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新《公司法》,并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在众多变化的条款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的条款,是最令人注目的。
那随之而来的便是:《公司法》修订之前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要在五年内缴足?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还是认缴制?以前的公司针对新的《公司法》要如何应对?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今天就来聊一聊有限责任公司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的问题。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法虽然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在5年内缴足,这种形式仍然是符合认缴制的特点,只不过是变成了有期限的认缴制。我国从2014年施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解决了实缴制下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注册资金闲置等问题,但是也导致了出现认缴期限过长的公司,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对公司内的职工也会带来一定的损害,降低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信赖,所以这一改动也将对现在的大量存量公司和即将成立的新注册公司带来影响,从而降低公司相关方的风险。
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的起算点是在,公司成立之日,也就是在营业执照下发之日起计算,对于成功设立完成的公司才会有这样的要求,而对于公司设立初期,是不会有注册资本是否实际缴纳的限制的。
存量公司是指,在新《公司法》修订实施之前,成立的公司。新《公司法》对于2024年7月1日以后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5年内缴足注册资金的规定,那对于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公司,是有一定的过渡期的,并不是一刀切的形式,强硬统一实施一个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2月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新《公司法》规定期限的,设置三年过渡期,有利于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出资期限、股权比例等。
也就是说,对于以前的存量公司,在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出资期限还有十年的,那就符合3年的过渡期的规定,也就是在3年过渡期后,要在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以便于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公司的股权架构,以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
举例:
①2024年8月1日注册公司,则在2029年8月1日之前缴足注册资本;
②2024年6月1日注册公司,出资期限至2054年6月1日,则有3年的过渡期予以调整,调整后在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也就是在2032年6月1日之前缴足注册资本。
此外,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也对不同的出资形式的足额出资方式做了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做到了以上的步骤,才算完成了足额出资。
如果股东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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