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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研究

   日期:2024-03-17 18:15: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0    评论:0    

编辑:丹青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研究

刘峥 董红永

亳州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摘要:通过厘清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的协同关系,剖析了二者在协同发展中面临的政策支持有待完善、集群企业生态链协同能力差、中药材供应链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现实困境,构建了涵盖政策协同要素、供应链主体协同要素、利益协同要素在内的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动力系统和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行的过程及机理,从组织、文化、技术和业务方面提出了二者协同发展的路径。

 近年来,我国中医药产业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中药材产业作为中医药的物质基础也得以迅速发展。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中药材市场。在新冠疫情暴发前的2019年,我国中成药及饮片市场规模已达6 800亿元人民币[1],中药工业总产值约9 000亿元人民币(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2],中药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从总体来看,集群化发展是当前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在中药材产业集约化发展过程中,企业之间的纵向分工协作形成高度发达的上下游产业链,横向联合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集群。这种产业集群内部供应链特征的存在,正是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重要表现。因此,中药材产业集群从本质上讲是基于集群网络的供应链系统,是集群网络和中药材供应链的有机融合[3]。

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中药材产业集群已经逐渐进入了成熟稳定期,其显著特点是企业集群的专业化程度高、运行模式固定化[4]。与此同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新技术的应用、交易模式的更新,原有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变能力逐渐减弱,运作成本不断增加,产业集群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困境。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之间存在明显的协同关系,二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关于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相互关系,有些学者认为二者具有共生和耦合的关系,并提出了产业集群与供应链耦合的基本概念,分析了二者耦合的基础[5];有学者认为产业集群和供应链可以通过在集群内形成供应链联盟关系来实现相互耦合[6];有学者认为集群和供应链之间表现出相对松散却稳定的共生关系[7]。研究结果表明,耦合更多地反映出子系统之间通过交互作用而彼此影响,却忽略了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因此,本文引入协同的理念,研究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之间的互动关系,剖析二者协同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动力机制,探讨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路径,助力中药材供应链产业链竞争力的提升和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

一、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关系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具有明显的协同关系。中药材产业集群是供应链优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产业集聚为供应链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依托和基础支撑。中药材供应链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可以促进中药材产业链的深入拓展和延伸,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一)中药材产业集群是供应链优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1.产业的空间集聚加速供应链协同

中药材产业集群的核心是特定地理范围内中药材产业的高度集中,这种空间集聚可以加速中药材供应链协同。第一,中药材产业集群为供应链协同运作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产业集群在空间集聚的基础上,促进中药材供应链节点或同类企业形成良性竞争与合作。产业集群现象作为一个“经济景观”[8],形成了研发、生产、供应、销售、物流为一体的生态系统,为供应链协同创造良好的地理条件。第二,中药材产业集群能够促进生产要素的高效流通,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促进中药材供应链节点的协同共生。第三,中药材产业集群促进供应链节点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产业集群拉近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集群内企业间的距离,为供应链各节点协同运作提供了基础条件。

2.产业集群形成供应链的成本优势

中药材产业集群具有明显的供应链成本优势。产业集群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中药材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同质性。这种同质性主要表现为作业同质性和经营管理的同质性:作业同质性通过规模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经营管理的同质性通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经营风险,提升供应链企业的管理效率[9]。中药材产业集群拉近了供应链节点、政府及相关产业之间的距离,利于节约物流成本、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从而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当前,企业间的竞争被供应链竞争所取代。中药材供应链节点更加重视产业集群为中药材供应链竞争提供的成本优势,即产业集群降低了中药材供应链成本,通过成本优势提升中药材供应链整体绩效。

