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21日 青岛市
课程背景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参加对象:
会议时间、地点、费用
会议时间: 2024年4月19日—21日
报到时间:2024年4月18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 青岛市(具体与会地点另行通知)
讲师介绍
田 飞 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金融)、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12年
赵恒志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同时具备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证券从业资格
某老师 法学博士,某中院审委会委员,多年破产审判实务经验,主办若干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
陈景善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桦宇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交通大学金融法学博士后,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授课提纲
15:40-18:30
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审计实务中的重点问题
1、破产案件中债务人资产审计范围
2、破产企业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
3、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模式下的破产审计侧重点
4、破产审计中的难点问题探讨
5、企业破产审计存在的风险
6、审计报告撰写的要点
7、破产财产评估操作实务
8、资产评估的范围
9、破产企业资产评估的依据和标准 10、管理人对评估机构监督原则
主讲专家:赵恒志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同时具备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证券从业资格
9:00-12:00 14:00-17:00
1、破产程序的定位
(1)市场自治
(2)司法引导
(3)行政配套
2、破产程序的本质
(1)如何理解“简易审判”?
(2)如何理解“破产执行”?
3、破产程序的阶段
(1)破产申请审查阶段
(2)破产鉴别拯救阶段
(3)破产清算分配阶段
4、破产程序的类型
(1)破产清算与破产拯救(重整、和解)
(2)重整与和解
(二)破产重整中的重点问题
1、重整的运行机理
(1)重整与破产清算的运行机理差异
(2)重整中的双重谈判
2、重整式清算
(1)重整式清算的特点
(2)重整式清算与重整
(3)重整式清算的优势、劣势
(4)重整式清算与出售式重整
3、重整管理模式的选择
4、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5、重整计划制作的基本内容、附注内容
6、重整计划的表决筹备、分组
7、重整计划的批准
主讲专家:某老师 法学博士,某中院审委会委员,多年破产审判实务经验,主办若干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
9:00-12:00 13:30-16:30
参会报名方式:
具体详细课程文件及更多详情请咨询会议工作人员
联系人:李凯
电 话:13261242886(微信同号)
报名方式:
一、扫描二维码加微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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