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采购方式  甲带  滤芯  气动隔膜泵  减速机  减速机型号  履带  带式称重给煤机  无级变速机  链式给煤机 

【第三站•上海站】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规则实务热点、难点解读 及案例解析高级研修班

   日期:2023-08-07 08:13: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7    评论:0    


一、课程亮点


本课程重点关注理论与实践操作中的破产法,特别聚焦我国破产法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同时关注破产法的立法和实践发展,旨在为破产法从业者以及计划从事破产法实务的法律工作者和关注破产法的实务人员提供理论和实务指导。故而,本课程重点选取破产实务中的三大重点和热点问题,分别涉及破产债权和债权人会议制度、破产财产的处理以及破产重整制度中热点、难点和最新的实务问题。干货满满!期待您的到来!



二、课程时间和地点


课程时间:9月1日(周五)—3日(周日)【3天研修】

课程地点:上海市 



三、课程费用


研讨费:3999元/人,3人及以上2999元/人。

(含教材、会场、研讨、茶歇、会务服务等费用)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齐 云 龙                 

联系方式:139-1124-8897(微信同号)

【长按扫描二维码】



五、课程内容和主讲专家


第一部分 企业破产重整理论与实务热点、重点和难点解读

一、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

1. 破产原因

2. 重整能力的识别

3. 重整申请与审查

4. 重整程序启动的法律后果

二、破产重整中的企业融资

1. 破产企业融资方式与风险

2.重整程序启动后的融资债权人保护

3. 重整程序启动前的融资债权人保护

三、重整计划的制定与表决

1. 重整计划的制定

2. 重整计划的内容及债权清偿方案

1)重整计划的内容

2)具体债权分组

3)具体清偿方案

3. 重整计划的表决

4. 重整计划的法院强裁

四、出售式重整的实务操作

1. 正向出售式重整

2. 反向出售式重整

五、预重整

1. 预重整的理论

2.预重整的启动与运行

1)哪些企业适合预重整

2)预重整的程序启动

3)预重整的程序运行

3.预重整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1)程序嵌入

2)预重整中投资人保护

3)预重整中的营业债权人保护

4)预重整中的管理人利益保护

5)预重整中债务人企业利益的保护

六、关联企业破产重整

1. 关联企业破产实质合并重整

1)实质合并标准

2)实质合并程序

3)实质合并实例

4)实质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2. 关联企业破产程序合并重整

3.关联企业破产程序协调重整

主讲专家:葛平亮,德国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公司法和破产法,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第二部分  预重整规则与实务操作要点

一、预重整定位

1.预重整目的

2.预重整法律地位

3.预重整性质

4.预重整意义

二、预重整在我国的现状

1.规定现状

2.操作现状

3.运用模式

4.运用效果

5.实务争议

三、预重整中的“人”

1.司法权的介入与否

2.管理人的指定与否

3.债务人的接受与否

4.债权人的选择与否

四、预重整中的“钱”

1.预重整中的融资行为问题

2.预重整中的停止计息问题

五、预重整中的“管”

1.预重整是否接管印章证照

2.预重整中的经营管理

3.预重整中付款与破产撤销权

六、预重整中的“事”

1.信息披露

2.谈判沟通

3.重组方案

七、预重整中的“权”

1.预重整中谈判成果效力问题

2.预重整中期限问题

3.预重整中的中止执行问题

4.预重整中的中止诉讼问题

5.预重整中的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6.预重整中担保债权行使问题

八、预重整程序及转换

1.预重整流程

2.预重整与清算

3.预重整与重整

4.预重整与和解

九、预重整规则的再思考(优与劣)

十、当前预重整运行对我们的要求

1.对事,我们要把握目的看到矛盾

2.对人,我们要不变初心换位思考

3.对法,我们要大胆尝试谨慎论证

4.对己,我们要接受瑕疵宽容自己

5.未来,我们要解放思想重视沟通

主讲专家:仇家林律师,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破产事务部部长;2012年从事破产业务,参与处理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如下:苏州首例合并破产案,苏州首例假马竞标重整案,苏州首例合并破产出售式重整案,苏州首例政府+律所管理人组合案件(入选苏州优秀履职案例),苏州首例和解案(入选省级十大破产案例),杭州富阳区37家公司合并破产案(入选浙江优秀履职案例)。



第三部分  建筑企业重整

一、建筑企业特性及破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企业的特性

(二)破产程序中的具体问题

(三)破产原因

二、建筑企业的重整模式

(一)清算的不适用性和重整的必要性

(二)传统重整模式的不适用性

三、建筑企业重整实操

(一)清算立案转重整

(二)对工程相关问题的处理

(三)营业事务管理

(四)重整范围的要点

(五)建筑企业职工债权的审查与认定

(六)股东股权受限情况下的股权转让

四、建筑企业破产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的处理

(一)实际施工人概念的厘清

(二)实际施工人在不同承包模式下的法律地位

(三)实际施工人在不同承包模式下的权利主张路径

(四)《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影响

(五)原《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出台前建筑施工企业破产时对实际施工人工程款债权的惯常做法

(六)施工企业破产时管理人的主要做法

(七)发包人破产下工程款的处理

(八)发包人和施工企业同时破产下的工程款处理

(九)其他问题

主讲专家:李乐敏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



第四部分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操作及案例解析

主讲专家:李强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业务委员会委员。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齐 云 龙                 

联系方式:139-1124-8897(微信同号)

【长按扫描二维码】



七、主办单位


北京盛凯鼎信教育咨询中心于2012年成立于北京市。注册商标有“京盛凯”、“京品课”。

中心成立至今,在各级人民法院、各高等法学院校、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及多位业界大咖的大力协助下,常年举办各类研讨班、培训班等,参会代表通过我中心举办的活动解决了工作中疑难问题,掌握了处理办法,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我们将继续秉承“致力于法律服务交流与合作”的宗旨,做好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为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繁荣发展继续努力!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008326号-1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