3.产业集群实现供应链的价值增值

中药材产业集群所实现的供应链的价值增值集中体现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商流方面。第一,产业集聚能够降低中药材企业的物流成本,减少中药材产品库存,加快配送或运输速度,提高物流运作效率,从而实现物流增值;第二,产业集群降低了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和供应链节点运营成本,实现资金流增值,可以形成产业集群供应链价值网络的“横向爬升”[10];第三,产业集聚的过程也是技术融合的过程,技术的融合为中药材供应链高效运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电商平台、信息共享平台以及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利用技术融合、信息系统的整合等实现信息流的增值;第四,产业集群通过作用于中药材供应链,即通过供应链有效运作,以产品渠道整合和拓展、供应链业务重组、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竞争与合作等方式提升中药材产品销售量、服务质量,以高效的商流促进自身价值增值。

(二)中药材供应链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1.供应链有利于降低产业集群交易成本

中药材供应链是围绕中药材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商流进行有效整合,囊括供应链商、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而形成的功能网络结构。中药材供应链的实质就是通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现供应链整体绩效的提升。现代供应链更加注重信息技术的运用,通过简化供应链结构、优化供应链运作模式来降低供应链整体运作成本。中药材供应链降低中药材产业集群的交易成本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强化中药材供应链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供应链企业因契约约束,可以有效减少投机行为或降低机会风险;强化中药材产业集群内部协作,与非供应链成员比,中药材供应链有利于降低供应链成员的沟通成本、运输成本、谈判成本等交易成本。

2.供应链有利于优化产业集群竞合关系

中药材产业集群竞合关系的实质是多方在共同利益基础上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所进行的博弈。因为中药材供应链节点企业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在双重边际效应作用下所形成的竞合关系比较显著。其一,中药材供应链成员企业与非成员企业之间无论是从供应链整体利益出发,还是从各自利益诉求出发,都会展开动态博弈,从而促进了产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和合作。其二,中药材供应链成员基于优势互补或资源禀赋开展合作,但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特别是核心企业通过资源、技术或资本优势影响其他非供应链节点企业和非供应链成员企业,进而促进中药材产业协同。其三,从中药材供应链的节点来看,每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上存活下来就必须与其他企业竞争,“看不见的手”优化了产业集群的竞合关系。如果产业集群中缺少完善的供应链,集群内部企业生产同质化、无差异的产品,最后就会导致恶性竞争[11]。中药材供应链与中药材产业集群相伴相生,中药材供应链有利于优化中药材产业集群的竞合关系。

3.供应链有利于提升产业集群整体实力

中药材产业集群可以被看作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集中。中药材供应链节点,特别是核心企业为了提高供应链整体绩效会加强供应链节点之间的协同运作能力,实现产业集群整体实力的提升。一方面,中药材核心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在外包非核心业务过程中,通过理性选择合作伙伴来实现供应链运作效率的提升。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外包非核心业务的过程就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发展、深化集群企业专业化分工的过程。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基于资源禀赋和优势互补,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中药材产业链价值增值,从而提升中药材产业集群的对外竞争力。另一方面,中药材供应链节点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降低集群的运营成本。以智慧供应链为代表的现代供应链体系更加关注供应链运作效率,通过提高供应链的响应能力和敏捷度,实现集群企业间的无缝衔接,从而提升中药材产业集群的整体实力。

二、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现实困境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关系决定了二者有协同发展的迫切需求,但仍然面临诸多的现实困境:在宏观层面,政府的政策支持有待完善;在中观层面,集群企业之间尚未形成互惠共生的协调机制;在微观层面,产业集群主体之间粗放的竞合关系对中药材供应链的稳定性造成了冲击。

(一)政策支持有待完善

政策支持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产业集群已经成为促进供应链稳定性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产业集群优势的发挥,如康美(亳州)中药材市场、昆明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成都荷花池药材专业市场、广西玉林中药材交易市场及各地的中药材工业园区等都是颇具地域特色的中药材产业集群基地。地方政府的主导行为为中药材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在发展中药材产业集群过程中片面追求规模效应,忽视中药材供应链节点的发展质量,或对产业集群区域缺乏科学规划导致产业过度重叠和同质化竞争;有的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上存在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集群企业长期发展的问题,从而出现政策乏力或政策助力不足等“政策失灵”现象。

