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行业145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9.02亿元,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984.37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480.03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62.85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49.90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24.79亿元、利息净收入531.50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217.13亿元。显然,如果算上两融、股质等财富管理体系下利息收入的话,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代表的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依然是证券行业营收当仁不让的老大哥。于此,尽管行业转型过程中营业部等网点位势减弱是客观现实,但可预见的未来,证券行业财富、投行、固收、资管等业务协同是全价值链财富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故,正视传统经纪业务的载体分支机构的角色与作用,不无裨益! ”
关于对张某采取出具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张某:
某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邯郸东路人民营业部XX年X月X日变更负责人,该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你作为营业部总经理,对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
现要求你于XX年XX月XX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1号河北证监局。
河北证监局
20XX年X月X日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常见咨询事项问答
http://www.csrc.gov.cn/ningxia/c104419/c7466794/content.shtml
那么今天,我们就踩着霸霸的肩膀,对券商分支机构的常见的非业务条线下的备案报告事项进行梳理归纳。旨在帮助机构自身,在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号召的同时,在努力重塑财富管理能力的同时,在持续砥砺做好普通居民财富守护者的同时,关注机构自身公司治理缺陷,紧盯“灯下黑”,抓牢“细小微”,进一步夯实一线分支机构管理成效,助力机构自身合规高效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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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常见咨询事项问答》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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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常见备案报告事项一图清
XX西宁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负责人于XX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其中连续8个工作日)出差,期间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你营业部未指定专人代为履职,未向我局报告,未能有效落实党的十九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