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管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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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随着3.4/5日全国两会将正式开幕。
而对于不良资产行业之重头戏,则是中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基本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有望在今年将迎来首次修订。
早在前年,就有人大代表提议
早在2021年,人大代表、时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景武即建议,把不良资产市场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纳入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之中。
(信息来源:时任工行副行长:王景武)
其表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业为不良资产处置,相比其他金融行业而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项目周期较长,参与方多,信息不透明程度更高,对于业务的自主把控能力较弱。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是差中选优,而其他金融机构是优中选优,两者经营环境不同,面临更多的风险。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稳健运营,不能把自己经营成不良。
更是重点提到: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基本法律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是2000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主要规范政策性不良资产经营处置活动,其任务已经完成。
现阶段不良资产主体、市场环境、业务模式都有很大差异。
因此建议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新要求新定位,加快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启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的制定工作。
国务院金融工作报告,已明确推进
据23年末,国务院在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即有提到:为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下一步将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6部条例立法修法项目。
而现行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是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于2000年1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7条国务院令。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依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是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首部也是唯一的一部法律法规。
据了解,随着今年两会顺利召开,不良资产行业基本法重修有望再次加快进程,后续,小编也将密切关注今年两会相关,及时保持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