(二)集群企业生态链协同能力差

在产业集群和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演化成集群或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单纯依靠企业自身能力所获得的竞争优势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集群企业生态链以特有的竞争优势不断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集群企业所形成的生态系统相互作用机制的优势并不明显,这是因为在集群环境中,集群企业生态系统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政府政策、市场环境、产业布局、企业自身条件和企业间竞争等。即便形成了集群企业生态链,其协同能力也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恶性竞争不断上演,未形成互惠共生的发展态势;二是集群企业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竞争上,未形成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三是集群企业间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协同发力不足,协同效果不理想。

(三)中药材供应链利益分配不合理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离不开企业、政府、园区、药农等各方供应链参与主体的支持。在双重边际效应作用下,每一个中药材供应链节点都期望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会出现损害其他经济主体或供应链整体利益的行为。因此,要实现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就必须解决药农、合作社、中间商、中药企业、中药销售商、药店(医院)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然而,中药材供应链的利益主要集中在供应链中下游,出现上游利益分配少、中下游利益分配多等现象,造成中药材掺假掺杂、硫磺熏蒸、染色等一系列质量问题屡屡发生[12]。中药材供应管理是一种基于“竞争—合作—协调”的企业运作模式,可是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供应链节点合作偏离了这种企业运作模式,影响了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

三、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动力机制

突破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现实困境,必须构建政策协同要素、供应链主体协同要素和利益协同要素相互作用、彼此协作且又相互制约的协同动力系统,使其形成一个有机的、多层次的统一体。

(一)协同动力系统

在参考系统动力学[13]、中药材产业集群动力系统、中药材供应链动力系统、中药材企业共同体[14]等的基础上,结合中药材产业集群和供应链实际,构建了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动力系统(见图1)。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过程表现为各企业之间的协同及动力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协同,其本质是政策、供应链主体和利益的协同发展。

 

图1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协同发展动力系统

1.政策协同要素

政策协同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外生动力。政策协同不仅要实现不同机构部门政策的协同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协同,还需要考虑政策协同的动态性和时效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政策是由政府或机构部门制定的,带有强烈的政府主导性。再者,政策往往需要跨区域、跨部门,需要政府、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及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一方面,要强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投融资等不同领域的政策之间的协同;另一方面,应强化同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协同关系,积极引导、支持中药材产业集群和中药材供应链向深向好发展。

2.供应链主体协同要素

中药材供应链主体协同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供应链主体协同强调供应链主体间的协同和供应链节点自身业务的协同。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囊括的要素很多,不仅包括中药材供应链节点,还包括政府部门和会计公司、律师事务所、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在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动力系统中,供应链主体的行为至关重要。事实上,无论是基于中药材产业集群角度,还是基于中药材供应链角度,都必须强化药农、生产商、制造商、物流商、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协同关系,包括业务协同、信息协同和利益协同。此外,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自身业务协同也非常重要,即实现企业内部在采购、生产、销售、物流以及服务等业务上的协同。因此,应以企业内部协同为基础,以外部企业间协同为依托,共同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

3.利益协同要素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本质是在各参与主体间利益的合理分配,即利益协同。利益协同是政策协同和供应链主体协同的基础,只有利益协同,才能促进政策协同和供应链主体协同。利益协同要素是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动力系统的根本动力。利益协同不仅包括有形利益协同,如直接利润、收益等,还包括无形利益协同,如品牌、社会形象(商誉)、订单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趋势。由于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参与主体利益输送、合作关系不稳定,供应链风险加剧等现象不断发生。因此,基于协同动力系统,应不断完善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利益在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真正实现利益与资源共享、风险与投入共担。

(二)协同运作模式

1.总体框架

基于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动力系统和中药材供应链现实情况,本文构建了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模式,其总体框架如图2所示。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具有明显的协同关系,主要表现在:中药材产业集群是供应链优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中药材供应链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运作模式又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包括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和供应链节点与其他参与主体。因此,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又涵盖文化协同、技术协同、组织协同和业务协同。

