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淳法院受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诉中委托开发区商会进行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A公司将部分工程交给B公司建设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后,于2022年3月将决算资料交给A公司进行审计。
工程都竣工这么久了,也有了审计结果,A公司应当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合同约定的就是2023年1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在整体工程只完成了初步审计,还在审计中,未达到支付全部工程款的条件。
因工程审计流程,双方对于全部工程款的支付条件产生争议,B公司诉至高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欣欣全面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工程价款的支付等情况,发现两公司对工程款欠付的事实和金额的实质性争议不大。
若仅仅根据合同约定来判断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是否成就,径行判决可能导致一案结多案生,不能公正高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该笔工程款的审计工作尽快完成,能更好地实质性化解这起纠纷,也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经A、B公司同意,高淳法院委托开发区商会介入案件审理程序。调解室内,承办法官以案释法,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分析合同内容、厘清双方责任,并告知法律后果。
“目前双方完成最终审计的条件相对成熟,仅对小部分价款有争议,接下来的审计工作需要突出重点。”“我多少了解一些建设工程款的审计流程,确实需要仔细审核,但目前初步审核已通过,是否可以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审计进程,让这笔工程款尽快到位。”商会调解员熟悉双方公司状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专业角度提供纠纷化解的方式。
经商会调解员与承办法官持续督促跟踪,最终A公司一个月不到,完成了最终审计,在法院和商会共同组织调解下,双方就支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高淳法院将积极探索完善“法院+商会”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效能,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