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女友晚上穿裙子出门,竟对她实施殴打并强行发生关系!事后女方“谅解”男方,男方家属赔偿11万,最终男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n \n⚠️? 不是家事,性侵不是钱能抹平的罪行\n穿衣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n❌以“爱”为名的禁锢\n?与性侵是严惩的犯罪\n \n? 法律明确禁止这些行为!\n \n1️⃣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男方殴打女友致伤,zui↑可判3年!\n2️⃣ 强j罪(《刑法》第236条):违背意愿发生关系,zui↓判3年,情节严重可判无期!\n3️⃣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1条:禁止任何侵害女性生命权、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家暴和性暴 力。\n4️⃣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禁止家暴,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n \n❗ 关键点:\n• 谅解≠免责! 即使女方接受赔偿,强j罪仍是公诉案件,男方仍应承担刑责!\n• 穿衣自由受法律保护:穿裙子是个人 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或侮辱。\n \n? 遭遇!?/性侵,如何维权?\n1️⃣ 立即报j!\n• 保留证据:伤痕照片、监控录像、聊天记录、?⚕️诊断证明等。\n• 要求立案:若警方推诿,可向上级或检察院投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4条)。\n2️⃣ 申请人身安 全保护令!\n• 向法院申请,禁止施暴者靠近、sao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n3️⃣ 起诉追究刑责+民事赔偿!\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要求?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n•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可申请免费律师(拨打12348)。\n4️⃣ 寻求社会支持!\n• 全国妇联维权热线:12338\n• 心理援助:遭遇创伤可?专业机构(如北京红枫妇女热线)。\n \n? 给姐妹们的建议\n✅ 穿衣自由是权利! 裙子、吊带、短裤……你的身体你做主!\n✅ 远离控制狂! 以“爱”为名的?,本质是犯罪!\n✅ 勇敢发声! 家暴和性侵只有0次和无数次,别因“感情”纵容犯罪!\n \n爱美,是女性向上的生命力\n我们不需要被定义\n穿衣自由和吃饭自由一样不应该成为话题\n#女性 #穿衣自由 #法律 #女性成长 #法律咨询 #法律求助 #法律科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