事实上,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模式已经由原来的单一式协同模式向集群式协同模式转变。单一式协同模式是单纯依靠供给端和需求端实现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外部协同,但是这种协同模式存在信息孤岛、协同效果差等问题。集群式协同模式强调参与主体的共同参与、协同运作,这就需要各参与主体间要实现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基于信息管理平台,中药材集群式协同模式不但强调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间的外部协同,更强调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间的内部协同。所以,中药材集群式协同模式具有协同企业各项业务流程、整合各类资源、构建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等特点。从图2可以看出,中药材供应链和中药材产业集群互为基础,中药材供应链的优化创新需要中药材产业集群作支撑,中药材供应链的优化可以进一步提升中药材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能力。这种协同关系不但保证了中药材产业集群企业与相关参与主体间、供应链节点间以及供应链节点与其他参与主体间信息交互能力的提升,还保证了产业集群、供应链的运作效率与整体利益的提升。

图2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协同运作总体框架

2.运行机理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模式的运行机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的目标。从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的动力要素来看,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及其他参与主体的目标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利益最大化。换言之,无论是中药材供应链节点,还是产业集群内的参与主体,其主要目标都是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所以,明确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的目标就是明确各参与主体的目标,即通过树立共同目标来实现自身目标,从而实现各方面的协同。二是明确产业集群内参与主体和供应链节点企业的联结方式。在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模式中,中药材供应链节点是关键,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模式的主体要素。事实上,中药材供应链具有不稳定性,其整体竞争力也有待提升。因此,构建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内参与主体或中药材供应链节点成为有机统一体的重要方式,可以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注重信息平台的建设。信息是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的载体,信息平台能够实现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及其他参与主体的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运作模式。

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路径

(一)组织协同

组织协同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基本保障。组织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形成的统一体。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需要以组织为基础实现战略协同。一方面,中药材产业集群和供应链管理环境要求企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变革,构建柔性组织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变化;另一方面,组织协同强调中药材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以共同的战略为基础,提升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以及其他参与主体的“强链接”能力。

(二)文化协同

文化协同是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影响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文化协同要求以价值观为核心,强调中药材产业集群或中药材供应链节点在物质层面、企业行为层面和企业制度层面的协同,包括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其中,内部文化协同要求协调企业内部资源,变革企业文化以适应中药材产业集群和供应链发展需要;外部文化协同强调各参与主体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目标,强化各参与主体的协同运作。

(三)技术协同

技术协同是指通过大数据、5G、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各参与主体间的协同运作。技术协同主要分两种:一是中药材集群企业间或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间的协同;二是中药材企业与政府、机构部门等外部主体之间的协同。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通过技术路径提升信息共享水平能够消除产业链协同的制约要素,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的协同。在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集群式协同模式下,依靠信息技术构建的信息管理平台是各参与主体,特别是中药材供应链节点信息充分共享的重要基础,这能够提升各参与主体间信任程度,消除供应链协同存在的问题。

(四)业务协同

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本质是业务协同。业务协同指将各类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由多人或多部门甚至多家企业实现业务上的协作或将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高业务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事实上,业务协同路径分为企业内部业务协同和外部业务协同:内部业务协同注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包括资源共享、流程协作、协同运作等;外部业务协同强调智慧业务协同共享平台的建设,各参与主体通过智慧业务协同共享平台实现整个业务体系的融合和业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是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协同模式得以顺畅运作的根本保障。推动业务协同能够促进组织协同、文化协同和技术协同,从而为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构建协同生态圈。

五、结语

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供应链具有明显的协同关系。中药材产业集群是供应链优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中药材供应链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二者相互促进的同时又相互制约。当前,二者的协同发展仍然处于自发阶段,面临政府协同政策助力不足、集群企业生态链系统不完善、供应链主体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现实困境。突破这些困境,必须从理论层面构建二者协同发展的动力机制,搭建其协同运作的基本模型,从组织、文化、技术、业务多个维度创新协同路径,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明确中药材产业集群与中药材供应链协同发展思路,以促进中药材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和中药材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END

文章内容仅供思路参考,不代表本刊观点,非中医药专业人员请勿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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