据财政部、工信部试点城市中期考核通知,开展中期考核评价工作。

4.2027年4月—2027年8月:组织开展第三批试点企业改造评测、验收及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评选第二批改造标杆企业、优秀服务商、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召开试点企业经验分享暨成效展示会,征集第四批试点企业,完成第四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动态管理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和“小快轻准”产品库,持续开展服务商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7年9月—2027年12月)

组织开展第四批试点企业改造评测、验收及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评选“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开展试点工作查漏补缺工作,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自评估,总结评估试点企业改造完成情况,提炼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漳州经验”。做好财政部、工信部终期绩效评价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组建由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将每年改造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每半年听取汇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信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健全监督考核

建立监测通报机制,定期对数字化改造整体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按期按质完成国家试点工作。对试点企业改造进行前中后期全流程监管。

(三)深化政策协同

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各级数字化转型政策,建立数字化转型与新型技改协同推进机制,储备更新一批配套政策,重点扶持试点行业,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实效性、有效性。

来源:漳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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