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4年第2号)对《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进行了公告。该行业标准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来看看,都说了啥?确实还真有讲究!
◆分类:该行业标准将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分为: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长期避难场所、室内型避难场所、室外型避难场所、综合性避难场所、单一性避难场所、特定避难场所、省级避难场所、市级避难场所、县级避难场所、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村(社区)级避难场所。
◆配置要求:
避难场所根据规划和功能设计,应设置满足应急避难需求的必要功能区,选择应急集散、应急宿住、智慧管理、医疗救治、防疫隔离、物资储备、餐饮服务、清洁盥洗、垃圾储运、文体活动、临时教学、公共服务、应急停车、直升机起降、应急供电、应急供水、应急排污、应急消防、应急通风、应急供暖、应急通道、安全保卫、抢修抢建、无障碍、标志标识等中的相应设施设备及物质进行配置。
◆分级配置:
(一)市级避难场所:
1.新建、改造和指定的市级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市级行政区域或相邻市级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地区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跨本市行政区域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2.新建的市级避难场所应该按照规划设计的城镇地区的室内型或户外型、综合性或单一性的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和物资;3.改造和指定的市级室内型避难场所应充分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度假村和民宿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体育馆、公园等进行设备设施级物资配置。
(二)县级避难场所:
1.新建、改造和指定的县级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县级行政区域或相邻县级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地区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跨本县级政区域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2.新建的县级避难场所应该按照规划设计的城镇和乡镇地区的室内型或户外型、综合性或单一性的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和物资;3.改造和指定的县级室内型避难场所应充分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度假村和民宿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体育场、公园等进行设备设施级物资配置。
(三)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
1.新建、改造和指定的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或相邻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地区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跨本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2.新建的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应该按照规划设计的室内型或户外型、综合性的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和物资;3.改造和指定的乡镇(街道)室内型避难场所宜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民宿、学校、乡镇(街道)办公楼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停车场和公园等进行设备设施级物资配置。
(四)村(社区)级避难场所:
1.新建、改造和指定的村(社区)级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村(社区)级或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村(社区)级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周边村(社区)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2.新建的村(社区)级避难场所应该按照规划设计的室内型或户外型、综合性的紧急、短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和物资;3.改造和指定的村(社区)级室内型避难场所宜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民宿、学校、村(社区)级办公用房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停车场和公园等进行设备设施级物资配置。
◆分类配置:
1.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应设置紧急集散区、指挥管理区、医疗救治区、物资储备区、清洁盥洗区、垃圾储运区、应急停车区等功能区,并配备保障功能区基本功能和应急供电、应急供水、应急消防、应急通风、应急供暖、应急通道、抢修抢建、无障碍、标志标识等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可根据场所空间类型、总体功能定位,适当增减功能区和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2.短期避难场所:应在紧急避难场所功能区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应急宿住区、防疫隔离区、餐饮服务区等功能区,并在紧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和物资配备基础上,增配保障功能区基本功能和应急排污、安全保卫等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可根据场所空间类型、总体功能定位,适当增减功能区和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3.长期避难场所:在短期避难场所功能区设置的基础上,增设文体活动区、临时教学区、公共服务区、直升机起降区等功能区,并增配保障功能区基本功能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可根据场所空间类型、总体功能定位,适当增减功能区和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