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1月24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公共汽车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JT/T 1483—2023),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汽车载客量大、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为防范易燃易爆物品携带上车,我国很多城市积极推广和应用公共汽车上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但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对监测报警装置的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规范。为引导我国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技术水平,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行业标准《公共汽车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的标准制定。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车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的产品型号和结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要求,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适用于公共汽车用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的生产和安装。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配置在公共汽车上的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在乘客携带乙醇、正己烷、汽油、柴油、松节油等易燃液体上车、泼洒、倾倒时,或车厢中弥散有一定浓度的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时,能够提前监测并报警,从而为司机及乘客起到警示作用,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通过本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减少公共汽车乘客携带易燃挥发物上车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有效降低公共交通行业安全事故,为人们的出行安全提供一份安全保障。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型号和结构组成
针对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的型号命名给出编号规则及示例。
(二)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针对产品的特性,规定了温度、电压、外观、功能和性能五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功能要求主要包括发出声光指示及报警信号、显示报警位置,具备自检及复位功能,并给予安装吸入式风机的推荐性方案,便于达到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主要规定了探测距离、响应时间、报警重复性、报警恢复性、抗干扰性、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机械性能、电磁兼容、阻燃和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并规定了需探测出的易燃挥发物种类。
针对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规定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规定了出产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
(三)安装要求
主要介绍了监测报警装置各组成部分在公共汽车上的具体安装位置、安装要求、保护措施等内容,并给出了安装示例(如下图所示),同时规范了不同类型及车长的公共汽车应配置的安装数量。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针主要介绍了产品的标志构成、包装要求及包装箱内文件、运输要求、储存要求等内容。
来源: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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