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报关单位
指按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报关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按照规定经海关备案,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报关企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备案申请方式
(1)“多证合一”模式:
申请人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tj.gov.cn/#/home)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企业”等相关内容,就可以同步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确认后进行提交。海关确认收到备案申请后进行核实办理,申请人无需单独向海关申请备案。
(2)“单一窗口”模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全部应用”项下“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子系统,向海关提出申请。
(3)“互联网+海关”模式:
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报关企业备案”。
(4)到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申请。
(5)经海关认可的其他申请方式。
3、备案申请流程
以“单一窗口”模式为例:
(1)以账号密码或者卡介质方式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通过选择“全部应用”-“标准版应用”-“企业管理”路径,进入“企业资质”模块。
(3)选择备案申请,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资质。
实务提示:
企业根据需要选择备案的资质类型,支持多选,一次可备案多个资质,各个资质之间有互斥关系校验。
(4)录入企业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分别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出资者信息、报关人员信息、附件信息。
实务提示:
①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为二选一(老版备案申请为非必填项);
②管理人员信息为必填项,老版备案申请为非必填项,只有变更操作为必填项;
③新版本资质的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支持无卡用户操作,老版本必须持卡操作。
(5)企业获取备案证明
经所在地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回执上体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海关/经营类别。

团队简介
李卫国律师团队由多名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组成,有着丰富的建设工程实践经验。团队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法律问题的研究与探索,服务领域涵盖建设工程全过程,擅长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卓越的法律服务技能,团队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而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善于对有关工程结算、变更索赔、工期争议和质量纠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