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采购方式  甲带  滤芯  气动隔膜泵  减速机  减速机型号  履带  带式称重给煤机  无级变速机  链式给煤机 

存量公司出资的最晚期限,从新公司法实施之日起还有8年

   日期:2024-02-07 02:35: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6    评论:0    

今天,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的附件1——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71日至2027630日。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7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调整后股东的出资期限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第七条 对公司法施行前设立、出资期限超过三十年或者出资额超过十亿元的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结合股东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情况,对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进行研判。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情况说明,也可以组织行业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与相关部门协商研判,认定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确实存在明显异常的,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依法要求其六个月内对出资期限、出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出资期限自202771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这个公告,虽是征求意见稿,不具有正式法规效力,依据经验,一般会按此执行。

依据上面的两条,解读如下:

1、“过渡期”,可以理解为公司内部取得一致意见的时间期限,也是国家对新公司法实施前存在的公司出资期限一种政策宽限,从202471日至2027630日。

2、如果出期限超过30年或者出资额超过30亿,可以界定为非一般公司,先由登记机关研判,可以给这种公司自证机会,也可以找第三方评估,如果存在明显异常,则再提交省局同意后,调整期就是6个月。

3、出资期限自过度期结束后剩余的期限短于5年的(2032630日之前完成出资的),无须调整。

4、自过渡期结束后,剩余的期限超过5年的,则须调整为5年,即自新法实施之日起,先给3年的过渡期,再给5年的出资期,最晚可与2032630日出资到位。

因此,存量公司的出资期限,一般最晚可以到2032630日,从新公司法实施之日起还有8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008326号-1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