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闽工信规〔2022〕16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3〕35号),经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工信局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8个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闽工信规〔2022〕16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3〕35号),经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工信局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8个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