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2023年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三个全覆盖”,加快推动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
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1+1+N+X”改造模式推广,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数字化改造总包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有意愿参与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具备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整体方案所应具备的技术、资质、人员及管理能力;熟悉新能源汽配企业生产流程、设备特点和信息化改造需求。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备接入supOS底座等相关信息系统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条件,开放相关接口与数据结构,确保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在数据获取上无障碍。
4.有能力在宁波市域范围内部署充足的技术服务力量,能够迅速响应客户现场服务需求。
5.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名单。以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名义参与征集的,须事先取得母公司或上级机构的书面授权同意。

二、征集程序
有意愿参与的服务机构,可于2024年3月15日(不含)前向县经信局提交《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总包商征集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五份,另须提供电子版文件),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请资格外,将在县经信局网站上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机构报名结束后,由县经信局组织专家及行业企业代表召开遴选会,报名企业现场介绍数字化改造服务能力,平台化服务能力及“1+1+N+X”改造方案。由县经信局组织对报名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征集条件的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总包商名单。


三、其他要求
1.列入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总包商名单的服务机构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受到投诉,经查实后从服务机构名单中除名。我局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并对投诉人信息进行保密。
2.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总包商名单仅作为服务资源提供给有意愿进行数字化改造的试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后续的调研工作,不作为服务机构承接其他业务的依据或者服务质量保证的依据。
3.总包商遴选具体要求由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俞利成;
联系电话:89387985,15888092801;
地址: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1301室。


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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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象山科技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